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擔保人能不能取消擔保
法律分析:擔保人不能取消擔保。如果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如果是想要解除擔保,則要看擔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款人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B. 擔保人怎麼取消擔保
擔保人取消擔保的具體方法如下:
1、經過債權人同意終止擔保;
2、擔保期限屆滿,債權人在擔保期間內未主張擔保權利;
3、擔保的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債權人在此之前未主張債權。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若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錢方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若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能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能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後能要求借錢方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C. 我貸款未通過能取消貸款擔保嗎
貸款未發放,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能取消擔保:當事人協商一致,決定取消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擔保合同的目的的;或者貸款人在履行期限屆滿前,明示違約的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D. 怎樣取消做擔保人
一般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取消做擔保人:
1、如果借款人已經償還了所以得債務,擔保人就可以向銀行提出撤銷擔保;
2、可以與借款人協商,要求更換擔保人;
3、如果是被他人欺騙、脅迫,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做出的事情是不真實的,擔保人可以咨詢法律部門,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保證;
4、借款人與其他人雙方串通,騙取提供保證,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做出的事情是不真實的,擔保人也可以咨詢法律部門,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保證。
擔保是銀行為了防止借款人,無能力還款,或者其他,不能繼續還款,為了減少銀行損失,避免人民共有財產被竊取,擔保人其實就成了第二借款人。
另外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E.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怎麼取消擔保
法律分析:貸款人不還款的話擔保人是無法取消擔保的,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擔保人本身的作用就是在貸款人不還款的時候,承擔責任。通常情況如下,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一般保證責任,在一般保證責任情況下,貸款人借款不還的,擔保人也是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若是連帶保證,那麼債權人是有權要求擔保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F. 不想給別人擔保了應怎麼解除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若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錢方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若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能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能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後能要求借錢方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二)擔保物權實現;(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G. 幫人擔保銀行貸款期間對方離婚了,這時可以撤銷擔保嗎
不可以的,因為擔保已經生效了,在半途中是不可以撤銷的,這是有貸款擔保規定的。
H. 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取消擔保嗎
如果審批已經通過了,確定額度了,目前是處在正在放款的階段,則無法取消擔保人。只能期望他正常還款。
I. 貸款擔保人怎麼取消擔保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貸款審查應對貸款調查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確性進行全面審查,重點關注調查人的盡職情況和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誠信狀況、擔保情況、抵(質)押比率、風險程度等。
J. 貸款未發放能取消擔保嗎
法律分析:貸款時還沒有放款下來,可以取消擔保,但是撤銷貸款擔保需要一定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