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借錢為了兒子結婚,婚後借款由誰還,父母or小兩口
如果兒子兒媳有能力還的話不影響自己生活的情況下還也是理所應當的,但是但凡因為錢發生矛盾了那麼就是他們沒有錢,如果在兒子兒媳沒有錢或者還要養孩子的情況下父母還一味的讓兒子去還這個結果費用,兒媳跟他兒子離婚了的話那當父母的就開心了嗎?兩萬不至於,像我這種情況公公借了十萬,今年四十七歲,身體健康卻每天閑在家裡的情況,我幫他還了兩次,現在又有人找他要錢,我是不打算再給他還了,當然了我老公很孝順,他如果執意要幫他父親還的話我就帶著我孩子離家出走,或者離婚,因為他父親明明是壯年卻不幹活這點讓我很生氣,他不賺錢的話,十萬塊,他兒子要還到什麼時候?他兒子還挺願意的,我看著生氣還不如不看,離婚了挺好,
⑵ 新婚姻法中,結婚前父母按揭買的房,婚後父母還在還貸,還清後過戶給子女一方,這樣還算夫妻共有財產嗎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照你說的情況,屬於子女一方的個人財產。
⑶ 兒子已結婚,現在向父母借錢還貸,兒子要出什麼憑證才能產生法律程序呢
兒子已經結婚了,
現在向父母借錢還債,
那兒子就要給父母出一個借條嘛,
這就和朋友一樣把借條寫好,
名字簽上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⑷ 新婚姻法 婚後一方父母出首付貸款給子女買的房子 是夫妻共同財產么
房屋權利歸屬應以產權登記為准,除非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有證據證明權利登記確有錯誤的除外。所以按你說的情況,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
⑸ 不知道男方家的家長有貸款,結婚後才知道這算不算騙婚
看個人怎麼理解了,不屬於法律問題。
如果他婚前沒告訴你,婚後你知道他父母是個地產公司老闆你會說他騙婚嘛?
最重要是看你們之間的情感是否和諧,如果是那就沒那麼重要了。如果不是也許會成為導火索,
建議好好過日子吧,沒什麼大的原則問題,把勁兒用在情感上,改變生活上更好!
別聽別人的話,沒人能代替你的苦與樂!相信自己 相信自己的選擇就對了。
⑹ 婚前父母給孩子貸款買的房子,屬於婚前財產嗎
婚前父母為子女購買的房屋屬於子女的婚前財產,婚後父母為自己子女購買的房屋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均不予分割。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⑺ 父母貸款,兒子當時沒結婚,算家庭共同債務嗎
共同債務指的是夫妻。兒子沒有償還的義務。但是,如果兒子繼承了父母的財產,就要同時承擔債務。
⑻ 父母想買房子但年齡可能不允許貸款了,想用子女的名字貸款,並由父母還款,請問子女結婚後房產怎麼算
屬於子女婚前財產,原則是房產證寫的誰的名字,房產就是誰的,享有權益的所有權。子女未婚,那麼該房產落名字是子女名字,就屬於子女婚前個人財產,子女父母又有證據表明是父母再還貸款,所以這個房子和子女配偶無關。
至於還貸,只需父母保留好每次還貸轉賬記錄,即可證明不是夫妻還貸。
另外,可以在前貸款合同時把父母作為共同還款人加在貸款合同內。如果子女離婚了,配偶可以主張一定的賠償金,還款是有銀行資金流水證明以及銀行轉賬憑據的,上面有時間金額以及錢是哪裡來的轉到哪裡去,這個可以證明子女配偶沒有參與還款。
(8)父母貸款給孩子結婚算擴展閱讀:
借名買房需慎之又慎
本案中的李大爺之所以頻頻陷入被動局面,主要是由於其在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貸款時沒有簽署相應的書面憑證所致。
近些年,隨著房價的節節攀升,很少有人能夠通過自身的財力支付全部房款,尤其是老年人,在貸款買房時,由於年齡等限制,單獨以自己名義申請貸款通常很難獲得銀行的審批,借他人名義聯名貸款逐漸成為了普遍現象。
為了防止今後發生糾紛,建議購房者在借他人名義聯名貸款或向他人借取現金時,務必簽署書面聯名貸款協議或借款協議,寫明聯名貸款或借款的性質,證明與房屋產權歸屬無任何關系,並妥善保管相關協議。
另外,本案還是一起典型的因借名買房產生的糾紛。所謂「借名買房」是指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即借名人)借用他人(即出名人)名義購房,並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所有權的行為。近年來,受購房資格、貸款條件、購房政策等因素的影響,借名買房的現象日益增多。
借名買房經常發生在親屬與熟人之間,基於信任雙方往往沒有就借名買房事宜簽訂書面的合同,為日後糾紛的產生埋下了巨大的法律風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當事人在訴訟中要推翻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的記載,證據的證明標准要求極高,借名買房存在很大的風險,處理不當極有可能導致房財兩空。
曹慶國律師建議借名買房務必慎之又慎,確有必要借名買房的,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一、慎重選擇出名人,並簽訂書面的借名買房合同,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的承擔。
二、明確借名買房的房產性質,是否屬於能夠借名購買的房產,以免因房產性質違反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造成合同無法履行。
三、借名人應當謹慎處理購房出資事宜,避免現金支付,盡量以銀行轉賬方式付款,留存好相關的付款憑證。
⑼ 父母貸款買房給子女,夫妻是共同財產嗎
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什麼是個人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十八條作了明確規定,
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權益、繼承與所得的財產等;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什麼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3、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
新《婚姻法》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買的房子,屬於該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