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嗎
一、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但是需要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
二、如果借款建議開支票轉賬,如果金額較少可以寫借條,金額較多建議寫借款協議。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高管人員的禁止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㈡ 以公司名義貸款轉作私人用途,怎麼做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老闆
分批轉給他,不能太明顯
貸款費用如果單據是公司的名字,可入公司費用
㈢ 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借款後個人所用屬什麼性質
屬於觸犯刑法的行為,構成挪用資金罪。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㈣ 個人使用單位名義貸款
從合同的相對性角度講,如果不能還款,單位難辭其咎,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㈤ 以公司名義貸款,貸款下放在老闆的個人卡上,用於公司日常的經營支付,怎麼做賬,附那些憑證,請列詳細步驟
以公司名義貸款把打到老闆賬戶上的款項記入「其他應收款--老闆名字」賬戶,等老闆將款轉回來時減老闆的「其他應收款--老闆名字」賬戶。
分錄如下:
第一步:
借:銀行存款(注無論款是否全部回到公司賬上,這里要體現全部借款數額)
借:其他應收款--老闆名字(在款直接匯到老闆賬戶的情況下)
貸:短期借款
如果款直接一部分就給老闆了那你就再做一步借:其他應收款--老闆
原始憑證是要附借款借據及銀行進賬單,最好讓老闆給你打個借條,來完成你的工作。
當一部分款轉給老闆時:
借:其他應收款--老闆名字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當你支付工資等費用時,一定是做向老闆借錢的分錄,要給老闆開收據
即: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老闆名字
借:管理費用--工資(相關的費用原始單據)
貸:現金(或銀行)
當提取備用金時
借: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老闆名字
㈥ 公司名義簽訂借款合同,但是轉賬用個人賬戶可以嗎
合同可以約定明確由公司委託你個人付款給借款人,但是公司和個人財產發生混同,後期可能會產生諸多麻煩。
㈦ 老闆以公司名義貸款但是用於個人用途的貸款賬務怎麼處理,可不可以不做帳
以公司名義貸款,必須入賬,否則銀行怎麼對賬啊,支付貸款利息也沒有依據啊。
老闆用於個人,如,把錢轉到個人賬戶,也要做處理,否則,你的銀行存款賬實不符,也無法與銀行對賬。
如果是使用到個人消費了,如,購車用公款,但產權證是個人姓名,年底前如果不能歸還,稅務視同分紅處理,要交個人所得稅。
㈧ 以公司的法人和公司的股東的名義貸款,貸款存入的賬戶是個人賬戶
首先,你確認是法人貸款還是股東,前者是對公貸款,後者是個人經營性貸款,完全走不同的審批流程。如果你說貸款進入個人賬戶,我理解應該是個人經營貸款(股東以個人名義申請),那麼低於30萬元是可以自主支付的,即打入個人賬戶。如果用於企業,可以借記銀行存款或現金,貸記資本公積或者其他應付款或者短期借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