❶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還貸款應該是誰的名字
房產證名字是誰,看購房合同標注姓名來定,不能增減和更改,。
還貸人是誰,看你倆誰是主貸人,誰是次貸人。辦理貸款時候會有註明。
❷ 夫妻雙方一起按揭購買房子,離婚後應該由誰來還房貸
競宇按揭顧問回答您: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二人關系存在期間的話,若是夫妻之間一人以個人名義負債買房,那房屋的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來負債,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來進行償還的。 房貸還清後,如果夫妻一方想要歸屬權,那可以協商解決,另外一方來補償。
❸ 夫妻同時貸款買的房子,在銀行兩個人都開了戶,還款時用誰的卡還都可以么
夫妻同時貸款買了房子,在銀行兩個人都開了戶,還款時還是有一個主還人了,不能兩個人的都進行還款,要麼貸款時的時候是有一個主貸人的,主貸人也就是說是主要的還款人,只有當主貸人,還款還不上的時候,這種協助貸款的人才要進行一個還款,
因此就是說我們,我說是夫妻共同購房,也是要樹立一個主貸人用主貸人的名義進行個還款,俺最說還款時間不存在,同時用兩個人的銀行卡去進行一個還款
❹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房產證兩人名字,夫妻一起還貸款,房子算誰的
房子是你們兩個人的,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貸款也是一起還,房子就是你們兩個人的
❺ 是誰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就是誰的名字嗎
是的,房子的買賣就是根據房子的產權決定的,如果是有特殊的證明具有法律效應的才可以,不然房子是按照產權的歸屬權來算。
1、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
2、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3、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4、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5、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
❻ 結婚新房的貸款應該誰來還
1、要是已經領了結婚證再買房,房子就是共同財產。離婚後可以平分。
2、付了首付款,不能拿房產證,只能押在銀行,所有貸款還清後再拿回來。
3、要是還沒領結婚證。而你一分也沒出過錢,還要求他父母來償還貸款的話,這房子就是人家的婚前財產。就算房產證也是寫上人家父母的名字,而你離婚時得不到補償。
4、建議你出一部分錢付首付,婚後一起還貸款(留下證據),這樣離婚時你就擁有這房子的合法擁有權。
❼ 結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
根據《婚姻法》第17、18條的規定,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買房的先後順序就顯得尤為重要,如果是在夫妻雙方婚後購房,哪怕對方沒有出過一分錢,也算是夫妻共有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17條規定,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第一,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雙方結婚時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購置的房產,婚後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為房屋裝修所支付的相關費用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對這些費用進行分割,至於一方父母的出資部分則要依據當時的具體約定來處理。
第三,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婚姻法》第18條規定,婚後買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第一,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二,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