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婆貸款,為什麼要兒子兒媳的結婚證
按照你這種情況,要和貸款機構確認,子女是否作為擔保人,為父母擔保貸款。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❷ 父母貸款要兒子徵信和兒媳的徵信嗎
一個貸款是父母貸款的是不需要兒子兒媳的徵信的,換過來說,如果是兒子兒媳要貸款的話那就需要徵信的
❸ 結婚後父母欠債是否子女還
法律上沒有規定一定要還。
在我們家這邊的人情來說,既然是因為給兒子蓋房欠的錢,那兒子還也是應該的。
問題是據我所知農村有農村的風俗,據說有很多地方父母給成年兒子蓋房娶媳婦是他們的責任,而沒有這個房兒媳當初也不會嫁過來,婚後說讓兒子還錢,感覺好像在騙人一樣。因為結婚之前對方的經濟條件是有房無債的。
還有個更麻煩的事情,既然老大結婚10年了,那當初老人大兒子娶妻蓋房的時候是否也借債了?這個債務是否也要兒媳一起分擔了?女人是很習慣於比較的,如果大嫂沒遇到過這個,現在要她還錢是很難的。
從感情來說,兒子還錢讓老人輕鬆些是應該的,關鍵是怎麼哄老婆了。一開始可以先不說是幫忙還錢,而是偶爾跟老婆商量給老人點補助,比如給買點吃用的,然後慢慢再做工作。不過,關鍵是,做兒子的對媳婦特別好,讓兒媳覺得願意看在老公對自己好的份兒上來承擔這個債務。
總之,別太講道理,講人情吧。
❹ 父母借錢為了兒子結婚,婚後借款由誰還,父母or小兩口
如果兒子兒媳有能力還的話不影響自己生活的情況下還也是理所應當的,但是但凡因為錢發生矛盾了那麼就是他們沒有錢,如果在兒子兒媳沒有錢或者還要養孩子的情況下父母還一味的讓兒子去還這個結果費用,兒媳跟他兒子離婚了的話那當父母的就開心了嗎?兩萬不至於,像我這種情況公公借了十萬,今年四十七歲,身體健康卻每天閑在家裡的情況,我幫他還了兩次,現在又有人找他要錢,我是不打算再給他還了,當然了我老公很孝順,他如果執意要幫他父親還的話我就帶著我孩子離家出走,或者離婚,因為他父親明明是壯年卻不幹活這點讓我很生氣,他不賺錢的話,十萬塊,他兒子要還到什麼時候?他兒子還挺願意的,我看著生氣還不如不看,離婚了挺好,
❺ 父母到法院要求兒子及兒媳還借款是否有效
有效。夫妻雙方償還,因為是購房款,並非男方一人使用,而是夫妻雙方共同使用,為共同受益人,所以債務也必須是雙方償還,當然如果夫妻雙方達成償還協議,可以按照協議執行。
❻ 結婚前父母給兒子買房子,因為需要貸款暫時寫的是父母的名字,現在要換成兒子的名字,兒媳有繼承權嗎
這要看換名的原因了,如果婚前就換成了兒子的名字,理所當然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如果婚後改換兒子的名字,就屬夫妻共同財產了,除非在贈予合同中註明:僅贈予兒子個人所有,如果註明了,離婚時,就沒有兒媳婦事了。
❼ 父母因兒子結婚欠債,兒子兒媳拒絕共同償還,大家怎麼看
公公婆婆因為兒子結婚而對外負債,在結婚之後,對於公公婆婆欠下的債務,兒子和兒媳婦是否需要共同償還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可以說是見仁見智。
有人說要共同償還,因為一家人不應該分得那麼清楚。有人說不應該共同償還,因為公公婆婆的債務不是兒子兒媳的債務,沒有理由要求兒子和兒媳共同償還。
當然,如果兒子和兒媳同意和公公婆婆共同償還債務,那麼是兒子兒媳對自己權利的自由處分,法律並不禁止。兒子兒媳的這種處理方式,也可以使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更加的和諧與融洽。
但是,即使兒子和兒媳同意共同償還債務,也一定要注意防止出現公公婆婆將本來屬於自己的債務,完全轉嫁給兒子和兒媳的情況,否則就太無恥了。對此,你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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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銀行貸款如果自己的父親貸款了現如今卻又轉成自己兒子但是兒媳婦不知情算什麼
這種叫接力貸
如果你結婚了最好貸款要媳婦知道
因為媳婦不簽字的話估計銀行也不會貸款的
再說媳婦不知道的話每月怎樣還貸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