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聯名擔保貨款是怎麼貨款的
現聯名貸款的情況主要是因為主貸人獨自申請時不能滿足審批條件,銀行會要求增加貸款人以便進行放款。聯名貸款有點累似擔保。例如:母親買房(房產證寫的是母親),在申請貸款時,由於母親的年齡、收入等條件不能滿足按揭貸款數額的發放要求(比如發放50萬,但母親自己貸時只夠發放30萬的資格),此時兒子因為有高收入更穩定的工作,銀行會要求兒子作為聯名貸款人,這樣就可在發放50萬的按揭貸款了。在這里兒子作為聯名貸款人其實也就是其母親貸款的擔保人。
『貳』 求農戶聯保貸款的優缺點,以及在我國發展不盡如意的原因,越詳細越好。
1、農戶聯保貸款風險太大,由於沒有抵押物,為聯保性質貸款。
2、農戶普遍法律意識淡薄,對擔保所需要承擔的責任意識不強。
3、這個要看農戶養殖或種植什麼了,養殖和種植的不確定性因素太多,比如天災、政策、瘟疫等等,還是一點,風險太大。
『叄』 保險公司擔保模式優缺點
保險公司擔保就平台引入保險金融機構,投資人通過投保來降低自身的風險損失。這種擔保模式比較麻煩,且由於網貸業務風險太大,保險公司考慮到自身的收益和風險問題,一般不願受理此類保險擔保。
一、擔保的方式。
擔保的有五種方式: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留置。保證是債的擔保方式的一種,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由此可見,第一,保證是一種雙方的法律行為;第二,保證是擔保他人履行債務的行為;第三,保證是就主債務履行負保證責任的行為。另外,還應注意,保證擔保的保證與通常意義上所說的保證是有區別的,這是一種債權擔保制度,是具有法律意義的。
二、降低一定的風險性。
對保險公司而言,它們是想找到一個平台引入保險金融機構,然後來降低自身的一個風險損失,畢竟誰也不想有太大的經濟損失,因此都會找到方法來降低風險。不過有的時候這個業務風險其實比較大,它們也會考慮自身的收益,還有風險問題,因此是不太願意進行擔保的。而對於貸款的人來說,他們害怕的風險就是還不上錢,或者是利息太高自己還不起同種情況。因此也提醒大家在貸款的時候,要考慮一下自己能不能還得起這個錢有沒有這個還款的能力,如果沒有的話建議不要去借貸,或者話借的話也少一點,這樣的話還的時候不會有太大的壓力,對於擔保人來說不要輕易的去給別人當擔保人,有的時候擔保裡面還有連帶的責任,當他還不起錢的時候。就是需要為他們進行還款的,有這樣的人他存在就是讓人感到膈應了,自己都不想做的事情偏要來找別人來做。
『肆』 聯保貸款的好處
聯保貸款的好處:
互幫互助,提升信用,方便快捷,融資成本低;
個人聯保貸款
個人聯保貸款是為解決個人貸款難、擔保難而設立的一種貸款品種,由沒有直系親屬關系的自然人在自願基礎上組成聯保小組、彼此相互擔保的貸款。
『伍』 企業融資方式有哪些,它們的優缺點是什麼
企業融資方式及各自的優缺點如下:
一、吸收直接投資
即企業採用吸收國家、法人或個人投資,吸收的投資中可以現金、實物、工業產權、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
1.吸收投資的優點:
(1)有利於增強企業信譽;
(2)有利於盡快形成生產能力;
(3)有利於降低財務風險。
2.吸收投資的缺點:
(1)資金成本較高;
(2)容易分散企業控制權。
二、發行普通股票
1.普通股籌資的優點:
(1)沒有固定利息負擔;
(2)沒有固定到期日,不用償還;
(3)籌資風險小;
(4)能增加公司的信譽;
(5)籌資限制較少。
2.普通股籌資的缺點:
(1)資金成本較高;
(2)容易分散控制權;
(3)新股東分享公司未發行新股前積累的盈餘,會降低普通股的每股凈收益,從而可能引起股價的下跌。
三、發行優先股
1.利用優先股籌資的優點:
(1)沒有固定到期日,不用償還本金;
(2)股利支付既固定,又有一定彈性;
(3)有利於增強公司信譽。
2.利用優先股籌資的缺點:
(1)籌資成本高;
(2)籌資限制多;
(3)財務負擔重。
四、發行債券
1.債券籌資的優點:
(1)資金成本較低——比股票籌資成本低;
(2)保證控制權;
(3)可發揮財務杠桿作用——公司收益好時,債券持有人只收取固定的利息,而更多收益可分配給股東。
2.債券籌資的缺點:
(1)籌資風險高——有固定到期日,並定期支付利息;
(2)限制條件多——限制比發行優先股和短期債務嚴得多;
(3)籌資額有限——當公司的負債比率超過一定程度後,籌資成本會快速上升,有時發不出去。
五、發行可轉換債券
即在債券有效期內,只支付利息,在債券到期日或某一時間內,債券持有人有權選擇將債券按照規定的價格轉換公司的普通股。如不執行期權,則公司在債券到期日兌現本金。
1.可轉換債券融資的優點:
(1)還貸成本比普通債券低,籌資成本較低; (2)靈活性較強,容易發行,便於籌集資金; (3)有利於穩定股價;
(4) 相對於增發新股而言,減少股本擴張對每股收益和公司權益的稀釋; (5)減少籌資中的利益沖突。 2.可轉換債券融資的缺點:
(1) 相對於發行普通債券而言,股本可能被稀釋,同時到期利息的還貸流不確定;
(2)牛市時,發行股票進行融資比發行轉債更為直接;
(3)熊市時,若轉債不能強迫轉股,公司的還債壓力會比較大;
(4)相對於發行普通債券而言,可能會使公司企業的總股本擴大,攤薄了每股收益。
六、金融機構貸款
1.金融機構貸款籌資的優點: (1)籌資速度快;
(2)籌資成本低——就我國目前情況,與發行債券比較;
(3)借款彈性好——可直接與銀行商談確定貸款的時間、數量和利息。 2.金融機構貸款籌資的缺點:
(1)財務風險大——必須定期還本付息,在經營不利情況下有較大風險; (2)限制條款多——如定期報遞有關報告、不準改變借款用途;
(3)籌資數額有限——銀行一般不願借出巨額的長期借款。 七、風險資本市場融資
1.風險資本市場融資的優點:
(1)高新技術企業的初創階段的重要融資方式;
(2)有利於培育中小型高新科技企業,推動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3)有利於制度創新、 金融創新和技術創新相融合
(4)支持中小型科技企業變革內部治理結構的走向股份化和規范化。
(5)對科技成果產業化產生巨大推動作用,推動技術擴散和專業分工的發展。 2.風險資本市場融資的缺點:
(1)風險資本市場具有高風險、高成長性特點,並且其投入資金具有顯著的周期流動性特點;
(2)風險資本家或風險投資基金大多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或實施直接監督,股東對企業的影響力非常大;
(3)高風險性——主要體現在技術風險、信息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八、融資租賃
1.融資租賃籌資的優點:
(1)籌資速度快——租賃與設備購置同時進行;
(2)限制條款少——相比債券和長期借款而言;
(3)設備淘汰風險小——租賃期限為資產使用年限的75%; (4)財務風險小——租金在整個租期內分攤;
(5)稅收負擔輕——租金可在稅前扣除,具有抵免所得稅的效用。 2.融資租賃籌資的缺點:
資金成本較高——租金比銀行借款或發行債券所負擔的利息高得多; 九、商業信用融資
即利用賒購商品、預收貨款、商業匯票等商業信用進行融資。 1.商業信用融資的優點: (1)籌資便利; (2)籌資成本低; (3)限制條件少。
2.商業信用融資的缺點:
商業信用的期限一般較短,如果企業取得現金折扣,則時間會更短,如果放棄現金折扣,則要付出較高的資金成本。
『陸』 再就業擔保貸款對銀行的好處
再就業擔保貸款,對銀行的好處,就是通過發放擔保貸款,那麼銀行可以收取利息,這是獲取的利潤。
擔保貸款。
擔保貸款中,債務人到期沒還債權人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還款。因此擔保人是具有還款義務的,但是這一還款義務也是進行限制了的。更多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相關知識,接下來我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一、擔保人要還錢嗎?
借款人沒還錢,擔保人要還。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
二、還款義務是怎樣
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凍結工資等方式。
法律依據:《擔保法》規定,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工資等方式。
三、擔保人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擔保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因此我並不建議您輕易當他人的擔保人。以上內容就是為你整理的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知識,希望在工作和學習中能夠幫助到您。
『柒』 有哪幾種融資方式各有什麼優缺點
傳統項目融資方式及各自的優缺點如下:
一、吸收直接投資
即企業採用吸收國家、法人或個人投資,吸收的投資中可以現金、實物、工業產權、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
1.吸收投資的優點:
(1)有利於增強企業信譽;
(2)有利於盡快形成生產能力;
(3)有利於降低財務風險。
2.吸收投資的缺點:
(1)資金成本較高;
(2)容易分散企業控制權。
二、發行普通股票
1.普通股籌資的優點:
(1)沒有固定利息負擔;
(2)沒有固定到期日,不用償還;
(3)籌資風險小;
(4)能增加公司的信譽;
(5)籌資限制較少。
2.普通股籌資的缺點:
(1)資金成本較高;
(2)容易分散控制權;
(3)新股東分享公司未發行新股前積累的盈餘,會降低普通股的每股凈收益,從而可能引起股價的下跌。
三、發行優先股
1.利用優先股籌資的優點:
(1)沒有固定到期日,不用償還本金;
(2)股利支付既固定,又有一定彈性;
(3)有利於增強公司信譽。
2.利用優先股籌資的缺點:
(1)籌資成本高;
(2)籌資限制多;
(3)財務負擔重。
四、發行債券
1.債券籌資的優點:
(1)資金成本較低——比股票籌資成本低;
(2)保證控制權;
(3)可發揮財務杠桿作用——公司收益好時,債券持有人只收取固定的利息,而更多收益可分配給股東。
2.債券籌資的缺點:
(1)籌資風險高——有固定到期日,並定期支付利息;
(2)限制條件多——限制比發行優先股和短期債務嚴得多;
(3)籌資額有限——當公司的負債比率超過一定程度後,籌資成本會快速上升,有時發不出去。
五、發行可轉換債券
即在債券有效期內,只支付利息,在債券到期日或某一時間內,債券持有人有權選擇將債券按照規定的價格轉換公司的普通股。如不執行期權,則公司在債券到期日兌現本金。
1.可轉換債券融資的優點:
(1)還貸成本比普通債券低,籌資成本較低; (2)靈活性較強,容易發行,便於籌集資金; (3)有利於穩定股價;
(4) 相對於增發新股而言,減少股本擴張對每股收益和公司權益的稀釋; (5)減少籌資中的利益沖突。 2.可轉換債券融資的缺點:
(1) 相對於發行普通債券而言,股本可能被稀釋,同時到期利息的還貸流不確定;
(2)牛市時,發行股票進行融資比發行轉債更為直接;
(3)熊市時,若轉債不能強迫轉股,公司的還債壓力會比較大;
(4)相對於發行普通債券而言,可能會使公司企業的總股本擴大,攤薄了每股收益。
六、金融機構貸款
1.金融機構貸款籌資的優點: (1)籌資速度快;
(2)籌資成本低——就我國目前情況,與發行債券比較;
(3)借款彈性好——可直接與銀行商談確定貸款的時間、數量和利息。 2.金融機構貸款籌資的缺點:
(1)財務風險大——必須定期還本付息,在經營不利情況下有較大風險; (2)限制條款多——如定期報遞有關報告、不準改變借款用途; (3)籌資數額有限——銀行一般不願借出巨額的長期借款。 七、風險資本市場融資
1.風險資本市場融資的優點:
(1)高新技術企業的初創階段的重要融資方式;
(2)有利於培育中小型高新科技企業,推動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3)有利於制度創新、 金融創新和技術創新相融合
(4)支持中小型科技企業變革內部治理結構的走向股份化和規范化。
(5)對科技成果產業化產生巨大推動作用,推動技術擴散和專業分工的發展。 2.風險資本市場融資的缺點:
(1)風險資本市場具有高風險、高成長性特點,並且其投入資金具有顯著的周期流動性特點;
(2)風險資本家或風險投資基金大多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或實施直接監督,股東對企業的影響力非常大;
(3)高風險性——主要體現在技術風險、信息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八、融資租賃
1.融資租賃籌資的優點:
(1)籌資速度快——租賃與設備購置同時進行;
(2)限制條款少——相比債券和長期借款而言;
(3)設備淘汰風險小——租賃期限為資產使用年限的75%; (4)財務風險小——租金在整個租期內分攤;
(5)稅收負擔輕——租金可在稅前扣除,具有抵免所得稅的效用。 2.融資租賃籌資的缺點:
資金成本較高——租金比銀行借款或發行債券所負擔的利息高得多; 九、商業信用融資
即利用賒購商品、預收貨款、商業匯票等商業信用進行融資。 1.商業信用融資的優點: (1)籌資便利; (2)籌資成本低; (3)限制條件少。
2.商業信用融資的缺點:
商業信用的期限一般較短,如果企業取得現金折扣,則時間會更短,如果放棄現金折扣,則要付出較高的資金成本。
『捌』 建行善擔貸的優勢
「善擔貸」在簡化申貸流程、降低擔保門檻、提高放貸效率和提升客戶體驗等方面有著顯著優勢。
「善擔貸」是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與建設銀行圍繞銀擔「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模式,聯合推出的一款全新「銀擔」合作產品,通過融合客戶多維度數據信息,發揮數字化線上信貸業務經驗優勢,藉由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省級再擔保機構-轄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三級體系提供批量擔保增信,實現小微企業線上獲得「快批快貸」服務。相較於常規「銀擔」兩方分別盡調審批、先擔保後放款的傳統方式,「善擔貸」在簡化申貸流程、降低擔保門檻、提高放貸效率和提升客戶體驗等方面有著顯著優勢。
自啟動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以來,福建省再擔保公司充分發揮龍頭作用,推動我省銀行金融機構與體系內擔保機構深化合作,梳理業務模式、優化合作流程,有效促進「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在閩落地、深耕,已累計與9家銀行省級分行簽約,聯手體系內寧德、福州、泉州、三明、南平、莆田、龍岩等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我省47家小微企業和「三農」的8303萬元融資貸款提供了擔保和再擔保增信支持。下一步,省再擔保公司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創新合作機制,充分利用科技金融優勢,實現貸款與擔保服務快速匹配,助力線上批量擔保業務規模化落地,引導更多的金融活水流向閩系小微企業、「三農」,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助推我省高質量發展超越。
中國建設銀行(China Construction Bank),前身為成立於1954年10月1日的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後於1996年3月26日正式更名為中國建設銀行) 。總行位於北京金融大街25號,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銀行,國家副部級單位。中國建設銀行主要經營領域包括公司銀行業務、個人銀行業務和資金業務,在29個國家和地區設有分支機構及子公司,擁有基金、租賃、信託、人壽、財險、投行、期貨、養老金等多個行業的子公司。
『玖』 三家公司在銀行做了聯合擔保貸款,有一方不還怎麼辦
一、三家公司在銀行做了聯合擔保貸款,有一方不還的,需要其他兩家承擔相應的還款金額的。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第三節 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