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男方一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配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包括公積金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所以就算離婚也是可以分的一半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夫妻一方公積金貸款婚後擴展閱讀
案例:
汪女士和章先生結婚後在北京購買了一套經濟適用房。由於章先生經濟上比較困難,30萬元的首付款都是汪女士支付的。因為汪女士不具有購買北京市經濟適用房的資格,故房產證辦在了章先生的名下。現在汪女士起訴離婚,要求法院將房產判歸自己所有。章先生同意離婚,但表示房子是自己的,因為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自己的名字。
法院認為,雖然汪女士支付了房子全部首付款,但是把房子登記在章先生名下是在以自己的行為表示個人財產出資對對方的贈與,所以涉案房屋按雙方共同共有財產處理。
婚後購房,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出資的,如果房子在自己名下,如果支付的是全部首付款,先按份處理後再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按個人財產處理。如果房子在雙方或對方名下,那個人財產出資行為視為對對方的贈與,整個房子按共同財產處理。
2. 婚後用夫妻一方的公積金貸款買房可以寫兩人名嗎
婚後一方公積金買房,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但必須購房合同上也寫兩個人的名字。你這種情況估計是購房合同上沒有你的名字,所以房產證上沒有。
另外,貸款沒有還清之前也可以房產證加名字,但是非常麻煩,不一定可以辦理成功。房屋權屬發生變更,由於房屋存在抵押貸款,借款人將由一人變成兩人,根據《物權法》191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因此,在房產證上加名須還清銀行房貸,辦理塗銷抵押後才能加名,有抵押貸款的房屋加名須徵得抵押權人即銀行同意。
再說房子本來是婚後買的,不管有沒有名字都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無所謂的。
3. 婚前一方公積金貸款買房,婚後另一方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算首套嗎
算的。
二套房認定:
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詳解: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
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3)夫妻一方公積金貸款婚後擴展閱讀:
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詳解: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根據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詳解: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詳解: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東流。
認定標准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4日晚間在其網站上公布《 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通知指,各地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成員名下,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以下是通知全文:
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
建房[2010]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首府)城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房地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條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和地方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對其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建設作為落實國發〔2010〕10號文件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數據不完備的城市,要進一步完善系統;尚未建立房屋登記系統的城市,要加快建設。2010年年底前各設區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記信息系統。
要加強住房信息查詢管理工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建住房〔2006〕244號)及《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建住房〔2008〕84號)進行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對提供虛假查詢信息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 結婚後一方的住房公積金是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後一方的住房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
5. 一方婚前公積金貸款 婚後另一方可否申請公積金貸款
不可以,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含)內,可以申請購房貸款;
職工首次及二次申請貸款的,需支付購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身體健康狀況良好。
6. 婚前一方公積金貸款買房,婚後另一半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取配偶公積金進行房屋購買活動是可以的,但需要注意:必須是主購房人先提取、配偶才可以提取,如果主購房人沒有公積金,可直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據了解,職工在住房消費類提取中,辦理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手續應如下:
1、必須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對賬簿或聯名卡)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另外,屬於職工個人婚前所購住房且非夫妻二人共有財產的,配偶不得因為購買該住房而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婚前房產在婚後作為夫妻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方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公積金政策各地區並非統一,具體細節操作需與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系咨詢。
(6)夫妻一方公積金貸款婚後擴展閱讀: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7. 婚後用夫妻一方的公積金貸款買房可以寫兩人名嗎
可以寫,但是辦理不方便,以後買房貸款都佔用了首套房名額,辦相關業務都得兩個人到場,也得需要兩個人的證件
婚後的房產,只是一方的名字,夫妻雙方也是各佔一辦的,
8. 結婚後另一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算不算二套
算的。
二套房認定標准:
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9. 結婚前夫妻其中一方用公積金買房,婚後另一方可以再用公積金買房嗎
如所購房屋辦理了住房貸款,並尚未還清的,夫妻另一方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但需夫妻雙方同時辦理支取手續,每次合計支取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實際已還貸款本息額。如一次性付款未支取住房公積金的,在購房合同簽訂一年內夫妻雙方一起辦理支取手續,支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