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去銀行貸款可以找家裡人做擔保人不
看你的情況。有沒有逾期?有貸款的額度是多少?這些都不是主要的。逾期的可以開個非惡意逾期的證明。有貸款的且額度比較大,你提供下近期的銀行流水。如果流水額度不是很小的話也可以。
具體的東西很多看看你家裡的條件,比如房子啊,車子啊?你家裡每個月的收入啊?你買車後,每個月又能賺多少錢吶。
2. 做了擔保人以後自己還可以向銀行貸款嗎幫別人擔保
可以。
做貸款擔保人期間,擔保人還可以貸款的。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
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
3. 可以找父母做擔保人去銀行貸款嗎
您問的是解除擔保吧。如果借款人已經還清,您可以理直氣壯地找銀行要求他們出具擔保責任解除通知書,不出就到處投訴;如果借款人還有貸款,還沒還呢,您只能找銀行請求他們解除,不過一般他們不會同意的,擔保關系是合同,對方不同意就不能解除;要不去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法院會駁回的。
4. 銀行貸款有擔保人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由擔保人可以貸款。但是,擔保人不是貸款的必要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5. 用親人的財物做擔保,可以申請銀行貸款嗎
可以的。這屬於第三方擔保。
但是,能否獲批,則各家銀行要求不同。
6. 如果我要向當地銀行貸款但貸款親人是擔保人可以嗎擔保人不用到銀行可以不
貸款親人可以擔保,但是擔保人必須要去銀行
7. 父母可以給子女擔保貸款買房嗎
當然可以和給子女擔保貸款買房了,因為現在的父母好多孩子買房,父母都要付首付呀,如果父母的經濟寬裕的話,可以為子女擔保的,當然,如果你的子女比較多的話,還是要謹慎,如果大家都讓你擔保,你就沒有那個能力了
8. 擔保人還能在銀行貸款嗎
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
拓展資料:
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與第三人協商,將其全部或部分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被稱為債務承擔。債務承擔屬於債的移轉范疇。根據不同標准,債務承擔可分為不同類型。以債務承擔量為標准,債務承擔可分為全部債務的債務承擔和部分債務的債務承擔。以債務人就其所移轉的債務是否還須負責為標准,債務承擔可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並存的債務承擔。因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債務的承擔,當事人均可自由約定原債務人就移轉的債務是否仍承擔責任,如不承擔,則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如承擔,則為並存的債務承擔。
在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場合,第三人之所以為債權人提供擔保,通常是基於其對債務人人際關系、償債能力的評估與預期。債務人將其全部或部分債務轉由其他人承擔,將改變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前提條件與心理預期,增加第三人償債的風險。為保護提供擔保的第三人的利益,根據本條之規定,在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場合,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之行為將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產生何種影響,直接取決於債權人是否取得了提供擔保的第三人的同意。
9. 有人擔保可以到銀行貸款嗎
1、自己已經貸款的人,同樣可以為別人做擔保。《擔保法》第七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2、能否做保證擔保由貸款銀行決定,主要審查保證人償債能力和徵信情況。
3、貸款買房一般是以房產抵押擔保,再要求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是雙重保障措施。
4、《擔保法》第二十八條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10. 有擔保人可以去銀行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在向銀行申請貸款中需要提供人的擔保或者物的擔保,所以,既然你已經有了擔保人的話,可以讓他做擔保人,幫您進行貸款。擔保人與出借人要簽訂擔保合同,當借款人償還不了貸款時,擔保人就代替借款人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