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職人員不良貸款清理屬於紀委管嗎
是的,如果不按期還是要被約談或處分的,
② x國家公務員,在信用社代了50萬,現無力償還。
貸款法律制度
一、 貸款概述 (41)
(一) 《貸款通則》的調整對象 (42)
1.《貸款通則》概況
貸款是商業銀行最基本的資產業務,也是商業銀行盈利的主要途徑。貸款涉及到借款人和金融機構雙方的經濟利益,為保證信貸資產的安全,國家對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活動給予了特別重視,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的有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於1986年8月1日施行了《貸款通則》,該法規對所有的金融機構貸款行為均有規范意義,金融機構和借款人都有權依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要求對方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貸款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成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不包括中外合資經營的金融機構和外商獨資經營的金融機構,也不包括沒有貸款經營業務能力的其他任何公司和個人。
3.借款人
從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不包括向境外金融機構借款的借款人,也不包括向境內外資金融機構借款的借款人。
4.貸款的概念
貸款是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包括人民幣和外幣兩類貨幣。不包括除貨幣之外的其他有價證券,如股票、債券、提單、倉單、未到期的票據等有價證券,也不包括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有形及無形資產。
5.管理監督機構
所有的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均由中國人民銀行對其活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監管,所以貸款的監督管理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在各省市縣設立的分支機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是否違反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是否有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認定,對金融機構的貸款活動擁有一定程度的否決權。
(二) 貸款種類 (43)
1.貸款的方式
(1)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到的資金並自主發放的貸款,因此發生的貸款風險由貸款人自行承擔,貸款期滿後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接受委託的金融機構)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條件,代為發放貸款,並監督該款項的使用,在貸款期滿時協助委託人收回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3)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向特定的公司或工程項目發放的貸款,這種貸款屬於政策性的成分比較多,一般用於國有企業的重大設備改造項目、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國家重點扶貧項目、成套設備出口項目(賣方信貸)、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等投資。
2.貸款期限
(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多數用於流動資金貸款,其利率較其他的貸款為高。
(2)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多數用於固定資產投資和重大設備改造,其利率比短期貸款為低。
(3)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貸款,主要用於大型工程、重點工程、對外援助等項目的投資,其利率在三種期限的貸款中最低。
3.貸款與擔保
(1)信用貸款。指依據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2)擔保貸款。指借款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的貸款,其中保證貸款是指依據我國的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當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的保證責任或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抵押貸款時指依據《擔保法》的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而發放的貸款;質押貸款是指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或權力作為質物擔保發放的貸款。
(3)票據貼現。指貸款人購買借款人未到期的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票據貼現是指貸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票據貼現申請,在扣除該票據自貼現之日至期滿之日的利息差後,將票據記載的金額作余額交付申請人的一種特殊的信貸活動,如果該票據在期滿時不能兌現時,貼現人(貸款方)依照我國票據法的規定,享有對貼現人和票據上記載的任何其他人進行追索的權利。
(三) 貸款的期限與利率 (26)
1.貸款的期限
在確定貸款期限時,應根據借款的人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供給能力,由雙方進行商定後,明確地記載在借款合同中。其中自營貸款的期限最長不能超過10年,有必要超過10年的,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以利中央銀行監管金融機構監管資金的流向及安全;票據貼現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日起至票據到期之日止。
2.貸款展期
(1)展期申請。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應當在期滿之日前,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展期。
(2)繼續擔保。借款人的貸款屬於保證貸款、抵押貸款或質押貸款的,應當由保證人、抵押人和質押人出具同意貸款展期的書面證明,在原借款合同中對此情況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執行。
(3)展期期限。短期貸款的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的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但國家對某些重大項目另有規定的除外。
(4)不能展期的情況。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展期申請未被批準的,其貸款從到期日次日起,轉入逾期貸款帳戶,除了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外,還意味著該借款人不能從貸款人手裡再借到任何款項,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將產生不利的影響。
3.貸款的利率及利息的計收
貸款人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每筆貸款的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記載清楚。
4.貸款利息的特殊情況
(1)貸款的貼息。
(2)除國務院有明確的決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金融機構有內,均無權決定停息、減息、緩息和免息。對符合條件的,貸款人應當按照國務院的決定,在其職權范圍內具體辦理停息、減息、緩息和免息。
(四) 貸款管理的特別規定 (27)
1.建立貸款主辦行制度。
2.主辦行不包資金,但應當按規定有計劃地對借款人提供貸款,為借款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詢,以及各種金融代理服務。
3.銀團貸款應當確定一個貸款牽頭行,並簽訂銀團貸款協議,明確各貸款人的權利義務,共同評審貸款項目。牽頭行應當按照協議確定的比例監督貸款的償還。
4.各級行政部門的企業、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5.貸款人發放異地貸款或者接受異地存款,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備案,以利國家對宏觀資金流向的掌握和監控。
二、 貸款流程 (84)
(一) 貸款申請及審批 (48)
1.貸款申請。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提出申請,申請書中應當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基本內容,並須附交必要的文件資料。
2.信用評估。貸款人應當根據借款人的領導者的素質、經濟實力、資金結構、履約情況、經濟效益和發展前景等評估項目,評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評估可由貸款人獨立進行,內部掌握借款人的情況,也可由有權部門批準的評估機構進行。
3.貸款調查及審批。貸款人受理借款人的申請後,應當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的情況,測定貸款的風險度。
(二) 借款合同的履行 (34)
1.借款合同。貸款人所有貸出的款項均應簽訂借款合同,合同中至少應當包括借款種類、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基本內容,還應當詳細列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2.擔保合同。保證貸款應當由保證人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或保證人在借款合同上載明與貸款人協商一致的保證條款。加蓋保證人的法人公章,並由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姓名。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應當由抵押人、出質人與貸款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的,不得省略登記程序。
3.貸款運營。貸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及按批發放貸款。無論因何原因,貸款人不按合同約定按其發放貸款的,應償付違約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的條件使用貸款的,也應償付違約金。
4.貸後的檢查及收回貸款。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後,應當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的情況及借款人的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在期限屆滿時,及時收回貸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時間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三) 不良貸款的監管 (37)
1.不良貸款的概念。不良貸款是指呆帳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其中呆帳貸款是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確認為無法償還,而列為呆帳的貸款;呆滯貸款是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後到期)超過2年仍未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經終止、項目已經停建的貸款(不含呆帳貸款);逾期貸款是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貸款和呆帳貸款)。
2.不良貸款的登記。不良貸款由會計、信貸部門提供數據,有稽核部門負責審核並按規定的許可權認定,貸款人應當按季度填報不良貸款情況表,在報送上級部門的同時,報送中國人民銀行當地的分支機構。
3.不良貸款的考核。金融機構的呆帳貸款、呆滯貸款、逾期貸款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比例,金融機構應當對所屬的分支機構下達考核呆帳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的具體指標,以督促各部門防範貸款風險。
4.不良貸款的催收和呆帳貸款的沖銷。金融機構的信貸部門負責對不良貸款的催收,稽核部門負責對催收情況的檢查。金融機構必須按照有關金融法規規定提取呆帳准備金,並按照呆帳沖銷的條件和程序沖銷呆帳貸款。未經國務院批准,金融機構不得豁免借款人償還貸款的義務;未經國務院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貸款人豁免借款人償還貸款的義務。
(四) 貸款債權保全和清償的管理 (24)
1.貸款債權不因借款人單方面行為消失,借款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借兼並、破產或者股份制改造等機會和方法逃避貸款債務。不得借承包、租賃等方法逃避貸款人的信貸監管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2.債權重組。
③ 公務員以前有不良現在已弄好,可以給別人做銀行擔保嗎
個人的徵信報告如果有不良貸款記錄,他的保存期限是五年。也就是說,五年以後,徵信報告上才不顯示曾經的那筆欠款。當然你欠款是要結清後的五年,所以說你如果再給別人擔保,銀行會看出你有不良徵信記錄,肯定會拒絕的。
④ 解決不良貸款清收的措施有哪些
1.實行責任清收
嚴格落實貸款責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陳劃段,落實責任。要採取積極措施清收和處理,確保絕對額下降;形成的不良貸款,責任人要全額包賠,否則下崗、停薪、限期收回,確保不出現人為因素形成的不良貸款。對已落實責任、限期收回的要兌現處罰措施,堅決不能一拖再拖、姑息遷就,該停薪的停薪、該包賠的包賠、該下崗的下崗、該法辦的法辦。
2.實行協調清收
對政府機關財政貸款、受政府幹涉、村社集體承貸、企事業貸款等多年形成的不良貸款,各社要及時與當地黨委政府或主管部門協調,通過財政撥補、政府及村社的財產進行抵債等方式,協調清收。
3.實行依法清收
對於有償還能力但拒不還款的賴債戶、非信益企業和個人,要依法維權,運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貸款。
4.實行專組清收
加強領導,高度負責,成立專門清收小組。
5.實行施壓清收
先內後外,內外兼收,搞好門前清 。靈活通過對擔保人施加壓力,力促以物抵債或變賣有效資產償還貸款。
6.實行處置清收
通過法院,檢察院等權力部門,依法扣劃、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貸款。
第七條已置換的不良貸款作為信用社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信用社應將該類貸款與表內貸款資產並行運作、強化管理。
根據《央行票據置換不良貸款管理辦法》第八條信用社應對已置換的不良貸款逐筆進行分析,對存有關系人、職工、親屬和冒名貸款或其他「三違」貸款,應逐筆說明情況,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聯社。聯社應依據上報情況,查明原因,並責令相關責任人限期收回。因上述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的,聯社將對相關責任人按金額大小和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及紀律處分,若有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⑤ 請問如何理解「清收處置不良貸款」
不良貸款清收是指不良貸款本息以貨幣資金凈收回。不良貸款清收管理包括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保全和以資抵債。不良貸款清收管理的對象是全口徑不良貸款,重點是四級分類的 呆滯貸款、呆賬貸款,實行五 級分類後的可疑類、損失類貸款及其表內外應收未收利息。時下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這一老大難問題。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它不僅直接關繫到金融結構信貸資產質量的高低,更影響到金融部門效益的提高和整體的發展,面對困難和問題。
⑥ 不良貸款清收的清收措施
(一)加強領導,高度負責,成立專門清收小組。針對義堂支行不良貸款當前現狀,支行組織信貸人員進行了一次全面清收,成立了以行長為組長,客戶經理及信貸人員為成員的不良貸款清收小組,全職進行不良貸款清收,逐一落實,挨家到戶,取得了理想的清收效果。八月底合計現金收回不良貸款27萬元,轉貸盤活不良貸款87萬元。
(二)先內後外,內外兼收,搞好「門前清」。對已經形成的不良貸款,進行分門別類,認真梳理。特別是內部職工貸款或者由內部人介紹形成的不良貸款,要從這部分貸款抓起,實行誰受理,誰負責,限期收回,否則,停崗清收,直至完全清收為止。以內帶外,在做好自家清的基礎上,再逐筆對外部貸款進行清收,從而起到很好的模範帶頭作用。
(三)「打蛇打七寸」,攻其要害,借力生力,巧收不良貸款。對於部分關系貸款,攤派貸款形成的不良貸款,特別是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清收人員主動去所在部門交涉,並視借款人態度以及還款承諾等情況向其部門領導反映,藉助所在單位領導的壓力督促其還清不良貸款。比如臨沂市蘭山區政府房產科的借款人王某2008年2月18日在我支行借款29萬元一筆,於2008年8月18日到期後,多次清收無果,總是應付從事。經清收小組登門催收,很快於2008年8月30日還清了該筆貸款。
(四)靈活清收,通過對擔保人施加壓力,力促以物抵債或變賣有效資產償還貸款。借款人因經營不善,工廠倒閉,屢次催收均無果,經調查,擔保人有代償能力,可通過給擔保人施加壓力,促使貸款收回。借款人楊某某在我支行2007年6月30貸款4.9萬元於2008年6月30到期後,無力償還,一直欠息。清收人員了解到楊某某有2畝左右廠房一處系對外出租,同時擔保人張某的結算帳戶上有存款余額3萬元左右,清收人員及時把相關信息提供了蘭山區執行局並當時給予了查封。擔保人感到了壓力,主動跟借款人和清收人員聯系,最後一致協商擔保人張某買下了借款人楊某某的廠房,還清了該筆貸款,很好的盤活了該筆貸款。
(五)通過法院,檢察院等權力部門,依法扣劃、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貸款。在清收過程中,對於多次催收不積極主動配合償還不良貸款的貸戶,可與其說明情況,採取訴訟、執行、逮人等手段強制收回貸款,借款人許某某2006年3月13日在我支行貸款27萬元,於2006年9月13日到期,該筆貸款到期後,一直處於欠息收款。經支行研究決定直接將該筆貸款進行了訴訟,通過法庭從擔保人吳某帳戶上扣劃了借款本金及所有欠息,保全了該筆貸款。
(六)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協議分期還款是良策。對於有些不良貸款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為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一次性償還所有貸款不現實,根據借款人的信譽狀況,與其簽訂分期還款協議,也不失為不良貸款清收的一個良策。借款人王某某在我支行借款4.7萬元一筆,考慮到借款人實際情況,與其簽訂了分期還款協議,每月還款1500元,到現在借款余額尚欠2.9萬元。
(七)「放水養魚」盤活不良貸款。對於因資金周轉困難形成的不良貸款,經信貸人員實地考察,考慮到借款人的經營項目有一定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可根據信用評定和資信評級適當給予信貸支持,幫助其發展項目,逐漸償還貸款。例如,特別是養殖貸款,由於資金周轉時間比較長,容易形成不良貸款,但有一定的市場前景,可考慮經營戶的信用狀況和養殖項目,適當給予一定的信貸資金扶持,幫助渡過難關,從而更好的償還貸款。
⑦ 甘肅省農商銀行公告催收時效最新法律
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化解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風險的意見》(甘辦發[2019] 35號)和中共平涼市委辦公室、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扎實推進防範化解全市農村商業銀行風險有關工作的通知》(平辦發電[2019]322號)及中共靈台縣委辦公室、靈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扎實推進防範化解農村商業銀行風險有關工作的通知》(靈辦字[2019]118號)等文件精神,切實促進地方金融穩定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全面建設信用社會奠定良好基礎,穩步提升靈台農商銀行作為地方性法人金融機構支農、支小、支微服務地方經濟能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政策規定,決定開展不良貸款清收攻堅專項活動,嚴厲打擊逃廢靈台農商銀行債務的不良行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收范圍:截至2021年9月20日,單位和個人在靈台農商銀行轄屬22個營業網點貸款形成的不良和為他人擔保貸款形成的不良 (不良貸款是指已經到期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貸款戶)。
二、清收時間: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清收方式:
1、自覺還款。自本通告發布後10日內,各不良貸款債務人或責任連帶人要主動到靈台農商銀行各網點償還貸款本息。暫時不能全部還清的,應主動向你貸款所屬網點說明原因,並制定落實還貸計劃,簽訂還貸協議,結清欠息。
2、催收還款。自本通告發布後10日內未主動到所屬網點償還不良貸款的,將作為重點清收對象,由各網點不良貸款清收工作組簽發催收通知,限期償還。
3、司法清收。2021年10月30日前,未主動到靈台農商銀行歸還貸款本息或未協商還款事宜的,靈台農商銀行將採取一切法律手段依法予以清收。
4、行政協助清收。對惡意拖欠靈台農商銀行的公職人員及公職人員擔保不良貸款,靈台農商銀行將按照中共靈台縣委辦公室、靈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扎實推進防範化解農村商業銀行風險有關工作的通知》(靈辦字[2019]118號)等文件精神,採取向貸款人或貸款擔保人單位發送貸款協助催收函,依靠紀委、政府行政力量協助清收。
四、違約後果:惡意拖欠靈台農商銀行借款的債務人(含借款人與擔保人)將承擔以下後果:
1、依法向靈台縣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查封其名下財產,並依法提起訴訟,同時上報列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黑名單」。
2、對法院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未依約履行的,將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同時,提請法院將未依約履行人員列為失信人員名單,查封其名下銀行存款、支付寶、微信、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賬戶,並對其名下車輛,房屋等財產進行強制查封拍賣。
3、通過法院,人民銀行等渠道依法對失信人員予以曝光。申請採取「限高」措施,限制乘坐飛機、高鐵、入住星級酒店等高消費,禁止購買不動產或新建、擴建裝修房屋。禁止子女就讀高收費私利學習、參軍、報考公務員等。
4、限制出入境。
5、不得擔任企業法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6、對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貴任。誠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難行。請各位債務人(擔保人)珍惜您的良好信用記錄,及早籌措資金,及時清償拖欠靈台農商銀行貸款本息,共同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 特此公告。
⑧ 對以形成的不良貸款如何清收盤活
1、執行抵質押資產;2、要求法院對借款人及擔保人資產保全;3、根據企業性質採取措施,比如與上級機關或政府協商。
這個問題太缺少針對性了,不好提建議。
⑨ 如何認識和保全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
在商業銀行整個風險防範的體系中,授信業務是最核心的部分。商業銀行遇到的最大問題就是不良資產的問題。同時,涉及國有金融債權清收、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的案件關系國家金融秩序的穩定與安全,不僅涉及國有資產保護問題,也涉及到債權受讓人合法權益保護問題,已成為社會關注的重點。為幫助各金融機構及相關專業人士全面理解適用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近年來發布實施和制定中的有關司法解釋,正確理解和適用不良金融資產處置最新政策法規,掌握不良金融資產處置及案件審判的相關原則、工作特點,提高相關人員的業務技能,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提高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水平。
課程內容:
一、貸款清收管理的基本框架與信用貸款清收
1、不良貸款清收的概念及其類型
2、不良貸款清收難的原因分析
3、不良貸款清收的基本原則
4、不良貸款清收工作的關鍵環節
5、不良貸款清收的基本管理制度
6、政府相關部門、銀行業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在不良貸款清收中的職責
7、不良貸款清收外包管理
8、如何解決不良貸款管理中的前清後欠的怪圈
9、合同保全制度
10、銀行如何行使履行抗辯權?
11、銀行如何行使撤銷權?
12、銀行如何行使代位權?
13、銀行如何行使抵銷權?
14、銀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15、冒名貸款如何清收?
16、夫妻貸款如何清收?
17、黨政機關公務員貸款如何清收?
18、汽車消費貸款如何清收?
二、保證、抵押、質押貸款的清收實務操作要點
1、聯保貸款的清收
2、保證+保險貸款的清收
3、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的清收
4、房產抵押貸款的清收
5、林權抵押貸款的清收
6、最高額抵押貸款的清收
7、浮動抵押貸款的清收
8、股權質押貸款的清收
9、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清收
10、訂單農業質押貸款的清收
11、企業+農戶貸款的清收
12、貨權質押貸款的清收
13、組合貸款的清收
三、企業改制、合並、分立、破產及政府貸款的清收實務操作要點
1、如何防範利用企業改制逃廢銀行債務?
2、如何利用防範關於企業歇業、撤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後的銀行債務的承擔?
3、股東出資不實、不到位、抽逃出資時銀行貸款的清收
4、公司合並時銀行貸款的清收與保全
5、公司分立時銀行貸款的清收與保全
6、企業破產時銀行債權的維護
7、企業重整時銀行債權的維護
8、企業和解時銀行債權的維護
9、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的清收
10、地方政府就融資平台貸款向銀行出具函件的效力如何?
11、因政府或第三人干預訂立的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12、銀行應對政府融資平台兼並重組的對策有哪些?
13、銀行應對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解散(撤銷)清算的對策有哪些?
14、什麼是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整體轉讓或劃轉,銀行的對策有哪些?
四、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清收與資產保全中法律風險要點防範——案例分析
1. 不良資產抵入的法律風險
2. 不良資產管理中的法律風險
3. 不良債權帳銷案存時效風險
4. 不良債權的追索法律風險
5. 不良債權剝離的法律風險
6. 不良資產處置中的道德風險與其他風險
7. 不良資產受讓人起訴銀行的類型
8. 不良資產處置中法律風險的防範對策
9、債轉股之實務操作與存在問題的解決途徑
10、轉讓實務操作與資產轉讓協議
11、打包處置實務操作
12、招標投標、公開拍賣
⑩ 銀行有專門針對公務員的貸款嗎
有的。
是這樣的。叫信用貸款。
我不是公務員,是事業單位正式編制,也可以貸。
信用貸款,25—30萬。隨時貸,隨時還。不需要去銀行,手機上就可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