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欠別人錢被告到法院,我已經辦的貸款有影響嗎
要看法院審判結果了。如果被法院列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那麼肯定影響貸款甚至銀行不會放款。已經已經辦理完畢的放款下來的不受影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第二條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第八條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1)我有法院起訴跟我父母貸款有影響嗎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
(二)已被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
(三)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後,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
(四)其他不屬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
第四條被執行人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第五條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中,應當載明有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提示等內容。
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並作出決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職權決定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人民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應當製作決定書,決定書應當寫明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理由,有納入期限的,應當寫明納入期限。決定書由院長簽發,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決定書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文書送達方式送達當事人。
『貳』 父母貸款對子女有影響么
貸款不還才會有影響,理論上會,但是目前,實際操作中對孩子不會有影響,但是最好還清。
對子女會有哪些影響?
1、徵信黑名單會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想給子女更好的教育和環境,就得受到阻礙了。
2、限制支付高額的保費購買保險產品,也就以為著,你不能給孩子購買一些保險產品。
3、限制乘坐高等次等交通工具,無法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如果想出國旅遊或留學就沒辦法了。
貸款擔保人在債務人不能履行貸款償還義務的情況下,擔保人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即在擔保金額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沒有約定擔保形式的,視為連帶擔保責任。 債權到期之後,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債務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約定一般擔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債權人就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叄』 我和老婆剛剛買了房子,付了首付.貸款還在審批中.如果有人起訴我父母,對我的貸款有影響嗎
銀行考察的是申請貸款人的還款能力和信用。以誰的名義申請的貸款就考察誰,央行信用記錄,銀行流水,財產收入證明什麼的。不要選你母親做共同還款人就好了。至於你們自家人之間的債務承擔關系,銀行是不會管的,那個屬於民事法管。
還款期間你的房產合同或者房產證是在銀行抵押的,如果最後你還不上貸款,銀行最多把你房子賣掉,扣掉你借的錢和利息,把余額返還你。
『肆』 我自己的貸款,現在法院要強制執行要我父親還,這對嗎
根據我國《民訴法》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在判決、裁定生效以後,經當事人申請,在對被申請人進行強制執行時,主要執行措施有: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人的存款。《民訴法》第221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民訴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三、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民訴法》第223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伍』 父母貸款被起訴子女有連帶責任嗎會對子女徵信有影響嗎...
沒有。
父母是獨立的民事主體,
子女也是獨立民事主體,
在法律上,子女是沒有
替父母償還債務的義務。
『陸』 父母貸款被起訴子女有連帶責任嗎
情節嚴重者會影響到子女上重點學校,只要貸款之後沒有發生過父母賬戶向子女賬戶轉移資金,或者過戶轉移財產的行為,銀行是無權劃轉兒子賬戶資金的。
貸款逾期的影響:
產生罰息,加收50%的利息;
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影響今後的貸款和辦理信用卡;
無法享受貸款優惠,甚至已申請不到貸款;
拉近黑名單,子女無法上重點學校;
銀行發律師函,到法院起訴;
判決下來後,會強制執行;
情節嚴重者將受到法律制裁;
影響個人職業生涯。
『柒』 父母貸款還不上被銀行起訴對子女有影響嗎
子女不能幫忙還嗎?就看著起訴啊,對你沒影響就不還了?
『捌』 我老公因為婚前債務,婚後被起訴。我可以和我父母一起辦理貸款買房嗎財產算我和我爸媽,跟我老公無關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的分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玖』 我被法院起訴,我能去銀行貸款嗎
只需要滿足信用條件即可貸款,信用相關條例如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第一條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9)我有法院起訴跟我父母貸款有影響嗎擴展閱讀:
銀行貸款人所需條件
1. 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內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參考資料:網路-銀行貸款
參考資料:網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