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貸款一方簽支付委託書一方未簽委託書是否有郊
你好,如果是副機帶款一方,委託另一方簽訂委託書是有效的,只要你們按照貸款合同按時還款,不要出現逾期的情況就可以了。
Ⅱ 農行貸款夫妻一方不簽字生效嗎
首先要分清楚是個人信用貸款,還是其他貸款品種,如果是個人信用貸款,那麼就只需要借款人本人簽字就可以了。
如果是其他貸款品種的話那麼就必須雙方都要出面簽字,(除非另一方做了全權委託公證,或者造假了)否則銀行是不會給批貸的。
Ⅲ 情人已夫妻的名譽貸款一方沒有還另一方有什麼後果
我以夫妻的名義貸款的話,夫妻雙方都有還款的義務,這樣是可以的,如果一方沒有還款的話,另一方可以及時催促一下。
Ⅳ 夫妻一方貸款未還,銀行起訴,另一方負法律責任嗎
夫妻一方貸款未還,銀行起訴,另一方需要負法律責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倆任何一方的債務,除法律規定的以外,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4)夫妻貸款一方未享受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債務具體的規定:
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Ⅳ 夫妻一方貸款算不算共同債務
夫妻在離婚上訴期間一方的貸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關鍵要看所貸款項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支出。舉證責任由貸款一方承擔。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可以看出,對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第三方發生的債務,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精神,即使當事人的離婚協議對債務作出約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雖然約定其共同債務只由一方承擔,但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對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所欠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說的,一般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Ⅵ 夫妻倆有一人有銀行貸款沒還另一方有事沒
那肯定是有事的。因為夫妻是一體的,只要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他們的收入不管是哪一方的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欠了銀行的貸款,另一方要與其協商好,盡快的將貸款還完,否則銀行起訴的話,夫妻兩個人都是被告。都有義務盡快的還上貸款。如果不能還上貸款,那麼銀行如果申請強制執行的話,夫妻雙方的資產都會被凍結,會失信。然後出行都不能坐高鐵和飛機火車等交通工具。
Ⅶ 夫妻雙方一方貸款,如果沒有另一方簽字,可以帶出來么
在建立借貸合同關系時,如果銀行讓夫妻雙方共共同簽字,即是為了鎖定或固定債務人的責任,保障貸出資金的回收安全系數。但即使不讓雙方簽字,其中一方簽字,另一方一般也要承擔債務的償返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Ⅷ 去銀行貸款夫妻之間一方未簽字,銀行會放款嗎
去銀行貸款夫妻之間一方未簽字,銀行會不會放款,要看他貸款的類型。如果是丈夫以個人名義貸款,銀行在核對手續後,有抵押物或者其他保障的情況下,會給他放款。當然,這筆債務就屬於個人債務,不會是夫妻共同債務。銀行在核對資料的時候,也會核對抵押物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不必擔心。若是丈夫以夫妻名義貸款,則需要夫妻共同簽字,若是一方沒有簽字,銀行是不會違規放貸款的。所以,也不必擔心。
雖然,這些違規借貸最終可以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但是要清楚的一點就是尋求法律途徑也是需要時間的,若是銀行卡被凍結,只能起訴勝訴後才能將自己的銀行卡進行解封,比較麻煩,要小心謹慎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