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行貸款貸款人還不上,擔保人將承擔什麼後果
銀行貸款如果還不起,那麼擔保人可能會承擔部分還款責任。因此,擔保也是有風險的
❷ 法院在強制執行中不先執行貸款人財產而是先執行擔保人這合法合理嗎是不是欺負
這是執行錯誤。如果被執行人有能力,那就必須要先對第一責任人先執行,餘下的才能由擔保人負責的。
❸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怎麼辦
那隻有擔保人替它還賬了,銀行要擔保人就是干這個用的。貸款人不還帳,擔保人積極協助貸款人還款,一旦銀行起訴,擔保人肯定跑不掉。
❹ 貸款人欠銀行貸款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予以償還。擔保人對於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同時,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就是說有無專門的條款或文字對擔保責任作了明確的約定。
如果約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即可要求擔保人連帶償還,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由借款人首先償還貸款,包括用其所有資產進行償還,直至無力償還為止,才有擔保人代為償還。
❺ 法院執行先執行貸款人還是擔保人
法律分析:法院一般會先執行貸款人,在貸款人實在沒有財產可以執行的情況下,會去執行擔保人的財產。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四條 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❻ 借款人和擔保人先執行誰
法院一般會先執行貸款人,在貸款人實在沒有財產可以執行的情況下,會去執行擔保人的財產。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
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❼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保證人要承擔保證責任的。依法承擔責任的,是可以進行追償並且起訴的。一般情況下,如果保證人在合同糾紛沒有經審判或者仲裁,並且在債務人的財產在依法被強制執行時仍不能履行債務之前,擔保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❽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有什麼後果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是有一定的責任的。
擔保人的責任:
1、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2、《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3、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4、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❾ 法院應先執行借款人還是擔保人
借款人是債務人,人民法院肯定判決債務人承擔清償責任,至於執行是法院為了兌現法律文書上面的判決結果,一般情況下對於債務人和擔保人同時下達執行通知,原則上先以債務人的財產清償,不足部分由擔保人墊付,擔保人墊付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