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抵押擔保 > 土地儲備貸款為抵押貸款

土地儲備貸款為抵押貸款

發布時間:2022-05-28 20:35:49

Ⅰ 土地儲備資金收支管理有什麼規定

土地儲備資金收支管理嚴格執行《土地儲備資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07]17號)的規定。
土地儲備機構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的貸款應為擔保貸款,其中抵押貸款必須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證;申請貸款的土地儲備機構必須滿足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要求。土地儲備機構舉借的貸款規模,應當與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土地儲備資金項目預算相銜接,並報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不得超計劃、超規模貸款。土地儲備機構申請貸款時,應持財政部門的貸款規模批准文件及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的項目實施方案等書面材料向當地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申請擔保貸款。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應嚴格按照商業原則在批準的規模內發放土地儲備貸款。土地儲備貸款應實行專款專用、封閉管理,不得挪用。
政府儲備土地設定抵押權,其價值按照市場評估價值扣除應當上繳政府的土地出讓收益確定,抵押程序參照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程序執行。
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准確、完整、及時地向人民銀行建立的全國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報送土地儲備機構的土地儲備貸款相關信息。在貸款發放前,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應當查詢貸款儲備機構的信息,對有不良記錄的土地儲備機構審慎發放貸款。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應當根據監管要求,合理、科學確定貸款期限。
土地儲備機構舉借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必須按貸款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各類財政性資金依法不得用於土地儲備貸款擔保。土地儲備機構應加強資金風險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第三方提供擔保。

Ⅱ 土地收儲抵押權怎麼辦

可以用土地他項權證來作抵押的。
土地儲備證副本不具有他項權證的法律效力,
他項權證在取得之前應該要對抵押地塊進行評估!
土地儲備,是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許可權范圍內,對通過收回、收購、徵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進行儲存或前期開發整理,並向社會提供各類建設用地的行為。土地儲備工作的具體實施,由土地儲備機構承擔。土地儲備工作的開展離不開巨額資金的支持,為此,各地政府紛紛與當地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密切的聯系。由於各地土地儲備機構都是經政府批准設立,並且持有大量土地可以進行抵押,因而很多金融機構認為:土地儲備機構作為政府的特殊單位,不同於一般企業,具有較好的信譽的較大的穩定性,金融風險相對較低,因此在實踐中,將土地儲備進行抵押貸款的案例非常普遍。其實,將儲備土地的使用權作為抵押物是有很大的風險的。

Ⅲ 土地儲備貸款是什麼 借款人可以為企業嗎

土地儲備貸款是什麼 借款人可以為企業嗎?
來源:網路 日期:2016/2/24關注度:1324
土地儲備貸款是銀行向土地儲備機構發放的用於收購、整治土地,提升土地出讓價值的短期周轉貸款;其主要用途包括支付征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場地平整費、繳納土地出讓金等。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土地收購及土地前期開發、整理的貸款。土地儲備貸款的借款人可以為企業嗎?
相關:四部門發文減少土儲規模叫停土儲貸款
一、貸款對象:
為受政府主管部門委託負責土地收購及土地前期開發、整理的土地一級開發機構。
二、貸款條件:
①借款人已取得企(事)業法人資格,已辦理營業執照並通過年檢。
②借款申請人所在地政府已建立土地儲備管理制度,當地政府能夠通過統一收購、統一徵用和統一交易實現對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和管理,土地收購、儲備、出讓、房地產評估等行業的市場行為較為規范。
③借款人從事土地收購、儲備、出讓等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和政策。
④借款人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抗風險能力,項目資本金符合國家規定。
⑤借款人經營管理規范,有較為完善的工作規章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⑥貸款擬收購、徵用、儲備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利用計劃已基本明確。
⑦已辦理人民銀行頒發的有效的貸款卡。
⑧貸款原則上採取抵押方式。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土地收購、整理和儲備總成本的70%。
⑨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
⑩項目資本金應達到項目預算總投資的35%以上,並須在銀行貸款到位之前投入項目建設。
綜上,只要當事人的企業是受政府主管部門委託負責土地收購及土地前期開發、整理的土地一級開發機構,並且已經取得法人資格的,都可以是土地儲備貸款的借款人。

Ⅳ 目前國家對於房地產開發方面新政策,以及做精裝修的政策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通知》幾乎囊括了一個房地產項目從建到銷的各個環節,字里行間透出央行對規范住房貸款的「重拳出擊」。

其中對房地產企業、建築施工企業貸款規范的內容涉及三大方面:

一、加強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引導規范貸款投向

房地產開發貸款對象應為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信用等級較高、沒有拖欠工程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應重點支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購買能力的住宅項目,對大戶型、大面積、高檔商品房、別墅等項目應適當限制。對商品房空置量大、負債率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嚴格審批新增房地產開發貸款並重點監控。

對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項目,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及其他形式貸款科目發放。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發放的非房地產開發貸款,各商業銀行按照只收不放的原則執行。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其自有資金(指所有者權益)應不低於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

商業銀行發放的房地產貸款,只能用於本地區的房地產項目,嚴禁跨地區使用。

二、嚴格控制土地儲備貸款的發放

各商業銀行應規范對政府土地儲備機構貸款的管理,在《土地儲備機構貸款管理辦法》頒布前,審慎發放此類貸款。對土地儲備機構發放的貸款為抵押貸款,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收購土地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商業銀行不得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用於繳交土地出讓金的貸款。

三、規范建築施工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用途

商業銀行要嚴格防止建築施工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墊資房地產開發項目。承建房地產建設項目的建築施工企業只能將獲得的流動資金貸款用於購買施工所必需的設備(如塔吊、挖土機、推土機等)。企業將貸款挪作他用的,經辦銀行應限期追回挪用資金,並向當地其他的商業銀行通報該企業違規行為,各商業銀行不應再對該企業提供相應的信貸支持。對自有資金低、應收賬款多的承建房地產建設項目的建築施工企業,商業銀行應限制對其發放貸款。

Ⅳ 房貸新政的內容是什麼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通知》幾乎囊括了一個房地產項目從建到銷的各個環節,字里行間透出央行對規范住房貸款的「重拳出擊」。

其中對房地產企業、建築施工企業貸款規范的內容涉及三大方面:

一、加強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引導規范貸款投向

房地產開發貸款對象應為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信用等級較高、沒有拖欠工程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應重點支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購買能力的住宅項目,對大戶型、大面積、高檔商品房、別墅等項目應適當限制。對商品房空置量大、負債率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嚴格審批新增房地產開發貸款並重點監控。

對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項目,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及其他形式貸款科目發放。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發放的非房地產開發貸款,各商業銀行按照只收不放的原則執行。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其自有資金(指所有者權益)應不低於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

商業銀行發放的房地產貸款,只能用於本地區的房地產項目,嚴禁跨地區使用。

二、嚴格控制土地儲備貸款的發放

各商業銀行應規范對政府土地儲備機構貸款的管理,在《土地儲備機構貸款管理辦法》頒布前,審慎發放此類貸款。對土地儲備機構發放的貸款為抵押貸款,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收購土地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商業銀行不得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用於繳交土地出讓金的貸款。

三、規范建築施工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用途

商業銀行要嚴格防止建築施工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墊資房地產開發項目。承建房地產建設項目的建築施工企業只能將獲得的流動資金貸款用於購買施工所必需的設備(如塔吊、挖土機、推土機等)。企業將貸款挪作他用的,經辦銀行應限期追回挪用資金,並向當地其他的商業銀行通報該企業違規行為,各商業銀行不應再對該企業提供相應的信貸支持。對自有資金低、應收賬款多的承建房地產建設項目的建築施工企業,商業銀行應限制對其發放貸款。

Ⅵ 儲備土地可否用於土地儲備貸款以外的貸款抵押

儲備土地一般是指由政府下屬的土地儲備中心機構收儲的土地,按土地法相關規定,儲備用地只能做為土地儲備中心機構貸款的抵押物,否則不合法。

Ⅶ 天津發布土儲管理辦法草案 禁止以儲備土地作抵押品融資

觀點地產網訊:近期,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了關於《天津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自2月28日至3月15日期間,向社會公開徵求關於《辦法》30條細則的意見,重點涉及土地儲備的計劃、項目實施、資金管理、入庫儲備、監督管理等方面。《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辦法》提出,土儲計劃涉及三年滾動計劃、年度計劃報批、儲備土地管理。其中,三年滾動計劃指,天津市土地儲備機構應合理確定未來三年土地儲備規模、收儲的土地資源,做出統籌安排;年度計劃報批,即按照土地出讓金收入管理級次,建立市、區兩級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報批制度,每年第三季度完成本轄區內下一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土地儲備管理,即已納入年度土地儲備計劃范圍內的土地儲備項目應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地上(下)建築物,禁止戶籍遷入和轉移登記等。
項目實施方面,重點涉及編制方案、方案報批、簽訂合同、前期開發、土地管護、臨時利用等。其中,納入年度土地儲備計劃的土地按項目實施管理,市級土地儲備項目的實施單位可以直接委託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資金管理方面,土地儲備資金通過政府預算安排,實行專款專用,並建立績效評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各土地儲備機構不得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舉借土地儲備貸款或者以儲備土地作為抵押品融資。
入庫儲備方面,由天津市土地儲備機構統一建立本市儲備土地庫,在入庫儲備范圍、入庫標准、辦理手續上做出了明確規定。對於取得方式及程序不合規、補償不到位、土地權屬不清晰、應當辦理相關不動產登記手續而尚未辦理的土地,不得入庫儲備。
監督管理方面,土地儲備機構接受主管部門監督管理,及時報送定期報告,並建立土地儲備年度考核機制。《辦法》指出,由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監管和定期考核,財政部門負責審核土地儲備資金收支預決算、監督管理資金支付和收繳及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還本付息等工作。
此外,對違反《辦法》、違法違規開展土地儲備融資的行為,按照《預演算法》等法津規定嚴肅追責。

Ⅷ 土地儲備證是否可以作為貸款抵押

可以用土地他項權證來作抵押的。土地儲備證副本不具有他項權證的法律效力,他項權證在取得之前應該要對抵押地塊進行評估!

土地儲備,是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許可權范圍內,對通過收回、收購、徵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進行儲存或前期開發整理,並向社會提供各類建設用地的行為。土地儲備工作的具體實施,由土地儲備機構承擔。

土地儲備工作的開展離不開巨額資金的支持,為此,各地政府紛紛與當地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密切的聯系。

(8)土地儲備貸款為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抵押品的范圍,大致可以分為六類:

(1)存貨抵押,又稱商品抵押,指用工商業掌握的各種貨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製品和製成品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

(2)客賬抵押,是客戶把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取得短期貸款;

(3)證券抵押,以各種有價證券如:股票、匯票、期票、存單、債券等作為抵押,取得短期貸款;

(4)設備抵押,以機械設備、車輛、船舶等作為擔保向銀行取得定期貸款;

(5)不動產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抵押,取得貸款;

(6)人壽保險單抵押,是指在保險金請求權上設立抵押權,它以人壽保險合同的退保金為限額,以保險單為抵押,對被保險人發放貸款。

Ⅸ 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土地抵押貸款的區別在哪裡

房地產開發貸款主要用於房地產開發建設階段,要求滿足資本金比例以及項目四證齊全(土地證、用地規劃證、工程規劃證和施工證)的前提下才能發放貸款。
土地抵押貸款(土地一級開發貸款)也就是土地儲備貸款,主要用於土地拆遷、整理階段,需要有相應的抵押物,並具備土地整理的資格。

Ⅹ 121號文件具體內容是什麼

人民銀行發出通知 要求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

為進一步落實房地產信貸政策,防範金融風險,促進房地產金融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加強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引導規范貸款投向

房地產開發貸款對象應為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信用等級較高、沒有拖欠工程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應重點支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購買能力的住宅項目,對大戶型、大面積、高檔商品房、別墅等項目應適當限制。對商品房空置量大、負債率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嚴格審批新增房地產開發貸款並重點監控。

各商業銀行應嚴格執行《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建住房〔2002〕217號),對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項目,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

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及其他形式貸款科目發放。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發放的非房地產開發貸款,各商業銀行按照只收不放的原則執行。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其自有資金(指所有者權益)應不低於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

商業銀行發放的房地產貸款,只能用於本地區的房地產項目,嚴禁跨地區使用。

二、嚴格控制土地儲備貸款的發放

各商業銀行應規范對政府土地儲備機構貸款的管理,在《土地儲備機構貸款管理辦法》頒布前,審慎發放此類貸款。對土地儲備機構發放的貸款為抵押貸款,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收購土地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商業銀行不得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用於繳交土地出讓金的貸款。

三、規范建築施工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用途

商業銀行要嚴格防止建築施工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墊資房地產開發項目。承建房地產建設項目的建築施工企業只能將獲得的流動資金貸款用於購買施工所必需的設備(如塔吊、挖土機、推土機等)。企業將貸款挪作他用的,經辦銀行應限期追回挪用資金,並向當地其他的商業銀行通報該企業違規行為,各商業銀行不應再對該企業提供相應的信貸支持。對自有資金低、應收賬款多的承建房地產建設項目的建築施工企業,商業銀行應限制對其發放貸款。

四、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重點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購買住房的需要

商業銀行應進一步擴大個人住房貸款的覆蓋面,擴大住房貸款的受益群體。為減輕借款人不必要的利息負擔,商業銀行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對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第一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執行20%的規定;對購買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應適當提高首付款比例。

商業銀行應將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情況登記在當地人民銀行的信貸登記咨詢系統,詳細記載借款人的借款金額、貸款期限、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號碼。商業銀行在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前,應到信貸登記咨詢系統進行查詢。

五、強化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管理

借款人申請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的抵借比不得超過6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所購商業用房為竣工驗收的房屋。對借款人以「商住兩用房」名義申請銀行貸款的,商業銀行一律按照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管理規定執行。

六、充分發揮利率杠桿對個人住房貸款需求的調節作用

對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房改房或第一套自住住房的(高檔商品房、別墅除外),商業銀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浮動)執行;購買高檔商品房、別墅、商業用房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商業銀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執行。

七、加強個人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業務的管理

各商業銀行應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住房公積金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發〔2002〕247號)的有關規定,切實加強賬戶管理,理順委託關系,對違反規定的有關行為應即刻糾正。住房委託貸款業務僅限於個人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對使用其他房改資金(包括單位售房款、購房補貼資金、住房維修基金等)委託辦理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一律不得承辦。

閱讀全文

與土地儲備貸款為抵押貸款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如何查解除抵押貸款 瀏覽:86
車子還有貸款的能過戶嗎 瀏覽:960
江南小額貸款余額 瀏覽:934
捷信可以一次買兩個手機貸款嗎 瀏覽:789
上海新民間貸款政策 瀏覽:138
貸款公司手續費20個點 瀏覽:738
沒有銀行流水能貸款買房嗎 瀏覽:770
房產沒過戶怎麼貸款嗎 瀏覽:180
手機網上貸款還不起咋辦 瀏覽:66
網上貸款利息超過多少是犯法的 瀏覽:492
小額貸款公司合規經營自查報告 瀏覽:758
把10萬元拿給小額貸款公司 瀏覽:796
永通小額貸款 瀏覽:716
小額貸款的利息簡單演算法 瀏覽:555
海爾小額貸款工資 瀏覽:469
上海房地產貸款余額 瀏覽:834
農村沒錢蓋房子可以貸款嗎 瀏覽:194
上海公積金貸款放款多久才能下來 瀏覽:283
巴中住房公積金貸款年利率 瀏覽:926
齊齊哈爾無抵押貸款在什麼地方 瀏覽: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