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銀行貸款,沒有能力償還,子女有義務償還嗎
如果沒有給貸款做擔保的話,父母欠下的銀行貸款,子女沒有義務償還。如果做了擔保就需要償還。
其實不管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債父償」,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父」或「子」都沒有這樣的償還義務,除非有一種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的稅款和清償的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但是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㈡ 父母欠銀行貸款不還,子女會受到哪些影響
父母欠銀行貸款不能歸還,屬於個人行為,對其子女貸款、上學、就業、參軍等沒有影響。但欠債人子女在繼承遺產時,必須先償清債務,才能繼承遺產。
貸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將會產生的後果:
1、首先銀行會不斷電話催收貸款,電話無果則工作人員直接上門拜訪;
2、直接從貸款人在貸款銀行的結算賬戶扣收貸款本息,並凍結該結算賬戶的對外支付;
3、如果貸款人有抵押擔保物在銀行,銀行有權通過合法途徑拍賣處理抵押擔保物;
4、如果該筆貸款有擔保人的,銀行有權向擔保人追索貸款本息及相應費用;
5、經催收後無果的,銀行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保全銀行貸款本息。
6、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貸款人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7、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封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8、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2)父母銀行貸款子女擴展閱讀:
修訂
1991年4月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
根據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
㈢ 父母在銀行貸款需要子女簽字,但子女有坐過牢,會不會影響貸款
不必擔心,這個讓子女簽字的意思是需要子女對此貸款完全知情,防止將來萬一父母貸款有糾紛的時候子女以不知情規避風險和責任用的預防措施。
由於父母與子女具有血緣關系,過去發生過以父母的名義貸款後,所貸得款項實際上給子女用了,但是需要還款的時候父母肯定沒有能力和可能還款,但是實際用款的子女以不知情為借口拒絕還款,導致銀行放貸後出現壞賬呆賬損失。
所以為了規避這種風險,老人貸款的時候銀行都會讓子女簽字確認,避免出現問題。
坐過牢只代表過去誤入歧途的問題,不代表現在和未來不好,人都是會向著好的方向努力的,銀行讓子女簽字,即是對子女的信任,更是對子女的鞭策,也是對父母子女血緣關系的加強,畢竟血緣關系是打斷骨頭連著筋的密不可分,永遠不會改變的,是最可靠最可信任的關系。
所以你們做子女的不要有顧慮,去簽字不會影響放貸的,也希望你們貸到款後,好好珍惜,努力進取,早日賺到大錢,及時盡早還款。
祝福你平安健康幸福快樂,早日成功。
㈣ 父母在銀行貸款要是還不上會不會扣子女銀行
子女若是擔保人,需要代還,貸款的錢不還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會有影響,以後按時還款即可。
㈤ 父母在銀行貸款還不上子女需要還么
父母欠銀行貸款不能歸還,屬於個人行為,對其子女沒有影響。但欠債人子女在繼承遺產時,必須先償清債務,才能繼承遺產。
《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貸款的錢不還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㈥ 父母欠下銀行貸款做子女要還嗎
還不還這並不重要,父母被銀行拉入黑名單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子女以後的後路給斷了,無論是當兵還是報考公務員只要是黑戶的子孫一律沒資格,這可是連累三代啊
㈦ 為什麼父母銀行貸款,銀行要求子女簽字,這樣給子女很大的壓力
我們都知道,其實現在對於很多人來說,他們在生活上所進行的一些交易,實際上手都是通過貸款的方式,比如說買車,還買房,這些大型的商品,它的價格是非常昂貴的,而且很多人在一次性內是難以父親這個價格的,因此就會採用貸款方式,但是有些人就會產生這樣的疑惑,就是為什麼父母銀行貸款,銀行要求子女簽字呢?這樣會不會給子女造成很大的壓力呢?對於這一問題的回答,在我個人看來,其實我覺得這名並沒有什麼壓力,而且不需要承擔責任,下面我們具體來了解一下。
所以我們在平時的生活中,我們也應該要更多的去關注這方面的問題,貸款消費實際上是一種超前消費,而且她也解決了我們生活中的很多難題,但是我們一定要慎重的選擇貸款的方式,而且他並不是適用於每一個人,條件是我們一定要擁有一個穩定的工資,而且要對自己未來的收入才有一個積極樂觀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