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保證人需要什麼條件
銀行貸款保保人的條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十八至六十五周歲之間;(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四)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最主要的是,當貸款人沒有能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就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⑵ 作為貸款擔保人要求什麼條件,需要滿足什麼要求
法律分析:貸款擔保人應具備以下條件:(一)與本案無牽連;(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定義,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方式,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百八十七條 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以上就是關於擔保人責任的相關知識了,如果還有什麼問題,請咨詢華律網律師。在此小編再一次告誡各位人士,切記不能隨意當擔保人。
⑶ 貸款擔保人條件是什麼
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二、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⑷ 個人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個人貸款擔保人需要貸款對象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擁有城市居民戶口、信用良好、有穩定收入等。
成為銀行貸款擔保人所需的程序:
擔保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提供的工資記錄或其他能夠證明您收入的文件;擔保人已填寫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並履行相應義務;如果有抵押品,應提供所有權證書。
拓展資料:
1.貸款保證人,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具有清償債務能力,能夠擔任保證人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學校、幼兒園、醫院和其他公益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擔保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擔保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企業為他人提供擔保;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企業有權拒絕強迫其為他人提供擔保的行為。
2.借款人以所購自用房屋作為貸款抵押的,必須以該房屋的全部價值作為抵押;以該房地產作為抵押的,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應在抵押期間對該物業設定抵押,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並有責任保證其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設定的抵押,在抵押期限屆滿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出租、轉讓、出售、贈與。
3.質押擔保,質押的,出質人與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當借款人清償全部貸款本息時,質押合同終止;設定質權的,貸款人不得在質權期限屆滿前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貸款人應當承擔責任並承擔賠償責任。
4.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由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如果擔保人為法人,則擔保人必須有能力代表其償還貸款的所有本金和利息,並且必須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
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金和利息有固定的收入來源,有足夠的償付能力,並在貸款銀行有一定的存款;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訂立書面保證合同。擔保人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撤銷原擔保合同。
⑸ 貸款擔保人具備哪些條件
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有,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以及不屬於機關法人、以公益為目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第六百八十四條
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⑹ 擔保人的條件有什麼
一、擔保人的條件有什麼
1、擔保人的條件如下:
(1)與本案無牽連;
(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二、履約擔保人的條件有哪些
履約擔保人的條件如下:
1、擔保人年齡必須在18-65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擔保人有貸款行本地戶口或者固定住所;
3、擔保人需要有穩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來源,能提供工作證明和近期銀行流水賬單;
4、擔保人需要有良好的個人信用,無逾期貸款或單簽逾期欠款的個人徵信記錄;
5、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6、根據相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
7、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聯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⑺ 銀行擔保人要求什麼條件
一、銀行擔保人要求什麼條件
1、銀行擔保人要求條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65周歲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二、哪些人不能成為貸款擔保人
1、夫妻雙方不能為他人擔保;
2、貸款地以外戶籍的人士不能為他人擔保;
3、自己生活無法自擬,無收入來源者,不具備替他人還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為別人擔保;
4、離休人員不成為擔保人;
5、其他原因審核不通過的。
⑻ 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貸款擔保人的條件為是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⑼ 擔保人貸款需要什麼條件貸款人需要什麼條件
擔保人貸款需要什麼條件。需要有一定的付支付條件和壓抵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