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
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
1、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條款(一)
??總則
第一條以房屋作抵押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可參加本保險。
第二條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為借款個人,保險財產指被保險人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時用以抵押的房屋;抵押房屋價值中包含的附屬設施和其他室內財產,也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被保險人購房後,裝修、改造或其他原因購置的、附屬於房屋的有關財產或其他室內財產,不在本保險財產范圍內。
保險責任
第三條在保險期限內由於下列原因造成本保險單列明的保險財產的直接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1、火災、爆炸;
2、暴風、暴雨、台風、洪水、雷擊、泥石流、雪災、雹災、冰凌、龍卷風、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3、空中運行物體墜落以及外來不屬於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築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第四條在發生保險事故時,為搶救保險標的或防止災害蔓延,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保險人也負責賠償。
第五條在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財產損失所支付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該項費用以對應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限。
責任免除
第六條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1、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恐怖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暴動、民眾騷亂;
2、核子輻射或各種放射性污染;
3、行政或執法行為;
4、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
5、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重大過失。
第七條對保險財產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1、保險財產因設計錯誤、原材料缺陷、工藝不善、建築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損、正常維修造成的損失或費用;
2、被保險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3、房屋貶值或喪失使用價值;
4、任何形式的罰款、罰金;
5、任何間接損失和精神損失;
6、計算機2000年問題引起的任何損失。
第八條其他不屬於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亦不負賠償責任。
保險期限
第九條保險期限自約定起保日零時起至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終止日24時止。
保險金額與保險費
第十條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可按照以下方式,由被保險人自行確定,但保險金額不得小於相應的抵押借款本金:
1、成本價2、購置價3、市價4、評估價5、借款額6、其他方式第十一條保險費以基準費率為基礎,根據相應的躉交保費系數計算。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二條投保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三條投保人應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全部保險費。
第十四條在本保險合同期限內,如果被保險人名稱變更、保險標的佔用性質改變、保險標的地址變動,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或其他保險重要事項變更,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並支付附加的保險費。被保險人未履行通知義務並支付附加保險費的,因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應當遵照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規定,維護保險財產的安全。
第十六條保險財產遭受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採取必要、合理措施使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保護事故現場、保留有關實物證據,並立即通知保險人,協助查勘。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提交保險單正本、損失清單以及其他保險人合理要求的有效的、作為索賠依據的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如不履行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解約通知書送達被保險人之日起解除本保險合同。
2、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條款(二)
????賠償處理
第十九條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按下列規定進行賠償:
1、實際損失等於或高於保險金額,按保險金額賠償;
2、實際損失小於保險金額,保險人賠償使受損保險財產恢復到原來狀態的費用,該項費用以保險金額為限。
第二十條在本保險期限內,保險財產若遭受部分損失,保險人一次性支付的賠款未達到保險金額的,財產損失部分的保險金額自動恢復,被保險人無須補繳保險費。但在任何情況下,財產損失保險的累計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的兩倍為限。
第二十一條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後的殘余部分,仍然歸被保險人所有,並在計算實際損失時扣除其折價金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房屋價值中含附屬設施和其他室內財產的,其損失計算以損失發生時的實際價值為限,如果所含附屬設施和其他室內財產若發生變更,保險人在賠償時以抵押時所列明的數量、品牌、規格的實際價值為限。
第二十三條保險人受理索賠後,應根據保險責任范圍迅速調查審核,按本保險條款有關規定予以賠償。若保險財產發生損失,根據被保險人和貸款銀行達成的有關約定,由保險人一次性支付給貸款銀行或被保險人。
第二十四條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有關約定,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以書面形式向第三方提出賠償要求。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或其代表不得自行對第三方作出任何承諾、拒絕、約定或接受。根據被保險人書面申請,保險人可以按照本保險條款有關規定先予賠償,並依法進行代位追償。被保險人應協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五條若本保險單所保財產存在重復保險時,保險人僅承擔按比例分攤的責任。對其他保險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本保險人不負責墊付。
第二十六條被保險人或者其房屋繼承人請求賠償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保險合同的終止第二十七條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其他關系人以偽造、編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條保險財產遭受全部損失或保險人一次性支付財產損失賠款達到保險金額時,或者一次性賠款雖然沒達到保險金額,但累計賠款達到兩倍保險金額時,本保險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被保險人提前清償個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項下貸款余額的,投保人可憑保險單正本、貸款銀行的還貸證明等有關單證,向保險人提出終止本保險合同。
第三十條當投保人根據本保險條款第二十九條終止本保險合同時,保險人按現值計算退還未到期部分的保險費,並扣除5%手續費。
實際承保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因本保險合同事宜發生爭議,爭議解決方式由雙方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一)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約定的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本保險合同爭議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三條與本保險合同有關的約定、告知或通知等內容均採用書面形式。
3、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條款(三)
????擴展責任條款
一、臨時房租補償條款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保險事故致使保險房屋無法居住時,被保險人可獲得保險房屋損失賠款金額5%比例的臨時住宿費用補償。
其他有關事宜悉依《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條款》的有關規定。
二、搬遷費用補償條款因保險房屋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保險事故致使被保險人需搬遷到其他住宿處居住,被保險人可獲得搬遷費用補償。每次事故的搬遷費用補償為300元。
其他事宜悉依《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條款》的有關規定。
三、延展保險期限條款在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時,貸款銀行要求給予借款人一定還貸寬限期限的,本保險合同的保險期限將隨之延展,最長展期180天,且只能延展一次。
其他有關事宜悉依《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條款》的有關規定。
四、清理費用補償條款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而且財產損失保險部分的賠款金額達到保險金額50%以上時,被保險人所發生的清除、拆除或支撐受損財產的費用,保險人將一次性給予800元清理費用補償。
其他有關事宜悉依《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條款》的有關規定。
❷ 抵押物購買保險的作用
一、抵押貸款保險對借款人的意義
對於借款人而言,抵押貸款保險最重要的意義在於該保險增加借款人的還款來源,在房產(抵押物)因不可抗力等事由遭受毀損時降低借款人的還款壓力。
根據保險合同,在房屋抵押期間,如房屋發生火災、爆炸,暴風、暴雨、台風、垮塌、洪水雷擊、泥石流、雪災、雹災、冰凌、龍卷風、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空中運行物體墜落以及外來不屬於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築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等情形,保險公司應向被保險人支付相應的賠償金,補償借款人因房屋毀損而遭受的損失,增加了借款人的還款來源。
此外,抵押貸款保險可以降低貸款銀行的貸款風險,由此銀行更積極參與住房抵押貸款市場,從而使廣大消費者更容易獲得銀行貸款購買住房。
二、抵押貸款保險對貸款銀行的意義
作為抵押權人,貸款銀行為了防止因抵押物(房產)滅失而喪失抵押權,有必要通過保險降低抵押物的滅失或毀損的風險。
根據抵押權的物上代位性,抵押物滅失、毀損而受賠償金時,該賠償金應為抵押權物的替代物,抵押權人對該替代物享有優先受償權。《擔保法》第五十八條對此也作了明確規定:「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目前我國住房貸款期限多在20年以上,在如此長的期限內,若因抵押物(房產)發生滅失或毀損導致抵押物價值下降或喪失,貸款銀行的抵押權益以及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勢必受到重大影響。抵押貸款保險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貸款銀行的權益,降低借款人的違約風險。
三、抵押貸款保險對保險公司的意義
保險公司通過抵押貸款保險業務參與我國住房金融市場,一方面開拓了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及風險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分散了住房金融市場中貸款銀行和購房人所承擔的有關風險。
綜上所述,大家也都了解了抵押貸款保險分別對借款人、貸款銀行和保險公司有不同的用處。也就代表著當我們借款人申請房產抵押貸款的時候,辦理房產抵押貸款保險的重要性。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❸ 銀行抵押貸款需要買的保險有哪些
看抵押的財產時哪個的啊
如果是廠房、機器設備。一般就是財產綜合險、機器損壞險
如果是公路工程、房地產項目、鐵路工程等可能還涉及到工程險
抵押船舶的。。一般就是船舶險啊
險種很多。關鍵是看銀行怎麼給你推薦
❹ 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是什麼
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的意思就是說,若因為火災,爆炸,台風,冰雹,暴雨,洪水等原因造成的房屋物質損失和相關費用,保險公司可以負責理賠。
在2004以後,各地陸陸續續將房屋抵押貸款保險升級成為了房屋抵押貸款綜合保險,也叫房貸綜合險或者房貸險,其中增加了還款保證條款:若借款人在遭受了意外傷害之後導致身故或殘疾、喪失了還款能力,那麼保險公司可以負責償還剩餘的貸款本金。
拓展資料:
2004年以後,各地陸續將房屋抵押貸款保險升級為房屋抵押貸款綜合保險,簡稱「房貸綜合險」或「房貸險」,其中增加了還款保證條款:借款人在遭遇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者殘疾、喪失還款能力時,由保險公司償還剩餘的貸款本金。
內容編輯 播報
房屋抵押貸款保險的內容有:
(一)保險對象,即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的房屋所有人;
(二)保險財產,主要是抵押貸款所購的房屋;其他因裝修、購置而附屬於房屋的有關財產不屬投保范圍;
(三)保險期限,與貸款期限一致。在抵押期間,如果借款人中斷保險,貸款銀行有權代保,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四)保險金額及保險費,以所購房屋價格定額確定保險金額,保險費每年計收一次;
(五)被保險人義務。
(六)損失賠償。
保險條款編輯 播報
保險財產
購房人通過銀行按揭所購買的房屋。
責任范圍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質損失和費用,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1、火災;
2、爆炸;
3、雷電;
4、颶風、台風、龍卷風;
5、風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變化、海水倒灌及水庫、運河、堤壩在正常水位線以下的排水和滲漏;
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發;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於打樁、地下作業及挖掘作業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築物和其他固定物體倒塌;
11、水箱、水關爆裂,但不包括由於銹蝕引起水箱、水關爆裂。
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和重大過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2、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3、貶值、喪失市場或使用價值等其他後果損失;
4、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活動、謀反、政變、罷工、暴動、民眾騷亂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徵用銷毀和毀壞;
6、核裂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7、大氣、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引起的各種損失和費用,但不包括由於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
8、本保險單明細表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陪額;
9、其他不屬於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引起的損失。
10、人為造成的損失
保險期限
與購房貸款期限相同。
保險金額
為所購房屋全部的實際價值。
賠償處理
1、如果發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本公司可選擇下列方式賠償:
(1)按受損財產的價值賠償;
(2)賠付受損財產基本恢復原狀的修理、修復費用;
(3)修理、恢復受損財產,使之達到與同類財產基本一致的狀況。
2、受損財產的賠償損失按當時的市價計算。市價低於保險金額時,賠償按市價計算;市價高於保險金額時,賠償按保險金額與市價的比例計算。如本保險所載項目不止一項時,賠款按本規定逐項計算。
3、保險項目發生損失後,如本公司按全部損失賠付,其殘值應在賠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
4、任何屬於成對或成套的項目,若發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該受損項目在所屬整對或整套基礎上的保險金額中所佔的比例。
5、發生損失後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採取必要的措施後產生的合理費用,本公司予以賠償,但本項費用以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限。
6、本公司賠償損失後,由本公司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生之日起相應減少,並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7、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1、在投保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對投保申請書中列明的事項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項作出真實、詳盡的說明和描述;
2、被保險人投保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3、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應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包括認真考慮並付之實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損建議,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被保險人承擔;
4、在發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險單項下索賠的損失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
(1)立即通知本公司,並在七天或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以書面報告提供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損失程度;
(2)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並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檢驗師進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現場及有關事物證據;
(4)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特別約定
在保險期限內,購房人還貸完畢,由貸款人出具證明,貸款人的保險權益喪失,保險人出具批單,保險人繼續負責。
爭議處理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訴訟。
❺ 個人抵押貸款房屋保險是什麼類型保險
個人抵押房屋貸款保險通過貸款買房,在償還貸款過程中會遇到一些無法預測的風險,銀行為了規避這種風險,會建議按揭買房者投保個人抵押貸款房屋保險。 個人抵押貸款房屋保險是什麼類型保險
個人抵押貸款房屋保險是房屋財產保險的一種,又稱房屋抵押貸款保險,簡稱「房貸綜合險」或「房貸險」,指的是若借款人在保險期限內遭遇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者殘疾、喪失還款能力時,由保險公司償還剩餘的貸款本金。通常情況下,該保險抵押的是您目前按揭的房屋、及房屋價值中包含的附屬設施和其他室內財產。如果您想要獲得這方面的保障,不妨參考下列程序:
1、貸款人申請;借款人到貸款銀行填報《個人住房借款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②購買住房的合同意向書或其他證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穩定經濟收人證明;④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證明。
2、貸款銀行審查;貸款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及其他各項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出具貸款承諾書,並與借款人簽訂抵押合同。
3、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借款人憑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承諾書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並請售房單位在房產收押合同上簽章。
4、借款人辦理抵押房屋的保險;借款人持購房合同到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機構辦理抵押房屋的保險。
5、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借款人持購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險單,與第三方(法人)擔保人一起到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在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當事人要求公證的,可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
6、貸款銀行劃款;貸款銀行將貸款以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單位在貸款銀行的存款帳戶。
押合同上簽章。
4、借款人辦理抵押房屋的保險;借款人持購房合同到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機構辦理抵押房屋的保險。
5、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借款人持購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險單,與第三方(法人)擔保人一起到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在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當事人要求公證的,可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
6、貸款銀行劃款;貸款銀行將貸款以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單位在貸款銀行的存款帳戶。
❻ 中國銀行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抵押物的保險規定
借款人以所購車輛抵押或(和)所購車輛外的財產抵押作為擔保申請貸款的,經辦行應要求借款人辦理抵押物保險。
1、保險期不得短於借款期限,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本金和利息之和,經辦行應為保險受益人。
2、在保險有效期內,經辦行應要求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投保。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損毀,經辦行應再次確認並落實借款人的貸款擔保。
3、對於貸款期內的保險應爭取一次性投保,在僅投保當年保險的情況下,經辦行應要求借款人對次年的保險提供一定的保證方式。
4、對於以所購車輛抵押提供擔保的,經辦行應要求借款人對抵押物至少投保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者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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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❼ 企業抵押貸款財產保險 費率
財產險對投保財產通常分為工業類 倉儲類 和普通類 三個類型,一般對於工業類一級財產和倉儲類一般物資保險費率最為優惠 在千分之0.6左右,危險系數最高的財產保險的費率一般在千分之三到五之間,一般的財產保險費率在千分之一左右。
❽ 為什麼抵押物要買保險
若是招行個人住房類貸款:招行建議您購買抵押物財產保險;商業用房貸款:抵押房產原則上要辦理以招行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險。
【溫馨提示】購買保險的客戶,保險公司由您自行選擇,具體您申請的貸款是否需要購買保險,建議您直接聯系貸款經辦行咨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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