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情況下不能做擔保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據此,您在法律上具有做擔保人的資格。但您可以說自己剛辦理了房貸,不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不滿足第七條之規定。
Ⅱ 什麼情況下不能做貸款擔保人
法律分析:下列情況不可以成為擔保人:
1、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2、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訂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Ⅲ 五種情況不能做擔保人
法律分析:屬於以下情況的,是不能作擔保人的:一、夫妻雙方不能為他人擔保;二、貸款地以外戶籍的人士不能為他人擔保;三、自己生活無法自擬,無收入來源者,不具備替他人還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為別人擔保;四、離休人員不成為擔保人;五、其他原因審核不通過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Ⅳ 什麼情況下不能擔保
下列情形下不能擔保:擔保人沒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機關法人未經國務院批準的,且不是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的貸款進行轉貸的;以及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能擔保。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Ⅳ 不能貸款的原因有哪些
不能貸款的原因包括徵信不好、年齡和收入等資質不符合要求、負債過高等。銀行貸款門檻逐漸提高,造成貸款不能辦理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個人徵信記錄不好,有不良信用記錄。個人信用記錄千金難買,有的人借款不還或者逾期,在徵信上有了不良記錄就不能貸款,因此借款人要養成良好的消費習慣,積極主動地維護個人信用。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費,要記得到期還款日,在此時間之前還款,避免逾期還款;每月及時還房貸,貸款利率上調時,則要相應地增加金額支付「月供」,以免欠息逾期;對於長期不使用的信用卡則要及時注銷,以免產生年費而不知,給自己的個人信用「抹黑」。
2.資質不夠,無法證明自己的收入和穩定性。銀行受理貸款申請時,會格外關注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對於收入過低或工作不穩定的人來說,貸款被拒也是很常見的。因為沒有固定的還款來源,為了降低信貸風險,銀行一般會拒絕為其放款。這種時候,你可以轉向民間貸款機構申貸,通過率會相對提高。有的人銀行流水不符合要求,也不能申請貸款,有效的銀行流水單是穩定收入的重要憑證,也是很多銀行貸款非常重視的,針對這一點,建議每月定時定額存入銀行,讓貸款機構了解這是你的「工資」或者每月的穩定收入。除了銀行工資流水,還可以提供其他資料證明自己的收入。
3、負債過高。按照多數銀行的規定,個人負債不能超過家庭月收入的50%,否則將很難獲貸。考慮到其中較高的潛在風險,貸款被拒的可能性也很大。大家注意,這里所說的負債,不僅僅是只貸款、信用卡,還包括擔保。所以建議有貸款需求的人盡早還清已有欠款,替別人擔保前也要慎重考慮。
4、徵信查詢次數過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中心不僅記錄著你的個人信用報告,還會留有個人徵信查詢記錄,所以徵信查詢次數過多也能成為貸款被拒的原因。如果記錄顯示你短期內頻繁被多家金融機構查詢徵信,而事後又沒有任何申貸款、申卡成功的記錄,也會貸款被拒。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建議大家不要在太多家機構申請貸款,並且認真准備貸款審核,提高成功率。
5、行業限制。由於行業的特殊性,不少人貸款也會被拒。銀行禁止貸款流向某些產能過剩的行業或者娛樂業,比如鋼貿、煤炭、KTV、發廊等行業,如果你在此行列中,就只能找民間貸款機構申請貸款了。
Ⅵ 什麼情況下不能貸款買房
1.信用卡連續三次(或兩年內累計六次)逾期還款。
2.房貸月供累計2至3個月逾期或不還款。
3.車貸月供累計2至3個月逾期或不還款。
4.貸款利率上調,仍按原金額支付月供,產生欠息逾期。
5.睡眠信用卡,激活後不使用也會產生年費,若不繳納就會產生負面的信用記錄。
6.信用卡透支消費、按揭貸款沒有及時按期還款。
7.為第三方提供擔保時,第三方沒有按時償還貸款。
8.欠賬等經濟糾紛也會影響信用記錄。
拓展資料:
貸款購房主要有以下幾種:
1、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於已參加交納住房公積金的居民來說,貸款購房時,應該首選住房公積金低息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政策補貼性質,貸款利率很低,不僅低於同期商業銀行貸款利率(僅為商業銀行抵押貸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於同期商業銀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說,在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利率和銀行存款利率之間存在一個利差。同時,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辦理抵押和保險等相關 手續時收費減半。
2、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以上兩種貸款方式限於交納了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員工使用,限定條件多,所以,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無緣申貸,但可以申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擔保貸款,也就是銀行按揭貸款。
只要您在貸款銀行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需資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房首期付款,且有貸款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那麼就可申請使用銀行按揭貸款。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發放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一般為10-29萬元,如果購房款超過這個限額,不足部分要向銀行申請住房商業性貸款。
這兩種貸款合起來稱之為組合貸款。此項業務可由一個銀行的房地產信貸部統一辦理。組合貸款利率較為適中,貸款金額較大,因而較多被貸款者選用。
根據一般房貸還款方式的計算公式分為兩種:
一、等額本息計算公式:
計算原則:銀行從每月月供款中,先收剩餘本金利息,後收本金;利息在月供款中的比例會隨剩餘本金的減少而降低,本金在月供款中的比例因增加而升高,但月供總額保持不變。
需要注意的是:
1、各地城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要結合當地具體來看;
2、對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申請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執行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惠政策。
二 、等額本金計算公式:
每月還款額=每月本金+每月本息
每月本金=本金/還款月數
每月本息=(本金-累計還款總額)X月利率
計算原則:每月歸還的本金額始終不變,利息會隨剩餘本金的減少而減少。
Ⅶ 什麼情況不能做擔保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以下人或組織不能做擔保人。
第八條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7)不能擔保貸款的情況擴展閱讀:
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