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政府部門(財政局)可以為企業信託融資擔保嗎
無論是政府哪個部門都無權給任何企業做融資擔保,而且金融機構也不會受理這種擔保信函(因為違法,所以無效)。但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實際問題,一些地方專門成立了投融資擔保的專門機構,而且受財政局、科委等部門的委託開展相應工作,你可以咨詢當地政府部門和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等類似機構,以獲得相應的幫助。因此,目前已經有辦法解決你提出的要求了。
② 某市財政局為當地一家企業向銀行貸款提供保證擔保 是否屬於無效民事行為
只有C「不屬於」無效,因為它是可撤銷的民事行為。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受脅迫而被迫與對方結婚的,可向法院申請撤銷該婚姻。因此,這個「某女」有權在一年內請求法院撤銷自己的婚姻。
注意,無效與可撤銷是兩個概念,某種民事行為無效,則該行為「自始無效」,即從來就沒有發生過法律效力;某種民事行為可撤銷的話,它在法律上依然是有效的,但當事人有權申請法院等機構撤銷它。如果在規定期限內沒有申請撤銷的話,這個民事行為就與合法有效的民事行為一樣。
ABD顯然都是自始無效的民事行為。財政局作為國家機關是不允許就企業間的商業行為提供擔保的,這是擔保法的明文規定;B中的「某女」只有19歲,尚未達到婚姻法中的法定最低婚齡限制(男22歲、女20歲);D中的行為就更是明顯違反合同法、民法通則、文物保護法甚至刑法的,明知是走私文物還進行買賣的,不僅是違法行為甚至是犯罪行為,而違法犯罪行為在法律上是自始無效的。
③ 當地財政局給當地企業擔保,向人民群眾融資,年利潤為百分之10,想問一下這樣做合法嗎
擔保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有可能構成非法集資罪
④ 財政局能否為企業提供銀行貸款保證擔保
可以吧 不過門子的大點兒
⑤ 政府財政收入可以為企業提供擔保嗎
政府財政收入不能直接為企業提供擔保,國家為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通過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和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給予業務補助、保費補助、資本金投入等方式,增強其業務能力,以擴大中小企業擔保業務,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⑥ 什麼是財政擔保貸款
以財政名譽進行擔保 而獲得的貸款,是政府政策扶植的一種方式。一旦發生還款困難,由財政進行解決,
⑦ 青島市企業貸款擔保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企業貸款擔保資金(以下簡稱擔保資金)管理,保障擔保資金運營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擔保資金,是指市人民政府和有關企業出資形成的,專門用於為本市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提供貸款擔保的基本金。
擔保資金分為中小企業擔保資金、高新技術企業擔保資金、個體私營企業擔保資金、對口幫扶擔保資金等項。第三條擔保資金管理遵循市場機制運作、政府監督引導的原則。第四條以擔保資金提供的擔保貸款總額不得超過擔保資金總額的5倍。第二章機構與職責第五條由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市企業發展投資公司和擔保資金出資企業以及政府其他有關主管部門派員參加,分別成立各項擔保資金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管會)。各監管會主任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其組織形式和議事規則等由監管會章程規定。第六條監管會在其監管資金範圍內履行下列職責:
(一)根據本辦法制定有關擔保資金管理具體制度;
(二)審議批准擔保中心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
(三)審議批准擔保中心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四)審議批准擔保中心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審議批准擔保資金增資或補資方案;
(六)審議批准有關擔保項目;
(七)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七條各項擔保資金由其監管會委託市擔保中心具體管理運營。擔保中心應當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八條擔保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照有關規定向監管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監管會有關決議;
(三)具體實施信用擔保,出具相關擔保文件;
(四)提請監管會審議增資或補資等方案;
(五)負責擔保資金的財務分類核算;
(六)監管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擔保中心以擔保資金提供擔保,應當依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三章擔保條件第九條企業具備下列條件的,擔保中心可以以擔保資金提供擔保:
(一)經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二)合法經營,資信良好;
(三)經營管理水平和產品技術含量較高,經濟效益和發展前景較好;
(四)資產負債比例合理,有連續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
(五)能夠依法提供反擔保;
(六)其他條件。第十條企業向擔保中心提供反擔保的,除應當符合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抵押物或質物是能夠依法轉讓變現的財產;
(二)抵押物或質物已委託評估機構評估。第十一條對擔保資金出資企業,符合條件的可以優先提供擔保。第十二條對申請提供的擔保資金額在200萬元以下、擔保期限在9個月以內的,並且貸款資金用作項目流動資金的,可以優先提供擔保。第十三條以擔保資金提供擔保,原則上對同一項目提供的擔保資金額不得超過500萬元,擔保期限不得超過1年。對擔保資金額超過500萬元或擔保期限超過1年的,擔保中心應當報監管會審批。第四章擔保程序第十四條以擔保資金提供擔保,由擔保中心與貸款銀行根據受保企業資信、擔保資金額等情況協商確定為全額擔保或非全額擔保。第十五條符合條件的企業須經有關監管會指定的部門推薦後,方可向擔保中心提出擔保申請。第十六條向市擔保中心提出擔保申請,應當同時提交下列資料:
(一)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本企業公章);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經會計(審計)師事務所驗證的上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溢表、現金流量表等),個體工商戶除外;
(四)提供反擔保的有關證明;
(五)本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六)其它有關資料。
擔保中心應當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查,並在10日內作出是否提供擔保的決定。第十七條擔保中心決定提供擔保的,當事人應當依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有關擔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有關合同生效後,擔保中心應當及時將有關資料(復印件)送市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第十八條以擔保資金提供擔保所獲取的貸款,應當專項用於申請貸款項目。
⑧ 財政局可以為企業擔保發行債券嗎
您好:國家有規定,各級財政不許出具擔保書用於為企業、單位融資(貸款、發債等)。
⑨ 縣財政局可不可以為貸款擔保
不能。政府機關不能為企業或個人提供擔保。
⑩ 經市政府同意,市財政局可以為企業提供擔保嗎
不能。
《擔保法》第八條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擔保法解釋》第三條規定: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反法律規定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預演算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
(10)財政部門為企業貸款資金擔保嗎擴展閱讀
雖然國家機關出具的擔保函自始無效,但是應當依法承擔清償不超過債務人不能不分二分之一的民事責任。
根據《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國家機關等提供的擔保無效後,應按照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相應的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實踐中只要國家機關等提供了擔保,一般都認定具有過錯,不能以不知法為由否認違法提供擔保的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44號]第七條規定: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