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前父母買房婚後父母還貸貸款名是我離婚後房產如何分配
你既然有貸款,肯定是證件齊全的,只是你自己沒弄清楚罷了。
去銀行要一下房產證的復印件,看辦證日期和你們的結婚證日期哪個在前,房產證在前的話就是婚前財產,首付及婚前還貸部分就是你的。
婚後還貸如果有直接證據證明是你父母還的款,比如是從你父母的銀行帳戶直接轉到還貸帳戶的證明,那麼婚後還貸部分也是你的,就是說這個房子她分不走。
但如果你沒有婚後你父母還貸的證明,比如是給你的現金,你去還的貸款,那麼她有權利分走婚後的一半。
至於小孩,你們的情況還挺復雜的,還是請專業律師的,他會幫你收集到有利的證據。
如果你自己去做的話,你可以去買個DV拍攝她的糜爛生活,證明她沒能力撫養小孩就行了,如果你有固定的工作,她沒有,那就更好了。
『貳』 新婚姻法婚前父母付首付的房子,貸款我們共同還,可以加配偶的名字嗎
可以公證,可以加上你的名字,還清貸款後你們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帶上房產證及身份證件到當地房管局變更登記就可以了。
『叄』 婚前給父母貸款買了房子,現在結婚了,想買個小居室,算不算二套房!
不算,算一套房產的,夫妻財產是共有財產,不運算元女房產。父母的房屋過戶給子女,可以選擇贈與或者買賣方式直接過戶。不管哪一種過戶方式,都需要依法繳納過戶稅費。住房過戶前提是: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需要父母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上住房三證。子女需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雙方一起到房管部門依照流程辦理住房過戶。如果是辦理贈與過戶,需要雙方一起持有以上證件材料,一起到本地公證處,先辦理贈與公證,得到公證書,再有雙方一起到房管部門憑以上證件材料和贈與公證書,辦理贈與過戶。
『肆』 法律問題: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貸是由我父母及我共同還貸
婚前買的房子首付部分所佔房子的比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及債務都屬於共同財產,也就是雖然房貸是丈夫一直在還,那也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的償還。至於父母幫忙償還部分,如果沒有向父母打借條,只能認為是無償援助。這種方式下,丈夫可以通過向父母打借條,那麼父母幫忙還的房貸就會成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離婚,女方要求分割房屋,那麼她也有承擔債務的義務。
『伍』 我婚前用父母的房子抵押,貸了一百多萬的商業貸款,但是我個人不想告訴別人。馬上要結婚了,男方會知道我
問:我婚前用父母的房子抵押,貸了一百多萬的商業貸款,但是我個人不想告訴別人。馬上要結婚了,男方會知道我的貸款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商業貸款一般不能能轉公積金貸款,如果公積金一直在交,每年有一次機會將公積金開成轉賬支票去提前還商貸。貸款類型是不能轉換的,申請了商業貸款就不能改成公積金貸款了。
二、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條件
(一)轉貸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同意提前結清原商貸余額;
(三)原商貸發放後已正常還款6個月及以上,貸款期間還款正常、無逾期貸款,並提供由貸款銀行出具的原商貸正常還款記錄和貸款余額證明;
(四)原商貸所購房屋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五)轉貸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同意由受託銀行查詢並列印個人信用徵信報告,並符合管理中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信用審核標准》(以下稱信用審核標准);
(六)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提供經濟收入證明應同時附上近期6個月及以上的工資[包括獎金]收入流水明細或個人納稅記錄);
(七)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且無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八)同意由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機構提供轉公積金貸款擔保;
(九)原商貸借款人為單身,在申請轉公積金貸款時已結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雙方約定原商貸所購房屋產權共有的公證書及共同還款聲明;
(十)原商貸借款人已離異,經法院判決或裁定、或離婚協議中明確其房屋產權歸屬已不在原商貸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貸借款人或配偶都不能辦理轉公積金貸款;
(十一)原商貸房屋購買人為父母子女(不包括與多個子女)聯名購買的,可以申請辦理轉公積金貸款,但必須共同簽訂轉公積金貸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共有權人同意將房屋用作公積金貸款抵押且共同還款的具結書,並進行公證。父母子女直系親屬關系的認定,以戶口薄、戶籍管轄部門的證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認定方式為准;
(十二)原商貸借款人未繳存公積金、其配偶方正常繳交公積金並符合轉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以辦理轉貸。
『陸』 婚前買房父母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
新婚姻法規定
婚前買房,房產權歸首付款登記人所有!
結婚後如果雙方共同還貸或者動用共同財產還貸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產權人應通過協商或者通過民事訴訟返還當事人!
也就是說如果婚後你們夫妻沒有還款。房產就不屬於共同財產!
希望可以幫到您!
拓展資料
新婚姻法婚前買房的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婚姻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柒』 兒子婚前向父母借款購房,镸么寫協議婚後生效嗎
兒子既然是婚前向父母借款購房,那你就寫清楚借了父母多少多少錢,然後你們雙方簽名畫押就行了。
『捌』 女方沒結婚前貸款給父母買一套房,婚後用自己工資還貸,那還是父母的房子嗎
這一些都是屬於這一個女人自己的婚前財產來的,之後還的那一些工資是屬於婚內財產,其他的都是屬於他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