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額貸款怎樣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固定資產,在銀行看來必須是不動產才行——如,房產,土地等; 你所說的辦公傢具和電腦,包括你自己的汽車,都是屬於動產的——如果真遇到企業發展不下去的時候,老闆想還錢也換不了的時候,電腦,傢具等放在你的汽車裡面就可以搬走的!! 所以銀行這些資金提供機構一般是不認這些動產做抵押的(哪怕是大的機械製造企業用大型的製造設備都難用設備抵押貸款的!) 如果你是網路公司,你有以下選擇可以獲得資金: 1. 不知道你在哪個城市——在上海上海政府是支持網路公司,特別支持發展促進外貿的網路公司的發展的,你可以想點辦法,去申請政府的支持資金(據一朋友說,每年他公司光是從政府拿的資金上十萬); 2.如果你的網路公司本身經營狀況很好,那麼,准備你公司連續6個月的財務報表等證明材料,去銀行申請企業信用貸款(不過利率不低); 3.如果你是企業法人,可以用你的住房抵押貸款,叫做,企業法人信用貸款,要求用途是用於企業經營!朋友,為了激勵我們答題的積極性,如果對你有用可別忘了獎勵積分哦:)
⑵ 小額貸款公司要注意哪些事項才能做到可持續發展
待人以誠,做事以方,遇是需元,克己利人。
⑶ 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的改革創新
(一)深化認識、轉變觀念,切實提高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水平。金融系統要深入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進一步增強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責任感和大局意識,切實改變經營和服務理念。要把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擴大中小企業信貸投放作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信貸經營業務的重要戰略,確保小企業信貸投放的增速要高於全部貸款增速,增量要高於上年。
(二)改造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確保符合貸款條件的中小企業獲得方便、快捷的信貸服務。各金融機構要對中小企業設立獨立的審批和信貸准入標准,壓縮中小企業貸款審批流程,切實提升貸款審批效率。鼓勵有條件的銀行為中小企業開辦一站式金融服務。積極推廣靈活高效的貸款審批模式。研究推動小企業貸款網路在線審批,建立審批信息網路共享平台。
(三)堅持有保有壓、明確支持重點,積極推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優先滿足中小企業符合國家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要求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興業態項目資金需求,加大對具有自主知識產品、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拳頭產品中小企業的支持,提升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嚴格控制過剩產能和「兩高一資」行業貸款,鼓勵對納入環境保護、節能節水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投資項目的支持,促進中小企業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鼓勵金融機構支持東部地區先進中小企業通過收購、兼並、重組、聯營等多種形式,加強與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的合作,有序實現產業轉移。加快推動發展文化創意、服務外包以及其他就業吸納能力強、市場需求大的服務業中小企業發展。
(四)實施小企業金融服務差異化監管。銀監會派出機構要因地制宜制定科學、審慎的小金融機構市場准入細則,實行分類監管、差異化監管,不斷提高監管技術和監管有效性。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要進一步落實小企業金融服務「四單」原則,既單列信貸計劃、單獨配置人力資源和財務資源、單獨客戶認定與信貸評審、單獨會計核算,構建專業化的經營與考核體系。各金融機構要增強風險管理意識,針對小企業客戶風險狀況,制定風險管理業務規則,培養熟悉小企業業務的風險管理經理,逐步建立與小企業業務性質、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完善、可靠的市場風險管理體系。認真貫徹落實對小企業授信工作的相關規定,制定小企業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機制,切實做到盡職者免責,失職者問責。
(五)推動適合中小企業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和信貸模式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基礎上,推動動產、知識產權、股權、林權、保函、出口退稅池等質押貸款業務,發展保理、福費廷、票據貼現、供應鏈融資等金融產品。探索開展依託行業協會、農村專業經濟組織、社會中介等適合中小企業需求特點的信貸模式創新。加大電子銀行業務宣傳,引導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提高電子商業匯票在中小企業客戶中的使用率。鼓勵金融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同業合作,穩步發展貸款轉讓業務,合理調劑信貸資源,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支持。
二、 建立健全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
(六)提高大型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服務意識和能力。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要繼續推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建設。大型銀行在已建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基礎上,要進一步向下延伸服務網點,切實做到單獨統計和調控,完善評審機制,使專營機構充分發揮作用,實現中小企業尤其是小企業金融業務的針對性服務。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要加快改造機構網點,完善小額貸款功能,創新信貸產品,提升對微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重點客戶的金融服務。
(七)積極發揮中小商業銀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作用。中小商業銀行要准確把握「立足地方、服務中小」的市場定位,把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支持中小企業、私人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作為工作重點,努力打造自身「服務中小企業」品牌。充分發揮中小商業銀行的地緣優勢,挖掘企業信用信息,為降低中小企業融資門檻創造良好環境。建立穩定的信貸員隊伍,以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為標准,探索提供延伸服務,較好滿足中小企業的特殊金融服務需求。取消符合條件的中小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准入數量限制,鼓勵其優先到西部和東北地區等金融機構較少、金融服務相對薄弱地區設立分支機構。
(八)推動服務縣域中小企業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穩步發展。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到金融服務空白鄉鎮開設村鎮銀行和貸款公司。堅持小額貸款公司風險防範和規范發展並重,支持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轉為村鎮銀行。大中型商業銀行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為小額貸款公司提供批發資金業務,但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獲得融資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三、拓寬符合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特點的多元化融資渠道
(九)完善中小企業股權融資機制,發揮資本市場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的積極作用。鼓勵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基金等設立創業投資企業,逐步建立以政府資金為引導、民間資本為主體的創業資本籌集機制和市場化的創業資本運作機制,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促進風險投資健康發展。加大中小企業上市前期輔導培育力度,支持自主創新和有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發行上市。積極發展中小板市場,加快發展創業板市場,努力擴大中小企業上市規模。建立和完善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再融資及並購制度,完善中小企業上市育成機制。積極推進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適時將試點擴大到其他具備條件的國家級高新技術園區,完善監管和交易制度,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十)逐步擴大中小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規模。積極推進完善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集合票據的試點工作,適當簡化審批手續,對中小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實行綠色通道。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中小企業發行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的,鼓勵中介機構適當降低收費,減輕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負擔。培育銀行間債券市場合格投資者,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市場創造條件。進一步完善風險控制、信用增進等相關配套機制,為優質中小企業在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階段提供信用增進服務。
(十一)大力發展融資租賃業務。扎實推進擴大商業銀行設立金融租賃公司試點工作。支持金融租賃公司按照「商業持續」原則,開展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業務創新。完善融資租賃公示登記系統,加強融資租賃公示系統宣傳,提高租賃物登記公信力和取回效率,為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業務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加強對融資租賃業務的指導監督,促進融資租賃行業規范化,管理統一化,合同統一化,在規避風險的同時保證融資租賃有序、規范發展。
四、大力發展中小企業信用增強體系
(十二)加強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日常監管。督促融資性擔保公司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嚴格控制風險集中度和關聯方擔保。指導融資性擔保公司加強資本金管理和內控機制建設,不斷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將擔保機構經營情況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徵信系統實施統一管理。推動地方政府建立各類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融資擔保基金、非營利性小企業再擔保公司、貸款獎勵基金,合理分擔小企業貸款風險。貫徹落實擔保行業各項法規,完善規章制度建設,盡快形成以出資人自我約束為監管基礎,以地方政府部門為監管主體,全國統一規范運營的擔保體系,提高融資性擔保公司資金使用效率。
(十三) 完善創新適合中小企業需求特點的保險產品。繼續推動科技保險發展,為高新技術型中小企業提供創新創業風險保障。積極發展信用保險和短期抵押貸款保證保險等新型保險產品,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發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保險產品。科學合理地釐定針對中小企業的保險費率,提高保險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保險服務的積極性。繼續落實對中小商貿企業投保國內貿易信用險給予保費補助政策。
(十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中小企業信用宣傳,增強中小企業信用意識。多渠道採集中小企業信息,擴大、豐富中小企業信用檔案信息,結合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提高對中小企業的信用信息服務水平。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多層次的中小企業信用評估體系,發揮信用擔保、信用評級和信用調查等信用中介的作用,增進中小企業信用。開展信用培植、延伸金融服務,提高中小企業融資機會。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探索建立中小企業徵信系統。
(十五)建立健全信息溝通機制,創造良好生態環境。鼓勵舉辦多種銀企對接活動,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提供交流合作的機會。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輔導和咨詢服務,幫助和支持中小企業健全企業制度,強化內部管理,提高生產經營信息的透明度,有效減少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增強中小企業市場融資能力。建立合作平台,發揮行業協會、民間商會、工商聯等在銀企對接中的橋梁作用,爭取在信息搜集、客戶篩選、風險防範等方面取得成效。
五、多舉措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
(十六)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出口信用保險的作用,加大優惠出口信貸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在跨境貿易試點地區使用人民幣進行計價結算。鼓勵金融機構提高服務質量,幫助中小企業降低成本,拓展業務。
(十七)改進中小企業外匯管理,為中小企業提供便利。減少中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在借用外債政策方面的差別,允許有借款能力和資金需求的各類中資企業對外借款以滿足其境外資金需求。支持中小企業購匯對外投資。
六、加強部門協作和監測評估機制建設
(十八)各級金融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督促和指導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在政策規劃、機構建設、人員培訓、宣傳服務等方面加強合作交流,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協調機制,建立定期通報制度。要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制度,將中小企業貸款納入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內容,對中小企業信貸業務設立單獨的考核指標,定期公布考核結果並上報人民銀行總行,督促金融機構提高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要加強中小企業信貸統計監測與分析,督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貫徹落實大中小型企業貸款專項統計制度和國家中小企業劃分標准,切實提高數據報送質量,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貸款統計制度。
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會同所在省(區、市)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將本意見聯合轉發至轄區內金融機構,並協調做好本意見的貫徹實施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
銀 監 會
證 監 會
保 監 會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⑷ 如何推動小額信貸的可持續發展
「第二屆中國小額信貸創新論壇」
在內蒙古舉行。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郭田勇在主題演講中指出,對整個小額貸款行業的發展並不看好,因為其只能放貸、不能吸收存款。雖然現在資本收益率能夠達到20%以上,但小貸的總資產是在用自己的錢造出來的。另外郭田勇認為,如果中國未來出現幾千家乃至上萬家銀行,將會對小額貸款公司造成非常大的威脅。
⑸ 小額貸款公司應該遵循怎樣的路徑發展
第一,拓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渠道。
一方面,應放寬對小額貸款公司股東數量的限制,因為股東投資是小額貸款公司最主要的資金來源之一。同時,在經營持續期間,應允許小額貸款公司定期增資擴股。另一方面,針對小額貸款公司只貸不存的性質,應允許小額貸款公司進入同業拆借市場,通過同業拆借網路進行融資;或允許其發行大額債券,發行對象為非自然人,以此擴充資金來源,運用資金杠桿來提高盈利能力。第二,加大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政策扶持力度。
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的營業稅和所得稅與普通企業相同,如果能得到稅收優惠政策,小額貸款公司對農戶和小企業的貸款利率完全可以適當下調。建議對小額貸款公司採取稅收減免政策,可參照國家對農村信用社等涉農金融機構的相關政策,在稅收減免方面給予適當扶持,使其降低運營成本,提升盈利水平。在補貼上,建議將國家及地方政府出台的針對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的三農、小微企業貸款財政補貼和風險補償政策擴展到小額貸款公司,使其享受同等的待遇。第三,搭建小額貸款公司信息平台。
人民銀行應將小額貸款公司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建立規范的信用評價機制。一方面可以降低小額貸款公司對客戶的資信調查成本,便於小額貸款公司更加便捷地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服務;另一方面為小額貸款公司獲取貸戶的信息資料提供對稱的平台,方便其及時了解貸戶信息變化情況,並及時採取措施降低貸款風險。第四,建立科學有效的信貸風險防控機制。
一是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對貸款申請審核、授信評估、貸款發放等環節構建一套完整的標准化流程。二是加強對金融政策和市場的研究,及時把握政策動向和市場脈搏,盡可能做到提前預測和防範可能發生的外部風險。三是加強激勵約束機制建設和企業文化塑造,注重培養員工法律意識和管理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第五,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前景。
只貸不存的經營性質,使小額貸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具有天生的劣勢。轉制為村鎮銀行,應成為小額貸款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從當前情況看,管理層應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系經營信貸業務的特殊企業,能夠享受正規金融機構在信貸、經營方面的優惠政策,並適當降低其轉制為村鎮銀行的限制,促進其發展壯大,逐步向村鎮銀行靠攏。同時,要合理引導小額貸款公司預期,使其正確處理利益期望與現行制度設計的關系,鼓勵其堅持差異化經營策略,承擔農村金融市場規則演化推進者和信貸補充者的角色,防止其經營出現異化。第六,強化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發展的風險控制意識和機制。
小額貸款公司要保證商業上的可持續性,一定要強化風險防範意識,建立適合其運營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一方面要逐步建立起合理的授權制度、科學的業務制約和監督制度以及規范的崗位管理制度,通過合理授權,要求員工在其許可權內承擔相應的職責和風險,杜絕關系貸和人情貸,降低呆壞賬比率;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有效的風險補償機制。對於預期內損失,可根據風險成本計演算法,對不同信用等級規定不同的風險調節率,從而通過在貸款定價時收取風險費用予以補償。對於預期外損失,可通過自有資本金或提取准備金予以補償,建立內部風險補償機制。第七,增強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發展的內在動力。
小額貸款公司必須開源節流,提高自身營運能力。
⑹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意見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是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基礎,是關系民生和社會穩定的重大戰略任務。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去年下半年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中央及時出台相關政策措施,加大財稅、信貸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出現了積極變化,但發展形勢依然嚴峻。主要表現在:融資難、擔保難問題依然突出,部分扶持政策尚未落實到位,企業負擔重,市場需求不足,產能過剩,經濟效益大幅下降,虧損加大等。必須採取更加積極有效的政策措施,幫助中小企業克服困難,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現就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提出以下意見:一、進一步營造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一)完善中小企業政策法律體系。落實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清理不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深化壟斷行業改革,擴大市場准入范圍,降低准入門檻,進一步營造公開、公平的市場環境。加快制定融資性擔保管理辦法,修訂《貸款通則》,修訂中小企業劃型標准,明確對小型企業的扶持政策。(二)完善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的有關制度。制定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辦法,提高采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比例。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信息發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務外包制度,為中小企業創造更多的參與機會。(三)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權益保護。組織開展對中小企業相關法律和政策特別是金融、財稅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發揮新聞輿論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加強政策效果評價。堅持依法行政,保護中小企業及其職工的合法權益。(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對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的支持,鼓勵中小企業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和增加就業崗位。對中小企業吸納困難人員就業、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基本醫療保險補貼、失業保險補貼。對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大的困難中小企業,將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費率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10年底,並按規定給予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在崗培訓補貼等。中小企業可與職工就工資、工時、勞動定額進行協商,符合條件的,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二、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五)全面落實支持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完善小企業信貸考核體系,提高小企業貸款呆賬核銷效率,建立完善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機制。鼓勵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金融機構發放小企業貸款按增量給予適度補助,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損失給予適度風險補償。(六)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都要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完善中小企業授信業務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業中長期貸款的規模和比重。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完善財產抵押制度和貸款抵押物認定辦法,採取動產、應收賬款、倉單、股權和知識產權質押等方式,緩解中小企業貸款抵質押不足的矛盾。對商業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實行差異化的監管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加快研究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機構的辦法;積極支持民間資本以投資入股的方式,參與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商業(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改制為城市商業銀行以及城市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支持、規范發展小額貸款公司,鼓勵有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轉為村鎮銀行。(七)進一步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加快創業板市場建設,完善中小企業上市育成機制,擴大中小企業上市規模,增加直接融資。完善創業投資和融資租賃政策,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融資租賃企業。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金設立主要支持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企業,積極發展股權投資基金。發揮融資租賃、典當、信託等融資方式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作用。穩步擴大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短期融資券的發行規模,積極培育和規范發展產權交易市場,為中小企業產權和股權交易提供服務。(八)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設立包括中央、地方財政出資和企業聯合組建的多層次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各級財政要加大支持力度,綜合運用資本注入、風險補償和獎勵補助等多種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落實好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徵營業稅、准備金提取和代償損失稅前扣除的政策。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金融、工商等部門要為中小企業和擔保機構開展抵押物和出質的登記、確權、轉讓等提供優質服務。加強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引導其規范發展。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發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保險產品。(九)發揮信用信息服務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作用。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徵集機制和評價體系,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信用等級。完善個人和企業徵信系統,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詢服務。構建守信受益、失信懲戒的信用約束機制,增強中小企業信用意識。三、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扶持力度(十)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逐步擴大中央財政預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規模,重點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結構調整、節能減排、開拓市場、擴大就業,以及改善對中小企業的公共服務。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帶動社會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地方財政也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十一)落實和完善稅收優惠政策。國家運用稅收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具體政策由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為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中小企業投資國家鼓勵類項目,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所需的進口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免徵進口關稅。中小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有關規定向省級財稅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提出減免稅申請。中小企業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納稅的,可依法申請在三個月內延期繳納。(十二)進一步減輕中小企業社會負擔。凡未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序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均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頓涉及中小企業的收費,重點是行政許可和強制准入的中介服務收費、具有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收費,能免則免,能減則減,能緩則緩。嚴格執行收費項目公示制度,公開前置性審批項目、程序和收費標准,嚴禁地方和部門越權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不得擅自將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進一步規范執收行為,全面實行中小企業繳費登記卡制度,設立各級政府中小企業負擔舉報電話。健全各級政府中小企業負擔監督制度,嚴肅查處亂收費、亂罰款及各種攤派行為。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通過強制中小企業購買產品、接受指定服務等手段牟利。嚴格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不得違規向中小企業提前征稅或者攤派稅款。四、加快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十三)支持中小企業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產品質量。支持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開發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和設備,研製適銷對路的新產品,提高產品質量。加強產學研聯合和資源整合,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重點在輕工、紡織、電子等行業推進品牌建設,引導和支持中小企業創建自主品牌。支持中華老字型大小等傳統優勢中小企業申請商標注冊,保護商標專用權,鼓勵挖掘、保護、改造民間特色傳統工藝,提升特色產業。(十四)支持中小企業加快技術改造。按照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要求,支持中小企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進行技術改造。中央預算內技術改造專項投資中,要安排中小企業技術改造資金,地方政府也要安排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中小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原因需加速折舊的,可按規定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十五)推進中小企業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促進重點節能減排技術和高效節能環保產品、設備在中小企業的推廣應用。按照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鼓勵中小企業間資源循環利用。鼓勵專業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設備租賃等服務。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綜合運用金融、環保、土地、產業政策等手段,依法淘汰中小企業中的落後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防止落後產能異地轉移。嚴格控制過剩產能和「兩高一資」行業盲目發展。對納入環境保護、節能節水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的投資項目,按規定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十六)提高企業協作配套水平。鼓勵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經濟技術合作,建立穩定的供應、生產、銷售等協作關系。鼓勵大型企業通過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等方式,加強與中小企業的協作配套,積極向中小企業提供技術、人才、設備、資金支持,及時支付貨款和服務費用。(十七)引導中小企業集聚發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用地集約、生態環保的原則,支持培育一批重點示範產業集群。加強產業集群環境建設,改善產業集聚條件,完善服務功能,壯大龍頭骨幹企業,延長產業鏈,提高專業化協作水平。鼓勵東部地區先進的中小企業通過收購、兼並、重組、聯營等多種形式,加強與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的合作,實現產業有序轉移。(十八)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鼓勵支持中小企業在科技研發、工業設計、技術咨詢、信息服務、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領域發展。積極促進中小企業在軟體開發、服務外包、網路動漫、廣告創意、電子商務等新興領域拓展,擴大就業渠道,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五、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市場(十九)支持引導中小企業積極開拓國內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參與家電、農機、汽車摩托車下鄉和家電、汽車「以舊換新」等業務。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技術改造資金等要重點支持銷售渠道穩定、市場佔有率高的中小企業。採取財政補助、降低展費標准等方式,支持中小企業參加各類展覽展銷活動。支持建立各類中小企業產品技術展示中心,辦好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等展覽展銷活動。鼓勵電信、網路運營企業以及新聞媒體積極發布市場信息,幫助中小企業宣傳產品,開拓市場。(二十)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進一步落實出口退稅等支持政策,研究完善穩定外需、促進外貿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穩定和開拓國際市場。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和出口信用保險的作用,加大優惠出口信貸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支持有條件的中小企業到境外開展並購等投資業務,收購技術和品牌,帶動產品和服務出口。(二十一)支持中小企業提高自身市場開拓能力。引導中小企業加強市場分析預測,把握市場機遇,增強質量、品牌和營銷意識,改善售後服務,提高市場競爭力。提升和改造商貿流通業,推廣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等現代經營方式和新型業態,幫助和鼓勵中小企業採用電子商務,降低市場開拓成本。支持餐飲、旅遊、休閑、家政、物業、社區服務等行業拓展服務領域,創新服務方式,促進擴大消費。六、努力改進對中小企業的服務(二十二)加快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加強統籌規劃,完善服務網路和服務設施,積極培育各級中小企業綜合服務機構。通過資格認定、業務委託、獎勵等方式,發揮工商聯以及行業協會(商會)和綜合服務機構的作用,引導和帶動專業服務機構的發展。建立和完善財政補助機制,支持服務機構開展信息、培訓、技術、創業、質量檢驗、企業管理等服務。(二十三)加快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引導社會投資、財政資金支持等多種方式,重點支持在輕工、紡織、電子信息等領域建設一批產品研發、檢驗檢測、技術推廣等公共服務平台。支持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改善創業和發展環境。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技術中心開放科技資源,開展共性關鍵技術研究,提高服務中小企業的水平。完善中小企業信息服務網路,加快發展政策解讀、技術推廣、人才交流、業務培訓和市場營銷等重點信息服務。(二十四)完善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服務。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並進一步減少、合並行政審批事項,實現審批內容、標准和程序的公開化、規范化。投資、工商、稅務、質檢、環保等部門要簡化程序、縮短時限、提高效率,為中小企業設立、生產經營等提供便捷服務。地方各級政府在制定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時,要統籌考慮中小企業投資項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標。七、提高中小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二十五)引導和支持中小企業加強管理。支持培育中小企業管理咨詢機構,開展管理咨詢活動。引導中小企業加強基礎管理,強化營銷和風險管理,完善治理結構,推進管理創新,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督促中小企業苦練內功、降本增效,嚴格遵守安全、環保、質量、衛生、勞動保障等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經營,履行社會責任。(二十六)大力開展對中小企業各類人員的培訓。實施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中小企業培訓機構的作用,廣泛採用網路技術等手段,開展政策法規、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專業技能、客戶服務等各類培訓。高度重視對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培訓,在3年內選擇100萬家成長型中小企業,對其經營管理者實施全面培訓。(二十七)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息化。繼續實施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加快推進重點區域中小企業信息化試點,引導中小企業利用信息技術提高研發、管理、製造和服務水平,提高市場營銷和售後服務能力。鼓勵信息技術企業開發和搭建行業應用平台,為中小企業信息化提供軟硬體工具、項目外包、工業設計等社會化服務。八、加強對中小企業工作的領導(二十八)加強指導協調。成立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中小企業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領導和政策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各地可根據工作需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二十九)建立中小企業統計監測制度。統計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對中小企業的分類統計、監測、分析和發布制度,加強對規模以下企業的統計分析工作。有關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動態等信息,逐步建立中小企業市場監測、風險防範和預警機制。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既是一項長期戰略任務,也是當前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促發展、惠民生的緊迫任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結合實際,盡快制定貫徹本意見的具體辦法,並切實抓好落實。
⑺ 國家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
2014年1月各地中小企業扶持政策措施匯總
進入寒冬臘月,全國氣溫一路走低,但各地中小企業卻「沐浴」在政策的春風里。1月,遼寧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路開通,今後遼寧省中小企業再遇到融資、培訓、管理等問題,只需撥打服務熱線或登錄網站,便可輕松獲得幫助;福建省政府1月出台9條措施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將引導更多的個體工商戶轉化為企業;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1月表決通過的《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不得在政府采購中設置不利於中小企業的歧視性條件,並應在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中安排一定比例面向中小企業。
江蘇省新增7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
工信部近日公布了第三批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等7家榜上有名。至此,江蘇省共有26家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連續三年蟬聯全國第一。其中,僅吳江盛澤就有3家,在全國鄉鎮中也位居第一。
經過10年發展,江蘇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江蘇省政府連續三年把建立市、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列入政府年度50項重點目標任務。全省各市、縣已全部建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正逐步向區、鄉鎮延伸。從政府主導服務為主,到現在向市場多元化服務轉變,改變了政府創辦公共服務平台一枝獨秀的狀況。
目前,江蘇省各市縣至少建有一家以上綜合性公共服務平台,2家以上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專業性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形成布局合理、有序發展、錯位競爭、優勢互補、特色鮮明的公共服務平台網路,為地區中小企業提供特色、專業化的服務。由提供簡單培訓、創業指導、場地租賃等服務,到現在為中小企業提供的服務種類實現全覆蓋。據統計,2013年全省平台共獲得國家發明服務專利產品11項,獲得省發明專利服務產品32項,有效提升了江蘇省中小企業發展的軟環境。
今年,江蘇省將重點構建適合中小企業特色、滿足中小企業發展需求的服務體系,進一步提升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力,促進全省中小企業產業結構優化和轉型升級。
遼寧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開通
1月,遼寧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路開通。對於遼寧省廣大中小企業來說,今後再遇到融資、培訓、管理等問題,只需撥打服務熱線或登錄網站,便可輕松獲得幫助。
平台是以省級服務平台為樞紐、以遼寧省各市和重點產業集群公共服務機構「窗口」服務平台為支撐,匯聚全省優質服務資源形成的形象統一、資源共享、服務協同,全方位、一體化、開放式的網路體系。平台網路利用互聯網門戶、移動終端、呼叫服務、開放式「窗口」服務大廳等便捷服務通道,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投融資、創業、人才與培訓、技術創新、管理咨詢、市場開拓、法律等八大類專業服務。
新疆政采融資支持中小企業
從今年起,新疆政府采購中心將和招商銀行烏魯木齊分行共同推出政采貸項目,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政采貸項目主要以中小企業政府采購的信用和國庫集中支付作為履約保障的政府采購合同為基礎,由企業向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申請,且貸款利率不高於一般貸款利率水平。信用融資無需中小企業提供財產抵押或第三方擔保,也未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條件,有利於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成本,增加其參與政府采購的機會和擴大融資渠道,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從而切實減輕了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和負擔,體現了「信用創造價值」的理念。
據新疆政府采購中心負責人介紹,采購中心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搭建平台、提供方便、防範風險,具體業務由銀行和企業完成。采購中心為銀企雙方創建的這個信息共享、銀企對接的平台,並不意味著政府部門要為融資貸款項目提供第三方擔保,銀企雙方還要遵循依法經營、成本效益、風險可控等市場運行規則,主要依靠有效的競爭和自身的實力最終實現項目落實和互惠互贏。今後新疆政府采購中心還會在其他方面,如信息發布、標書製作、中標通知書的發放等環節宣傳信用擔保融資信息,加強中標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聯系,發揮好橋梁紐帶的作用。
雲南要求提高對民營企業的行政服務效率
雲南省關於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決定明確,要切實提高民營企業的行政服務效率。
首先推行「四無」服務。推行無障礙准入、無刁難審批、無歧視辦事、無拖延辦結,促進民間資本投資便利化。各級政府要定期清理、廢止不必要的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建立重大項目審批「統一受理制、項目代辦制、快速轉辦制、並聯審批制、辦結告知制」5項制度。建立省級網上並聯審批制度。在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實施網路申報納稅。二是簡化投資項目審批程序。鼓勵和允許發展的項目,實行備案登記制;對確需審批和轉報上一級審批的項目,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投資管理部門要指導民營企業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備案項目,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對資料齊全、條件具備的核准或審批項目,10個工作日內辦結。對民營企業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生產性項目,由所在地縣級政府或園區管委會代辦項目審批手續。三是改進用地和環評審批服務。國土資源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單獨選址用地項目,實行土地征轉供一並辦理。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和工業園區范圍內,民營企業用地按照批次用地方式報批,再按具體項目辦理供地手續。環境保護部門要採取提前介入、跟蹤督辦等措施,壓縮審批時限。並加快引進和新增環評服務機構,以覆蓋16個州(市)和省級重點工業園區所在的縣(市、區)。
山西省今年將新創辦2萬戶中小微企業
今年,山西省將全年力爭新培育銷售收入超億元的「小巨人」企業100戶以上,新創辦中小微企業2萬戶,中小微企業增加值增長15%左右,進一步增強中小企業發展活力,為全省工業經濟增添新的增長動力。同時,2014年力爭主力火電企業煤電聯營達到30戶以上,長協合同簽訂率達到80%以上。擴大大用戶直供電范圍,增加大用戶直供電量,交易電量規模達到200億千瓦時以上,努力實現發用電企業共贏發展。
此外,山西省將繼續堅持圍繞「三大工程」「八大專項」「五大載體」,重點培育200戶經營規模、技術實力和管理水平在同行中有較強影響力和發展潛力的企業;選擇200項對產業發展起重要作用的關鍵技術進行攻關;研發推廣300項技術水平高、市場前景好,對工業轉型升級具有較大影響的新產品;扶持50個主導產業特色鮮明、規模效益突出的產業集聚區;建設20個基礎設施好、產業檔次高、集聚功能強的工業園區。
福建省出台9條措施扶持小微企業發展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繳納所得稅可享減征、獎勵等優惠。福建省政府1月出台9條措施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將引導更多的個體工商戶轉化為企業。
福建省將引導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一方面,簡化「個轉企」程序,按照「一注一開」的原則和程序同時辦理;在不違反企業名稱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保留原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及特點。在經營場所(住所)不變並在有效期內,原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前置許可的有效證件、經營場所證明可以繼續使用;因「個轉企」而發生的土地、房屋權屬名稱變更,不視為交易。另一方面,對「個轉企」的小微企業給予不低於5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對賬證不健全的轉型企業征稅可以實行核定徵收;企業社會保險保持原有繳費方式5年不變。
同時,福建省也推動小微企業上規模。對新增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企業,以企業上年繳納的省以下地方級稅收收入為基數,3年內每年增量部分的60%獎勵給企業擴大再生產。對新增的規模以上企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當年減半徵收,如當年已繳納,次年減半徵收。
福建省鼓勵創辦小微企業,對新創辦的小微企業,3年內所產生的省以下地方級稅收收入全額獎勵給企業。省政府要求,各級地方政府鼓勵小微企業進入工業園區,在工業園區規劃中,要預留小微企業的用地用房。對小微企業項目用地在年度用地計劃指標中優先給予安排。
符合條件企業兩年內可享所得稅優惠。從今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福建省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所得稅,繳納的所得稅由設區市、縣(市、區)級財政以「即征即獎」的方式獎勵給企業。
此外,福建省政府明確,今後政府采購要向小微企業傾斜。各級政府應當預留本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
重慶:小微企業有需要 訂單服務來幫扶
1月,重慶市中小企業局發布消息,為更有針對性地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即日起,重慶市將創新推廣中小企業訂單式服務模式,根據企業需求送服務。
重慶市中小企業局產業發展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重慶市將在全市范圍內推廣中小企業訂單式服務。具體來說,即中小微企業通過調查問卷、電話或網路預約等方式下訂單,提出具體服務需求後,市、區縣及產業集群中小企業窗口服務平台從中篩選出共性和個性服務項目,再組織社會服務機構提供針對性專項服務的一種服務模式。
訂單式服務,將以產業集群、工業園區、小企業創業基地、中小企業特色產業基地、都市工業樓宇、農產品加工基地內的中小微企業為重點服務對象,根據中小微企業的實際需求,尋找對應有優勢的服務機構,更多採用「小專場」的形式,在合理的時間內,配置個性化服務、資源。「這意味著中小微企業的服務將更有針對性和實效性,降低中小企業的服務成本。」該負責人表示。
重慶市中小企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訂單式服務由市、區縣及產業集群中小企業窗口服務平台承辦,流程主要為工業園區、小企業創業基地等向轄區內企業發放《訂單式服務需求調查表》,收集企業具體服務需求。窗口平台匯總分析服務需求後,選擇相應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委託訂單,採取分類服務的形式,對應開展相關服務對接活動,如融資服務專場、技術服務專場等。
該負責人表示,為了保障服務質量,將加強對服務項目實施的跟蹤管理,開展服務回訪。即每次服務活動完成後,及時收集中小企業的服務滿意度以及對活動開展的意見,打造從需求收集整理匯總-服務資源配置-現場對接-市場化服務-質量跟蹤反饋等環節於一體的服務閉環。
該人士介紹,重慶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路體系已初步建成,包含了1個市級服務平台和29個區縣窗口服務平台,以及7個產業集聚區窗口服務平台,目前已經實現14個窗口平台互聯互通,預計明年全部實現互聯互通,屆時重慶市中小微企可選擇通過平台網路平台,發布服務需求。
重慶文化創意小微企業或可獲得數百萬元扶持金
重慶市鼓勵微企發展的政策,再次加碼。今年,重慶市將推動微企創新發展,成立「微企發展引導基金」,幫助微企做大做強。「微企發展引導基金」資金總額將高達數十億元。微企得到的資金扶持不局限於財政補貼的三萬元,可能高達數十萬,甚至數百萬元。
但基金投放的微企是有選擇的,並不是普惠制。「微企發展引導基金」主要用於扶優扶強,因此一定要企業的成長性好,用基金的力量幫助企業做大做強,最後實現創業板上市。文化創意、信息技術、科技類小微企業獲得該基金青睞的可能性較大。
此外,今年重慶市還將繼續加大財稅、金融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推進公共管理社會化,支持協會平台為微企提供代賬、商標、廣告等各類服務,組織開展「大帶小」對接、產品營銷、參加會展等活動,引導微企抱團發展。
河南:為小微企業打通「綠色通道」
1月,河南省下發《關於政府采購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多措並舉,為小微企業進入政府采購市場打通「綠色通道」,助其在政府采購市場發展壯大。
《實施意見》對小微企業在政府采購市場的扶持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
首先,建立小微企業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便捷渠道、消除限制壁壘。根據《實施意見》,凡是使用財政性資金的政府采購項目,在滿足項目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優先購買小型微型企業製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小型微型企業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采購市場,不得以注冊資本金、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供應商的規模條件對小型微型企業實行歧視性待遇或差別待遇,不得使用特定供應商的技術標准排斥小型微型企業。
其次,為小微企業預留預算份額和項目,以此實現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實施意見》提出,負有編制預算職責的部門要安排不低於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20%的份額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采購。對預留給小型微型企業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組織采購活動時,應當在招標采購文件中註明該項目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
再其次,支持小微企業有效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給予小微企業政府采購評審價格折扣,零星采購優先授予小型微型企業。同時,擴大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和服務定點范圍,將小型微型企業提供的、適宜政府采購協議供貨的產品,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納入到協議供貨范圍,為小型微型企業產品提供更多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機會。
最後,鼓勵小型微型企業聯合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加強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信用擔保工作,加快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資金周轉,努力改進對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服務。
北京出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1月表決通過的《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不得在政府采購中設置不利於中小企業的歧視性條件,並應在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中安排一定比例面向中小企業。
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條例提出,北京市將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並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有關部門將建立健全小型微型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支持金融企業擴大對小型微型企業信貸規模和比重;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企業,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服務;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面向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股權出質融資、信用融資等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
雲南穩步推進中小企業創新服務工作
於2012年11月組建的雲南省科技廳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積極整合科技服務資源,主動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活動提供服務支撐,穩步推進創新服務工作。
雲南省科技廳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運行管理辦法確定了科技咨詢、技術研發、技術轉移、科技金融、宣傳培訓等5大類20項創新服務;明確了創新服務團隊分工及職責;規范了窗口服務和網路服務要求,明確了創新服務流程化和痕跡化工作要求,強化了創新服務的監督和評價管理要求。
目前,服務中心創新服務團隊人員共有66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創新服務人員26人,具有中級職稱的創新服務人員26人,相關人員在項目策劃、研究開發、技術應用、產業化推廣等方面具有豐富的從業經驗,能夠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專業化創新服務。目前,已開通雲南省科技中小企業服務網,提供科技型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項目申報、政策措施、技術供需、專家團隊、儀器設備等動態信息。自2013年12月,在雲南省科技廳一樓政務大廳專門開設服務窗口。
上海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申請啟動
上海市科委1月公布了2014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申報要求,重點支持4類企業,符合要求的企業從3月7日起可開始網路申報。上海市科委表示,初創期企業項目10萬元/個,成長期企業項目15萬元/個,重點項目30萬元/個(後補助)。今年上海創新資金重點扶持以下4類企業:
1、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生物產業、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關鍵技術創新和產品。
2、重點支持融合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態發展的關鍵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培育新產業。
3、促進區(縣)重點產業領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推動區域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
4、鼓勵市場化、多渠道的項目發現途徑,包括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入圍決賽的企業;創業投資機構(通過科技部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資格認定,或市發改委備案並處於年檢有效期的創投機構)、市級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的社會機構推薦的企業。
創新資金申報和評審以「擇優、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企業可全年申報,區(縣)科委負責常年受理本轄區創新資金項目申請,並按節點分2批(2014年4月1日,8月1日)集中推薦至市科委,上海市科委按工作部署擬定於4月、8月集中組織評審。
天津:今年力爭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1萬家
2013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總數達到5萬家,科技小巨人企業達到2410家,有力促進了天津市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了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科技型中小企業正成為實現富民強市發展戰略的中堅力量。今年,力爭全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1萬家,新增科技小巨人企業500家。重點培育出100家技術領先、規模超10億元的科技領軍企業,形成20個創新型產業集群。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有力促進了就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就業人數佔全市就業人口的25%,三年新增就業近50萬人,成為新增就業的重要渠道。
此外,天津市將啟動武清、北辰、東麗、寶坻、濱海等5個京津共同體科技園建設,並圍繞天津市重點領域、產業和企業需求,實施40項高水平國際聯合研發項目,建立10個市級以上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促進優勢科技資源向天津聚集。
遼寧今年重點培育50戶創新型中小企業
2014年,遼寧省將培育創新型中小企業作為發展民營經濟的重點,力爭全年民營經濟增加值同比增長15%。
今年,遼寧省將支持1000個「專精特新」產品開發生產,促進產品結構優化升級,集中力量對50戶具有高成長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進行培育,支持創新型企業通過聯合、兼並、重組,做大企業規模,做好創新型企業的融資服務工作,力爭使全省750戶創新型中小企業年銷售收入增長20%以上。遼寧省還將抓好462個創新型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涉及投資總額達445億元,有望帶來新增銷售收入1213億元。
《遼寧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將於3月1日正式施行
1月9日,廣受關注的《遼寧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在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順利通過。條例進一步加大了對科技人員從事科研或科技成果轉化的激勵力度:科技人員可以兼職創辦科技型企業或者從事技術開發;科技成果完成單位自行實施轉化或者以合作方式實施轉化的,應當自項目盈利之日起五年內,每年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不低於5%的比例,用於獎勵成果完成人;對在自主創新方面作出突出或者重大貢獻的,允許破格晉升專業技術職稱。條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加大了對創新的資金支持力度:全省科技研究開發經費應當逐年增長,佔全省生產總值的比例應當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為激勵企業和科技人員積極創新,條例規定,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和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採取知識產權入股、科技成果折股或者收益分成、股權獎勵、股權出售、股票期權等方式對科學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進行股權和分紅激勵,促進自主創新成果轉化與產業化。
以專利權或者其他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科技成果作價出資入股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占公司注冊資本中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金額的法定最高限額
科技成果完成單位將其主要利用財政性資金資助的科技項目所取得的職務創新成果,以技術轉讓、股權投入等方式實施轉化的,應當將不低於30%的技術轉讓凈收入或者職務創新成果作價所得的股權,一次性獎勵給職務創新成果完成人以及為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
科技成果完成單位自行實施轉化或者以合作方式實施轉化的,應當自項目盈利之日起5年內,每年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不低於5%的比例,用於獎勵成果完成人。
為給科技人員自主創新創造方便條件,條例規定,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與企業之間可以進行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雙向兼職、任職,聯合開展科研攻關、成果轉化和技術創新服務活動。
允許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並且不損害本單位利益的前提下,經本單位同意,兼職創辦科技型企業或者從事技術開發、新產品研製、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相關工作,並獲得報酬。
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應當對符合條件的科技人員離崗從事科技成果、專利技術轉化或者創辦科技型企業的,3年內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職稱,檔案工資正常晉升。
在人才引進方面,條例規定,省級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專項資金和博士、博士後科研資助專項資金,應當重點資助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和引進研發團隊。引進的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經相關程序認定的,在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和評定職稱時,不受單位指標限制,有關部門應當在項目申報、科研條件保障、出入境、戶籍遷移、社會保障、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⑻ 2010中央一號文件原文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意見
中發【2010】1號
(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是新世紀以來我國經濟發展最為困難的一年。面對歷史罕見國際金融危機的嚴重沖擊,面對多年不遇自然災害的重大考驗,面對國內外農產品市場異常波動的不利影響,各地區各部門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迎難而上,奮力拚搏,鞏固和發展了農業農村好形勢。糧食生產再獲豐收,連續6年實現增產;農民工就業快速回升,農民收入連續6年較快增長;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全面推進,農村體制創新取得新的突破;農村水電路氣房建設繼續加強,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加快改變;農村教育、醫療、社保制度不斷健全,農村民生狀況明顯改善;農村基層組織進一步鞏固,農村社會和諧穩定。這為黨和國家戰勝困難、共克時艱贏得了戰略主動,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提供了基礎支撐。
當前,我國農業的開放度不斷提高,城鄉經濟的關聯度顯著增強,氣候變化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日益加大,農業農村發展的有利條件和積極因素在積累增多,各種傳統和非傳統的挑戰也在疊加凸顯。面對復雜多變的發展環境,促進農業生產上新台階的制約越來越多,保持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的難度越來越大,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要求越來越高,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任務越來越重。全黨務必居安思危,切實防止忽視和放鬆「三農」工作的傾向,努力確保糧食生產不滑坡、農民收入不徘徊、農村發展好勢頭不逆轉。必須不斷深化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認識,穩定和完善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突出強化農業農村的基礎設施,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基層體系,大力加強農村以黨組織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夯實打牢農業農村發展基礎,協調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努力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
2010年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統籌城鄉發展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根本要求,把改善農村民生作為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內容,把擴大農村需求作為拉動內需的關鍵舉措,把發展現代農業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大任務,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推進城鎮化作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持久動力,按照穩糧保供給、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統籌、強基增後勁的基本思路,毫不鬆懈地抓好農業農村工作,繼續為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作出新的貢獻。
一、健全強農惠農政策體系,推動資源要素向農村配置
1.繼續加大國家對農業農村的投入力度。按照總量持續增加、比例穩步提高的要求,不斷增加「三農」投入。要確保財政支出優先支持農業農村發展,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優先投向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讓收益優先用於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各級財政對農業的投入增長幅度都要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要繼續向重大農業農村建設項目傾斜。耕地佔用稅稅率提高後,新增收入全部用於農業。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計提和使用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收入,嚴格執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全部用於耕地開發和土地整理的規定。對各地土地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的各項資金徵收和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繼續增加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規模。
2.完善農業補貼制度和市場調控機制。堅持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增加良種補貼,擴大馬鈴薯補貼范圍,啟動青棵良種補貼,實施花生良種補貼試點。進一步增加農機具購置補貼,擴大補貼種類,把牧業、林業和抗旱、節水機械設備納入補貼范圍。落實和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按照存量不動、增量傾斜的原則,新增農業補貼適當向種糧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逐步完善適合牧區、林區、墾區特點的農業補貼政策。加強對農業補貼對象、種類、資金結算的監督檢查,確保補貼政策落到實處,不準將補貼資金用於抵扣農民交費。落實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繼續提高稻穀最低收購價。擴大銷區糧食儲備規模。適時採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臨時收儲政策,支持企業參與收儲,健全國家收儲農產品的拍賣機制,做好棉花、食糖、豬肉調控預案,保持農產品市場穩定和價格合理水平。
3.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加強財稅政策與農村金融政策的有效銜接,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三農」,切實解決農村融資難問題。落實和完善涉農貸款稅收優惠、定向費用補貼、增量獎勵等政策。進一步完善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政策。加大政策性金融對農村改革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力度,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大力開展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政策性信貸業務。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都要進一步增加涉農信貸投放。積極推廣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加快培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有序發展小額貸款組織,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設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各類新型金融組織。抓緊制定對偏遠地區新設農村金融機構費用補貼等辦法,確保3年內消除基礎金融服務空白鄉鎮。針對農業農村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搞好農村信用環境建設,加強和改進農村金融監管。建立農業產業發展基金。積極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品種和區域覆蓋范圍,加大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保費補貼力度。鼓勵各地對特色農業、農房等保險進行保費補貼。發展農村小額保險。健全農業再保險體系,建立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上市。
4.積極引導社會資源投向農業農村。各部門各行業要主動服務「三農」,在制定規劃、安排項目、增加資金時切實向農村傾斜。大中城市要發揮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鼓勵各種社會力量開展與鄉村結對幫扶,參與農村產業發展和公共設施建設。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或者設立專項的農村公益基金會,用於建設農村公益事業項目的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有關部門要抓緊健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下鄉支農制度,通過完善精神物質獎勵、職務職稱晉升、定向免費培養等措施,引導更多城市教師下鄉支教、城市文化和科研機構到農村拓展服務、城市醫師支援農村。健全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和農村氣象災害防禦體系,充分發揮氣象服務「三農」的重要作用。
2009年,是新世紀以來我國經濟發展最為困難的一年。面對歷史罕見國際金融危機的嚴重沖擊,面對多年不遇自然災害的重大考驗,面對國內外農產品市場異常波動的不利影響,各地區各部門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迎難而上,奮力拚搏,鞏固和發展了農業農村好形勢。糧食生產再獲豐收,連續6年實現增產;農民工就業快速回升,農民收入連續6年較快增長;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全面推進,農村體制創新取得新的突破;農村水電路氣房建設繼續加強,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加快改變;農村教育、醫療、社保制度不斷健全,農村民生狀況明顯改善;農村基層組織進一步鞏固,農村社會和諧穩定。這為黨和國家戰勝困難、共克時艱贏得了戰略主動,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提供了基礎支撐。
當前,我國農業的開放度不斷提高,城鄉經濟的關聯度顯著增強,氣候變化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日益加大,農業農村發展的有利條件和積極因素在積累增多,各種傳統和非傳統的挑戰也在疊加凸顯。面對復雜多變的發展環境,促進農業生產上新台階的制約越來越多,保持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的難度越來越大,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要求越來越高,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任務越來越重。全黨務必居安思危,切實防止忽視和放鬆「三農」工作的傾向,努力確保糧食生產不滑坡、農民收入不徘徊、農村發展好勢頭不逆轉。必須不斷深化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認識,穩定和完善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突出強化農業農村的基礎設施,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基層體系,大力加強農村以黨組織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夯實打牢農業農村發展基礎,協調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努力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
2010年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統籌城鄉發展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根本要求,把改善農村民生作為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內容,把擴大農村需求作為拉動內需的關鍵舉措,把發展現代農業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大任務,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推進城鎮化作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持久動力,按照穩糧保供給、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統籌、強基增後勁的基本思路,毫不鬆懈地抓好農業農村工作,繼續為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作出新的貢獻。
一、健全強農惠農政策體系,推動資源要素向農村配置
1.繼續加大國家對農業農村的投入力度。按照總量持續增加、比例穩步提高的要求,不斷增加「三農」投入。要確保財政支出優先支持農業農村發展,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優先投向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讓收益優先用於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各級財政對農業的投入增長幅度都要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要繼續向重大農業農村建設項目傾斜。耕地佔用稅稅率提高後,新增收入全部用於農業。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計提和使用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收入,嚴格執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全部用於耕地開發和土地整理的規定。對各地土地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的各項資金徵收和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繼續增加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規模。
2.完善農業補貼制度和市場調控機制。堅持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增加良種補貼,擴大馬鈴薯補貼范圍,啟動青棵良種補貼,實施花生良種補貼試點。進一步增加農機具購置補貼,擴大補貼種類,把牧業、林業和抗旱、節水機械設備納入補貼范圍。落實和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按照存量不動、增量傾斜的原則,新增農業補貼適當向種糧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逐步完善適合牧區、林區、墾區特點的農業補貼政策。加強對農業補貼對象、種類、資金結算的監督檢查,確保補貼政策落到實處,不準將補貼資金用於抵扣農民交費。落實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繼續提高稻穀最低收購價。擴大銷區糧食儲備規模。適時採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臨時收儲政策,支持企業參與收儲,健全國家收儲農產品的拍賣機制,做好棉花、食糖、豬肉調控預案,保持農產品市場穩定和價格合理水平。
3.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加強財稅政策與農村金融政策的有效銜接,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三農」,切實解決農村融資難問題。落實和完善涉農貸款稅收優惠、定向費用補貼、增量獎勵等政策。進一步完善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政策。加大政策性金融對農村改革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力度,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大力開展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政策性信貸業務。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都要進一步增加涉農信貸投放。積極推廣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加快培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有序發展小額貸款組織,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設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各類新型金融組織。抓緊制定對偏遠地區新設農村金融機構費用補貼等辦法,確保3年內消除基礎金融服務空白鄉鎮。針對農業農村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搞好農村信用環境建設,加強和改進農村金融監管。建立農業產業發展基金。積極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品種和區域覆蓋范圍,加大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保費補貼力度。鼓勵各地對特色農業、農房等保險進行保費補貼。發展農村小額保險。健全農業再保險體系,建立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上市。
4.積極引導社會資源投向農業農村。各部門各行業要主動服務「三農」,在制定規劃、安排項目、增加資金時切實向農村傾斜。大中城市要發揮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鼓勵各種社會力量開展與鄉村結對幫扶,參與農村產業發展和公共設施建設。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或者設立專項的農村公益基金會,用於建設農村公益事業項目的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有關部門要抓緊健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下鄉支農制度,通過完善精神物質獎勵、職務職稱晉升、定向免費培養等措施,引導更多城市教師下鄉支教、城市文化和科研機構到農村拓展服務、城市醫師支援農村。健全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和農村氣象災害防禦體系,充分發揮氣象服務「三農」的重要作用。
三、加快改善農村民生,縮小城鄉公共事業發展差距
13.努力促進農民就業創業。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積極開展農業生產技術和農民務工技能培訓,整合培訓資源,規范培訓工作,增強農民科學種田和就業創業能力。因地制宜發展特色高效農業、林下種養業,挖掘農業內部就業潛力。推進鄉鎮企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扶持發展農產品加工業,積極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遊、森林旅遊和農村服務業,拓展農村非農就業空間。完善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措施,將農民工返鄉創業和農民就地就近創業納入政策扶持范圍。加大農民外出務工就業指導和服務力度,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促進農村勞動力平穩有序轉移。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深入開展工傷保險全覆蓋行動,加強職業病防治和農民工健康服務,將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抓緊落實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落實以公辦學校為主、以輸入地為主解決好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的政策,關心農村一留守兒童。
14.提高農村教育衛生文化事業發展水平。鞏固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落實好教師培訓制度和績效工資制度。農村學校布局要符合實際,方便學生上學,保證學生安全。繼續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逐步改善貧困地區農村學生營養狀況。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繼續推進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免費進程。逐步實施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制培訓。完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落實鄉鎮衛生院人員績效工資和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政策,逐步實施免費為農村定向培養全科醫生和招聘執業醫師計劃。搞好農村地區婦幼衛生工作和疾病防治,加強農村食品和葯品監管。積極發展農村遠程教育、遠程醫療。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繼續推進新農村新家庭計劃和少生快富工程,完善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持制度,加強和創新農村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建立穩定的農村文化投入保障機制,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鄉鎮綜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等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建設和綜合利用,廣泛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農民健身活動。
15.提高農村社會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政府補助標准和保障水平。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醫療救助、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政策銜接。繼續抓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有條件的地方可加快試點步伐。積極引導試點地區適齡農村居民參保,確保符合規定條件的老年居民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合理確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補助水平,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落實和完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健全臨時救助制度。逐步提高農村五保戶集中供養水平。搞好農村養老院建設,發展農村養老服務,探索應對農村人口老齡化的有效辦法。加大對農村殘疾人生產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農村各項社會保障政策優先覆蓋殘疾人。做好農村防災減災工作。
16.加強農村水電路氣房建設。搞好新農村建設規劃引導,合理布局,完善功能,加快改變農村面貌。加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投入,加強水源保護、水質監測和工程運行管理,確保如期完成規劃任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推行城鄉區域供水。適應農村用電需求快速增長的趨勢,結合推進農村電力體制改革,抓緊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提升農網供電可靠性和供電能力。繼續實施小水電代燃料工程,推進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全面完成「十一五」農村公路建設任務,落實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推進城鄉客運交通一體化。加快推進農村戶用沼氣、大中型沼氣和集中供氣工程建設,加強沼氣技術創新『維護管理和配套服務。支持農村開發利用新能源,推進農林廢棄物資源化、清潔化利用。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國有林區(場)、墾區棚戶區改造,繼續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抓住當前農村建房快速增長和建築材料供給充裕的時機,把支持農民建房作為擴大內需的重大舉措,採取有效措施推動建材下鄉,一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多種形式支持農民依法依規建設自用住房。加強村鎮規劃,引導農民建設富有地方特點、民族特色、傳統風貌的安全節能環保型住房。實行以獎促治政策,穩步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開展農村排水、河道疏浚等試點,搞好垃圾、污水處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工業污染向農村擴散。推進農村信息化,積極支持農村電信和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綜合信息服務體系。
17.繼續抓好扶貧開發工作。堅持農村開發式扶貧方針,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擴大扶貧開發和農村低保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對農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實施扶貧政策,著力提高貧困地區群眾自我發展能力,確保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因地制宜加大整村推進、勞動力轉移培訓、產業化扶貧、以工代娠等各項扶貧工作力度,加快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積極穩妥實行扶貧易地搬遷,妥善解決移民後續發展問題。對特殊類型貧困地區進行綜合治理。擴大貧困村互助資金、連片開發以及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區建設等試點。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扶貧事業,充分發揮行業扶貧作用,積極開展反貧困領域國際交流合作。研究制定未來10年扶貧開發綱要和相關規劃。
⑼ 雲南省政府為什麼鼓勵和扶持民營企業的發展
一、充分認識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
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小微企業是民營經濟的主體,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民營經濟加快發展是全局性、戰略性的重要問題,是新時期雲南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我省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任務。改革開放以來,我省民營經濟不斷發展壯大,已經成為促進全省經濟增長、產業發展、城鄉繁榮、就業再就業和社會和諧的重要力量,在全省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但與全國發達地區相比,我省民營經濟存在起步晚、產業發展層次低、經營管理水平不高等問題,尤其是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的金融供求矛盾較大,制約了民營經濟加快發展。各級、各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金融支持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的重要意義,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用好用足國家各項扶持政策,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健全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制,加快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加大資金支持力度,著力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貸款難、擔保難、融資成本高等問題,創造良好的民間投資環境,引導民間資本積極參與雲南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全省民營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二、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國家實施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沿邊開發開放戰略、橋頭堡建設和 「十二五」規劃實施等重大機遇,堅持「非禁即入」和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原則,以擴大民營經濟規模、促進全省產業轉型升級為目標,以增投資興產業、大力發展實體經濟為重點,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創業成長力度,不斷擴大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和規模,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優化金融環境,實現民營經濟與金融業互促發展。
(二)目標任務。 「十二五」期間,要確保全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貸款年增速高於全省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於上年水平,對 3000戶優質小企業開展信用貸款試點,其中,省工業信息化委會同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等部門優選 2000戶左右的專精特新小微企業,省農業廳和省林業廳分別組織優選 600戶和 400戶左右的特色農業、林業產業化小微企業;支持民營企業不斷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力爭實現 10戶民營企業上市,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債券;積極引導民營資本參與股權投資,爭取到 「十二五」末全省股權投資基金發展到 200支,募集資金規模達到 1000億元;積極推動保險業更好地服務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爭取保險資金對民營企業投資取得新突破;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爭取小額貸款公司達到 500個,推動地方金融機構健康快速發展,為全省非公有制經濟增加值達到 7000億元提供強有力的金融保障。
三、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
(一)拓寬民間資本投資實體經濟的領域。根據國家關於促進民間投資的有關政策,積極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止進入的行業和領域,營造公平競爭、平等准入的條件和環境。重點支持民間資本進入交通、水利、電力、石油天然氣、電信、環保、土地整治和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等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投資市政公用事業、保障性住房、文化產業、社會事業、商貿流通等領域,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完善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有效機制,著力營造引商、親商、留商、活商、富商的良好氛圍,大力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促進金融產業發展壯大。
(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領域。支持民間資本投資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參與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的增資擴股。鼓勵民間資本按照集約化發展、地域適當集中的原則,規模化、批量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三)鼓勵民間資本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落實國家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等政策,按照《雲南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組建小額貸款公司,重點推動在經濟發展滯後、金融服務不完善的縣(市、區)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盡快實現小額貸款機構和服務的縣域全覆蓋。積極發展專業性小額貸款公司,支持優勢特色產業領域中的民營企業加快發展。進一步完善小額貸款機構的市場准入評審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和現場檢查,發揮小額信貸協會的行業自律作用,扶優懲劣,規范發展,有效遏制高利率化傾向,引導小額貸款公司加大對我省小微企業、「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的資金支持。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支持,增強其貸款能力。鼓勵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積極向村鎮銀行轉變。
(四)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行業自律、政策扶持、規范發展 」的原則,充分發揮政策的導向作用、政府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的引導作用、國有資本的示範帶動作用、民間資本投資的主體作用、雲南股權投資發展中心和股權投資基金協會的行業管理服務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設立公司制、合夥制的私募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股權類投資企業,開展專業化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投資咨詢等業務,推動全省股權投資事業健康規范發展。
(五)推動民間資本參與其他金融活動。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在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創辦融資擔保公司、產業投資公司、創業投資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資信調查與評估公司、典當拍賣及會計師事務所等金融中介服務機構,有序參與證券、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的改制重組。
四、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力度
(一)完善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與金融聯動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健全完善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與金融聯動機制。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發展前景良好的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對處於轉型期的民營企業,要做好融資幫扶工作,指導和支持企業轉型發展。財稅部門要全面落實對小微企業和服務小微企業金融機構的各項稅收優惠、財政補貼政策,引導信貸資金加大對獲得財政扶持的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投入力度。對符合轉型升級要求但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要按照規定及時落實稅費減免優惠政策。逐步擴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合理統籌使用各項產業化發展資金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研究建立小微企業新增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幫助小微企業解決資金周轉困難。
(二)建立鼓勵創業富民的長效機制。積極借鑒其他省(區、市)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加大財稅配套扶持力度,建立鼓勵創業富民的長效工作機制,引導民間資本加速創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支持創業「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的規模,把有發展潛力、誠實守信、盈利能力強的優良創業項目作為業務增長點,完善創業帶動就業的信貸和金融服務體系,支持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農村富裕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復轉軍人、留學回國人員以及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加強創業基地、科技孵化器等創業集群建設,有效匯聚各類社會資本,形成支持創業的良好環境,發揮創業集群效應,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三)創新信貸服務方式。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快組建小微企業信貸專營機構,構建專業化的經營與考核體系,完善小微企業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機制和考評機制,改進貸款評級、授信、貸款審查和審批等業務流程,強化對單戶授信總額 5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有效滿足小微企業 「短、頻、快 」的資金需求。根據小微企業的需求,創新信貸業務和抵質押方式,大力開展聯保聯貸、網路循環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並購融資、信用保證類貸款等系列信貸業務,穩步增加對小微企業的授信規模,並向小微企業提供結算、匯兌、代理等綜合金融服務。
(四)提高擔保服務能力。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加快完善信用擔保的行業准入、風險控制、損失補償、再擔保和退出機制,促進各類擔保機構規范經營,強化信用擔保行業自律,綜合運用資本注入、風險補償和獎勵補助等多種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鼓勵各類擔保公司加強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作,多渠道籌措資本金,增強資本實力和壯大業務規模,改變單一的以固定資產、有價證券抵質押為主的擔保辦法,按照民營企業運行特點和融資需求,將無形資產等納入融資抵質押范圍,拓展擔保業務,逐步完善覆蓋全省、布局合理、資本多元化、運作市場化、管理規范化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鼓勵小微企業之間加強合作,通過構建互保聯盟、互保基金和 「企業發展互助資金會」等方式,為會員企業提供應急保障資金,保證企業正常運轉。
(五)創新監管服務機制。金融監管部門要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落實存貸比扣除、風險權重優惠和提高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容忍度等優惠政策,支持地方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因地制宜制定科學、審慎的小金融機構市場准入細則,實行分類監管、差異化監管,提升監管容忍度,不斷提高監管技術和監管有效性。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自律,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按照針對小微企業的 「三嚴五禁」監管要求,嚴格落實貸款新規,防止貸款資金被挪用或外流,確保貸款資金真正進入實體經濟;嚴格落實利率風險定價,合理確定利率;嚴格落實全省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任務,切實轉變過於依賴抵押擔保的信貸方式;加強現場監管,禁止存貸掛鉤、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費、禁止搭售金融產品、禁止向民間借貸中介機構融資,禁止將銀行自身考核指標壓力轉嫁給企業,有效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切實幫助小微企業破解資金困境。
(六)鼓勵支持中小企業 「走出去」。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民營中小企業「走出去」提供靈活高效的融資、結算、匯兌、信息咨詢等金融服務。發揮我省人民幣跨境金融服務的獨特優勢,鼓勵和支持民營中小企業在人民幣跨境貿易試點地區使用人民幣進行貿易結算,為中小企業結售匯提供便利化服務。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的政策性作用,積極為民營中小企業對外貿易、投資提供政策性保險服務和融資支持,為我省民營中小企業積極開拓東南亞、南亞市場搭建風險規避、融資促進、信息咨詢的平台。
五、進一步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
(一)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優化信貸管理制度,建立統一的適合民營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制度,簡化貸款手續,提升信貸審批效率,增加信貸規模,加快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努力滿足民營企業的信貸需求。各政策性銀行要結合自身特點,積極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要積極向總行爭取政策,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不斷豐富和完善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發揮服務民營企業的主力軍作用。郵儲銀行要加快改造機構網點,完善小額貸款功能,提升對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能力。城市商業銀行要准確把握市場定位,篩選和培育優良客戶,為民營經濟主體提供高效信貸服務,在服務中小微企業發展中贏得自身發展空間。農村信用社要在全力服務「三農」發展的同時,適當集中資金,積極扶持縣域民營經濟發展,加大 「貸免扶補」支持力度,促進城鄉創業帶動就業。
(二)大力推動民營企業上市。充分發揮省直接融資部門聯席會議的作用,進一步明確省直有關部門推進企業上市工作職責,構建企業改制上市的統籌協調機制和綠色通道,簡化各項審批程序,明確審批時間,提高企業改制和發行上市工作效率,加快我省民營企業上市步伐。落實推動企業上市的扶持政策,降低企業上市融資成本。對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盈利能力強的民營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要在輔導、培訓和推薦上下功夫,引導其通過中小板、創業板實現上市融資。證監部門要強化對擬上市民營企業的培育工作,督促處於輔導期的民營企業按照上市公司標准規范運作;指導已上市的民營企業利用定向發行、配股等方式積極擴大再融資規模。
(三)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多渠道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信託融資等方式擴大融資規模。鼓勵和支持大中型民營企業通過債券融資、股權融資和引入保險資金等方式擴寬直接融資渠道。
(四)進一步提高保險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能力。保監部門要結合我省民營企業發展特點,鼓勵保險機構開發手續簡化、保障充分、責任清晰、理賠快速的各類保險產品,重點為民營企業提供財產險、責任險、意外傷害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保險產品。積極做好民營企業信用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穩妥開展保險資金對優質民營龍頭企業的股權、債權投資,推動保險資金投向民營醫療衛生和養生養老產業。合理釐定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保險費率,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為員工投保商業性醫療、養老保險,支持民營企業積極運用保險產品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五)積極拓展新型融資方式。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採用定向募集等方式增資擴股,採取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租賃融資、信託融資、基金融資等方式開展融資。規范和發展產權交易市場,有效吸納和集聚民間金融要素,推動民間資本的流動和重組。探索開展民營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效提高民營企業的融資能力。
六、優化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環境
(一)明確部門職責。省級建立中小微企業融資聯席會議制度,由省工業信息化委、金融辦和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牽頭,省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工商局、工商聯和雲南銀監局、雲南證監局、雲南保監局等部門以及有關金融機構參加,有效發揮金融工作協調職能,建立完善政府、銀行、企業、保險四方聯動機制,組織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制定優質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方案,認真遴選優質小微企業,扎實推進優質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工作;加強對民營經濟金融服務的政策研究,加快建設民營企業項目庫;完善促進創業富民的政策措施,為民營企業提供便利化服務。省財政廳、地稅局、國稅局要貫徹落實好國家支持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運用貼息、風險補償等間接方式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省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知識產權局、工商局等部門要不斷健全規范中小微企業不動產和動產抵質押等中介服務,降低或減免小微企業登記、確權、認證、評估、擔保、轉讓、審計、驗資等服務收費。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銀監局、雲南證監局、雲南保監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督促和指導金融機構貫徹落實好國家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搭建銀行、證券、保險機構與小微企業及擔保機構的聯系協作平台,創新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等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擴展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提高民營企業的融資能力和水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要牽頭開展專項統計,做好金融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監測分析工作,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企業失信懲戒機制,增強民營企業的信用意識;加強對民間借貸的監測,配合公安機關加大對非法集資等金融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營造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金融環境。
(二)強化考核獎勵。省金融辦要會同省工業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農業廳、林業廳、工商聯和省級金融監管部門完善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考評獎勵辦法,將各金融機構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納入全省金融工作年度考核獎勵內容。各級政府要結合自身財力情況,統籌安排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配套資金,支持當地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化解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各級工業信息化、科技部門要安排必要的專項資金,對民營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給予適當補助。各級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各類獎勵、補助和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發揮效益。
(三)形成聯動機制。各地、有關部門要共同搭建高效務實的信息平台、項目平台、園區平台、市場平台和融資對接平台,積極向金融機構推薦優質民營企業,密切民營企業與金融機構的聯系對接,為民營企業融資提供便捷條件。各金融機構要強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宣傳,主動向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推薦符合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支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工商聯和各類行業協會、商會要加強對民營企業的幫助指導,著力培養一批民營企業帶頭人,支持民營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內部管理,提高生產、財務、經營信息的透明度,增強融資能力。民營企業要通過規范經營,不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做強主業、做大企業,爭取各類金融機構的支持,講求企業信用,切實維護金融機構債權,形成民營企業與金融機構互促共進、互利共贏的良好發展格局。
⑽ 如何積極穩妥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
我國金融改革盡管已經取得了較大進展,但與現代金融制度的要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還難以有效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要下更大的決心,用更大的氣力推進金融改革,從根本上破除金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不斷增強金融業發展的動力和活力,形成有利於金融穩健發展的體制機制,更好地發揮金融支持經濟增長和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作用。
一是繼續深化國有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改革。繼續完善已上市銀行的公司治理,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的職責邊界,提高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的履職能力,真正建成決策科學、執行有力、監督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切實推進業務發展模式和盈利模式的轉變。強化內部控制,建立風險管理長效機制。加大人力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力度,建立市場化的人力資源管理體制,探索商業銀行薪酬體系和激勵機制改革。加大上市銀行信息披露力度。大力加強基層分支機構改革。繼續推進中國農業銀行的改革和上市准備工作,著力推進「三農」事業部制建設。繼續深化國家開發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的改革,不斷推進進出口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改革。通過深化改革,加快形成一批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優質、效益良好、創新能力和競爭力強的現代化銀行。
二是大力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近年來,雖然我國農村金融不斷發展,但是由於多方面原因,農村金融仍然是整個金融體系中最薄弱的環節。為此,要加快培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有序發展小額貸款組織,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設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各類新型金融組織。加大政策性金融對農村改革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力度,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全面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全面提高農村金融運行質量和效率,顯著改善「三農」金融服務,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三是大力推進小企業金融服務改革。通過改革增加小企業金融服務供給。進一步鼓勵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不同形式的小企業信貸專營服務機構或小企業服務中心。增加網點數量,擴大小企業金融服務覆蓋面。加強信貸機制創新,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採取動產、應收賬款、倉單、股權和知識產權質押等方式,緩解中小企業貸款抵質押不足的矛盾。落實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貼息等扶持政策,設立多層次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提高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比重,確保全年小企業信貸投放的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增速,信貸投放的增量高於上年。對商業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實行差異化的監管政策。
四是繼續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穩妥推進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根據試點情況及時完善業務規則,逐步有序擴大試點范圍。抓緊做好股指期貨推出前的各項准備工作,適時推出股指期貨。推動部分改制上市公司整體上市,消除改制上市遺留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問題。穩步推進創業板建設、新股發行制度等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的改革步伐,有序推出符合經濟發展需要的證券期貨新品種,不斷提高市場運行的活力和效率。大力推進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積極發展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規范發展信用評級機構,促使我國債券市場逐步向健康、成熟、完善和開放的方向邁進。
五是繼續深化保險業改革,促進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鞏固發展保險公司改制上市成果,推動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整體改制、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在香港上市、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改革。穩步推進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監管。積極穩妥地推進保險營銷體制改革試點,鼓勵保險公司結合自身實際探索完善營銷模式,維護營銷隊伍穩定,提高營銷隊伍素質。提升服務能力,不斷擴大保險覆蓋面。鼓勵各地開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農業保險試點,探索創新「三農」保險經營組織形式,推動農村相互保險和村鎮保險試點。逐步擴大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的試點區域。推動養老保險業務創新。引導專業健康保險公司的發展和業務轉型。在試點的基礎上,擴大責任保險的覆蓋范圍。建立並完善巨災保險制度。促進內控制度建設,以內控監管為抓手,堵塞保險公司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通過培育市場,完善行業自主發展的內生機制;通過公司改革,理順行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通過完善制度,營造行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六是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推動進出口收付匯核銷制度改革,簡化貿易信貸登記管理。允許企業出口收匯存放境外,進一步便利企業靈活運用外匯資金。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繼續以拓寬資本流出渠道為重點,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擴大中資企業外債試點,統一中外資企業外債管理政策。完善全面的外匯債權債務制度。
七是健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積極參與國際金融規則制定。加強中國人民銀行與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機構間的協調合作,提高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監測與管控能力。加強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監管,探索逆周期監管,不斷完善具有前瞻性的監管機制。強化資本監管和流動性風險監管。推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促進國際貨幣體系改革,積極推動基金組織份額和治理結構改革。積極參與國際金融監管標準的討論制訂。加強對國際金融形勢的跟蹤和評估,預防跨境金融風險傳染。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努力防範各種金融風險,確保金融體系穩健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