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辦理抵押貸款,銀行放款到第三方 需要第三方的身份證照片嗎
需要第三方是的身份證。
房產抵押貸款流程:
1、借款人在銀行開立活期存款帳戶;
2、准備貸款要求的資料;
3、面簽銀行;
4、銀行報卷和審批;
5、銀行審批通過後,通知借款人審批結果,並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6、到建委做抵押登記;
7、建委出它項權利證;
8、視情況辦理保險、公證等手續;
9、銀行將貸款直接劃撥到合同約定的帳戶中;
10、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規定還本付息。
申請房貸款的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② 擔保公司做擔保貸款都需要些什麼東西和要求,只有身份證和銀行卡能做擔保貸款嗎
可以找擔保公司做貸款的,具體的條件是個人貸款對象及條件
借款人需要的 條件是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
2、具備北京市的居留權,戶口不限(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備良好的信用記錄,能夠提供一定的個人或家庭資產;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公司的法人或股東提供);
銀行利率及還款方式
1、各家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
2、銀行審批後確認放款。
③ 我朋友貸款,我是擔保人,銀行放款之前還需要我簽字嗎銀行放款之前我知道嗎
不需要。以後不出事就沒你什麼事,一旦你朋友賴賬,你就麻煩了。
④ 銀行房屋抵押貸款要到家拍照片嗎
銀行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是不需要到申請人家中拍照片的,最主要的就是審核借款申請人的徵信,還有就是審核借款人每個月的收入是否達到了還款的條件等
⑤ 請問銀行放貸款時擔保人需要知道嗎或需要擔保人簽字嗎
擔保貸款需要擔保人現場簽字擔保,簽字後擔保人開始承擔擔保責任。銀行放款時,不需要擔保人到場。
⑥ 做貸款的去家裡拍照了是要放款嗎
這個是發放貸款前的必須程序。
還要進行估價,一般情況下再過兩個星期可以放款了。
⑦ 天津房屋抵押貸款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多久能放款
每個銀行所需材料都大同小異,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工作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婚姻證明,如果是已婚狀態,上述材料需要夫妻雙方都准備。如果你是企業法人或者股東,則需要准備營業執照等公司材料。(137)
關於放款時效,銀行所說的時效都是只你准備好所有材料後所需要的時間,大概在15個工作日左右。(5268)
在辦理貸款中需要記住幾點,要跟幫你辦理貸款的人把情況說清,不要有所隱瞞,如果你隱瞞了事實在貸款途中被查出後果會很嚴重;關於徵信不要輕易給人發身份證照片和復印件,也不要輕易的點手機上的軟體來查詢可貸款額度,徵信的查詢次數也會印象你是否能貸款成功。(1230)
最重要的一點是,一定要找專業人士辦理,每個銀行只能申請一次,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拒,所以千萬要注意,如果你身邊沒有專業辦理的,你可以在上述文字中找找。
⑧ 辦理銀行抵押貸款 需要第三方的身份證照片嗎
需要第三方是的身份證。
房產抵押貸款流程:
1、借款人在銀行開立活期存款帳戶;
2、准備貸款要求的資料;
3、面簽銀行;
4、銀行報卷和審批;
5、銀行審批通過後,通知借款人審批結果,並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6、到建委做抵押登記;
7、建委出它項權利證;
8、視情況辦理保險、公證等手續;
9、銀行將貸款直接劃撥到合同約定的帳戶中;
10、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規定還本付息。
申請房貸款的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⑨ 銀行貸款在什麼情況下要有擔保人是否一定需要擔保人的簽字同意才能生效
一、存在一下情況需要擔保人:
1.無抵質押物
2.需要的資金比較大,抵押物估價不足
3.還款能力不足
4.外地人在本地貸款
5.綜合各種資產負債信息,徵信信息評估風險項較多
6.本身做的貸款品種就是保證類
二、銀行放貸款時擔保人需要知道,同時需要擔保人簽字, 否則不在法律文書上簽署名字,沒辦法證明擔保人的事實,法律上也不會承認,一旦有事擔保人也不會承擔責任。 所以,作為擔保人必須在協議上簽署自己的名字,甚至要畫押,這是履行擔保人義務的最基本條件。
三、擔保人是指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第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條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四、當擔保人有何權利?
根椐中央銀行指南,擔保人有下列權利:
1.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2.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3.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4.可限定只擔保一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後,借款人慾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5.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6.金融機構必須將還債要求信送達擔保人後才可向後者追債。
( 註:所有擔保人都應被告知上述權利,不管有關權利是依據1967年破產法令或有關借貸機構接受貸款擔保之中央銀行指南。)
五、如下情況下,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一)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二)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