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後買房子,婆家娘家還有我們倆都湊的首付,我們倆的名字,但老公工資卻給公婆,以公婆名義去還貸款
婚前雙方父母首付,是雙方父母的債權。婚後還貸是夫妻共同共有。要是離婚,房產分割,孩子哺乳期內屬於女方,男方支付撫養費。
B. 結婚1年,老公要求婚房給公婆住,我們再貸款買房……
這個房子給你們住 再買的房子給公婆住不就好了 你們要是月光族那裡有錢供房子? 還不是做成條狗一樣
我怎麼感覺是 他跟他家裡人覺得這房子升值了 錢多了 不放心給你住啊 房子說好買給你們結婚用 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為什麼沒有你的名字啊
離你工作地方遠 爸媽遠 那讓他父母住進買的新房子好了
這個房子寫上你的名字 那個房子給他父母住不就行了
要是他們有異議 估計也就是不放心這么多錢的房子給你住的感覺
C. 有貸款給公婆買房的嗎
不可以,只有自己家庭成員(夫妻)購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
D. 夫妻離婚後我想以個人的名義買房貸款可以讓公公婆婆做擔保人嗎
這得看他們願意不願意啦!
E. 夫妻倆都辦法貸款買房,讓婆婆幫忙貸的,但是都是我們出錢還貸,離婚應該怎麼分配
不管是讓誰幫忙帶的,但是你們夫妻倆都有還貸的依據,呃,如果是夫妻雙方共同還的待,那麼離婚的時候這個房子應該夫妻雙方共同分。也就是你們要對半分的。他屬於你們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F. 婚後貸款買房寫公公婆婆的名字,還貸有我跟老公及公婆 ,請問法律上房子怎麼分的
1、房子是婚前男方購買,單純說產權,是屬於男方婚前購買個人財產,和女方無關。
但是,婚後還貸,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出錢,所用資金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以及自婚後還貸起,該住房增值部分權益。
2、房子產權權屬歸誰,就是看房子登記人以及房產證登記人是誰。
和你以及你配偶無關!你們小兩口有出資證明,那麼這可以作為你們小兩口對你公婆的債權。
這個和產權是兩個概念。
說白了,房子是你公婆的和你們無關。
(6)夫妻貸款給公婆用擴展閱讀:
內容
房屋所有權是佔有權、管理權、享用權、排他權、處分權(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贈與、繼承)的總和。
(1)佔有權。
是所有人對其房屋進行直接的實際控制或掌握的權利。
佔有權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容,沒有佔有,就談不上所有權。
然而佔有並非就是所有,因為佔有分所有人佔有和非所有人佔有、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善意佔有與非善意佔有。
(2)使用權。
房屋的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的享用權。
房屋租賃活動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權。
指所有權人對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質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權利。
使用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①無損於房屋的本質。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經濟性能和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收益權。
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經濟收益的權利。
如將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為合夥入股取得紅利等。
(4)處分權。
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對其房屋有處置的權利。
如依法對自己所有的房地產出售、出租、抵押、典當、贈與、拆除等。
一般說來,完整的房屋所有權,必須同時包括上述四項權利。
但是,佔有、使用和收益權有時會脫離所有權。
G. 貸款是公婆貸的,可離婚時兒媳🈶必要還嗎
如果貸款的時候是公公婆婆貸款的話,離婚以後,兒媳婦分到了就套房產是有必要還的
H. 婚後以公婆名義貸款買的房子屬於我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嗎
明確說,不屬於你們的財產,因為房產證名字上不是你們。和貸款其實沒有關系。
至於離婚分家產的時候,你可以把各種證據,包括你出資的證據,還貸款證據和裝修款證據保存好,銀行流水,付款證明等等,包括原件和復印件。如果離婚分財產的時候,提交的證據有力,法院會予以考慮的。
I. 我們夫妻與公婆一個戶口本,公婆銀行有貸款,請教大神們,我們夫妻買
可以辦理。
首先,你們公婆的貸款如果是普通貸款不是按揭的話,你們辦理按揭就沒有其他要求,只要收入條件達到,交付首付就直接辦理。
另外,如果你們公婆辦理的是按揭貸款,對於某些銀行,那麼你們就是需要多付點首付而已。
最後,如果你公婆辦理的是普通信用或者抵押貸款,那麼在同一個銀行你們不能辦理信用或者抵押,只能辦理按揭。
J. 婚內我和我老公名下有房,但是我老公又要給公婆買一套,貸款還是我跟我老公,離
你老公給你公婆買的這套房子,你也有權利分割的,因為肯定是你老公的名字,不然是不可以用你們的貸款的。所以如果離婚的話,也有你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