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1、借款擔保人需要提供自己的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身份證的復印件一份;
2、借款擔保人需要通過銀行列印自己的工資流水明細,或者有其他可以證明自己具有穩定收入的證據,提交給出借方;
3、借款擔保人需要填寫擔保承諾書,表示自己願意用自己的財產為借款人的該筆借款提供擔保,並履行擔保義務;
4、如果提供時擔保時,向出借方抵押物品的,需要擔保人或抵押人提供與抵押物具有權屬關系的證明書。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2. 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有以下幾種: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總的來說,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各銀行要求不一樣,建議可致電各家商業銀行的客服熱線或銀行信貸經理詳細咨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3. 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證件
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
《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條
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是,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4. 別人貸款我做擔保人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做別人銀行貸款擔保人一般需要擔保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籍薄,擔保人月收入證明,流水賬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5.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
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成為擔保人需要的條件如下:根據銀行要求辦理,各銀行要求不一樣。但作為擔保人基本條件是擔保人需要有提供擔保的能力(財產、信用)。(1)貸款對象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