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擔保人需要到場嗎
擔保人沒有到場簽字的貸款合同合同有效,但是擔保條款不生效。擔保合同的那部分無效,借款合同是否要根據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 【主合同變更對保證責任影響】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後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貳』 銀行放款時需要告知擔保人,及需要擔保人在場嗎
銀行放款時需要告知擔保人,並且需要擔保人在現場,因為銀行再放款時是需要擔保人簽字的, 如果不在法律文書上簽署名字,沒辦法證明擔保人的事實,法律上也不會承認,一旦有事擔保人也不會承擔責任。 所以,作為擔保人必須在協議上簽署自己的名字,甚至要畫押,這是履行擔保人義務的最基本條件。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拓展資料:
擔保人,從廣義的角度來說,指的是對某項事務或者事件作出一定保證行為的人。例如在債權債務等方面的擔保,擔保人則具體是指具有代為清償或者還清票據債務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是非票據債務人對於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作出擔保行為的人;是擔保人和債權人之間的所約定的內容,當債務人拒絕履行或者沒有能力還清所借的債務時,擔保人則要按照約定的內容繼續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一般擔保人和被擔保人承擔著相同的責任,國家機關單位、或者以公益為目的性質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一些職能部門的人員不可以成為擔保人,但是,法律另有其他規定的除外。依據相關法律條款的規定,擔保一般情況下可以分為五種方式,即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與本案無牽連;
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叄』 貸款擔保人要到現場嗎
法律分析:貸款擔保人需要到場。到場就是為了證明擔保事實,且擔保人知悉該項事實,同意承擔相應責任。否則沒辦法證明擔保人的事實,法律上也不會承認,一旦有事擔保人也不會承擔責任。作為擔保人必須現場在協議上簽字,這是履行擔保人義務的最基本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肆』 給別人做擔保需要本人去嗎
這個給別人做擔保是需要本人在場的。但是說到做擔保是一個需要慎重的事。如果涉及金錢或者財務上的擔保,擔保人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借款人不能清償債務,那麼擔保人就要承擔清償責任。所以如果你要給別人做擔保,請慎重考慮一下你的經濟能力,和朋友的信用度,再做決定。
『伍』 貸款擔保人要不要本人在現場
法律分析:貸款擔保人必須要本人在場。擔保人沒有到場簽字的貸款合同合同有效,但是擔保條款不生效。擔保合同的那部分無效,借款合同是否要根據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陸』 買房貸款擔保人必須到現場嗎
法律分析: 正常是要進行面簽的,不然無法確認是不是擔保人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柒』 擔保人必須到銀行面簽嗎
法律分析:必須到。貸款合同、抵押擔保合同都必須面簽,也就是說借款人、抵押擔保人必須在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捌』 向銀行結清個人貸款需要擔保人到場嗎
需要的,貸款時擔保人是需要到場簽字的,只有雙方都在場才可以,合同才會生效的。
『玖』 貸款擔保人必須去銀行簽字嗎
一、貸款擔保人不親自到場擔保能生效嗎
擔保人沒有到場簽字的貸款合同合同有效,但是擔保條款不生效。擔保合同的那部分無效,借款合同是否要根據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銀行貸款合同依然有效,但是如果經鑒定擔保合同非您本人簽字,擔保合同無效。
二、銀行貸款擔保人手續
1、貸款對象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
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6、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
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這個問題是需要看具體的情況的,一般情況下貸款擔保人是需要到場的。
『拾』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本人到場嗎
法律分析:擔保人可以不用到場,但應當提交證明擔保人身份資料,財產狀況,擔保協議等的准確真實的書面材料,以保證擔保的合法有效。同時,為了確保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糾紛,我個人建議擔保人最好到現場,在仔細地查看一下相應的文件和約定,以更好的維護各方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的,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但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