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按揭的房子法院可以查封嗎
可以查封,執行所得先用於償還有抵押權的銀行,剩餘的再用於償還其他債權人。
2. 請問抵押了的房產,法院可以對其查封嗎
首先,抵押的財物法院是可以查封的,但查封不排除抵押的效力。
在銀行出具抵押人已經還清貸款的證明後,可以拿這個證明去房管部門要求撤銷抵押登記。
但此時法院查封的緣由還沒有消除的話,房產仍被凍結,不能轉讓,除非法院解除查封。
3. 我是擔保人只有一套共有房產,會被執行嗎
擔保人只有一套共有房產,會被執行但無法拍賣。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如果欠債人還清欠款,那麼擔保人沒有責任。如果沒有還清欠款,擔保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執行人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凍結擔保人的房產。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4. 我幫貸款人還淸擔保人貸款夲息,能申請法院保全或查封他名下的房產嗎
擔保人幫貸款人還淸貸款本息,可以申請法院保全或查封貸款人名下的房產。
這叫追償權,是擔保法明確規定的,法院也會支持的。
《擔保法》第三十一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5. 我作為擔保人,被判連帶責任,名下只有一套房產,能否被法院強制執行
擔保人被判連帶責任,名下的房產是可以強制執行的……
6. 擔保人的房子能查封嗎
擔保人的房子能查封。《關於人民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規定了可以查封擔保人的房子,也可以進行扣押,只不過在查封、扣押時,一般都指定擔保物權人為保管人。人民法院查封擔保人的房子並由其保管的,質權、留置權不會因此而喪失。若人民法院指定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把房子交付給被執行人。
【法律依據】:
《關於人民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三條查封、扣押、凍結擔保物權人佔有的擔保財產,一般應當指定該擔保物權人作為保管人;該財產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質權、留置權不因轉移佔有而消滅。第十四條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並及時通知共有人。
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保證責任、賠償責任。擔保人承擔的保證責任分為兩種,一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承擔的為一般保證責任;二是連帶保證責任,即債權人在債務到期時,可以向擔保人要求償還債務。一般保證責任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連帶保證責任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已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7. 銀行已抵押債務人房產是否有權查封擔保人賬戶
法律分析:銀行提起訴訟後可以查封擔保人的賬戶,根據擔保法的相關現定,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如果約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即可要求擔保人連帶償還,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由借款人首先償還貸款,包括用其所有資產進行償還,直至無力償還為止,才由擔保人代為償還。銀行為了保全債務,對逾期不還的貸款,會對貸款人和擔保人同時提起訴訟並申請財產凍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方式】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8. 我的房產證為別人擔保貨款,貸款人不還貸,我的房產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嗎
很可能會。貸款人不還款,你也沒還,銀行很可能要起訴。判決生效後仍不還的話,銀行會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可能拍賣用於抵押的房產。
9. 擔保人房子會被執行走嗎
1、如果你是擔保人,承擔連帶或者一般擔保責任,借款人還不了款,法院會判決你先償還欠款的。如果法院已經判決,申請人也申請了強制執行,那麼,法院會強制執行的。如果被執行人只有一套房產,法院依法可以查封,限制你出售,但不能拍賣。
2、債務人和擔保人的唯一房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可以強制執行,需要債務人提供不低於當地人均居住水準的租房即可。只要是不還款銀行有權通過法院對其房子進行執行。《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中,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10. 我是擔保人,借款人現已經跑了,法院已經對我實施了強制執行,我名下有套按揭貸款的房子會受到影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