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替人在銀行做擔保貸款一年,三年沒還上。擔保人是不是過了擔保有效期
你好,只要主債權沒有過時效,擔保就有效,債務人如果還不出債務,擔保人是要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的。
2. 貸款一年到期後 擔保人需要承認責任嗎
如果貸款人無法還清款項, 擔保人肯定是有責任的
既然當了擔保人, 簽署了相關協議, 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當借款人無法還款時, 擔保人就要承擔相應的還款責任, 三個擔保人 共同承擔
如果是有抵押物的, 那麼銀行收回抵押物, 或許不會追究擔保人責任
如果沒有抵押物, 那麼三人就要承擔相應的還款義務, 無法還清的話, 銀行有權訴諸法律渠道追究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應責任
金額如果不大,可以與銀行協商,適當延長還款期限
3. 一筆貸款已經超過訴訟時效後1年, 債務人又在催款單上簽字,不過簽在了擔保方,問有效嗎
有效:依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法律效力問題的批復
法釋[1999]7號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42次會議通過
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1998]冀經一請字第38號《關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的「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是否受法律保護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九十條規定的精神,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此復
根據以上司法解釋,該催款單具有法律效力
至於簽在擔保人一欄,僅屬於有瑕疵的問題,不影響該催款單的法律效力。
4. 幫朋友代款做擔保合同三年、一年到期後把錢還上又帶出來和擔保人有關系嗎
你沒有繼續做擔保人就和你沒有關系,他重新貸款又要重新簽訂貸款協議
5. 我的房子給別人擔保做貸款,一年到期.會自動取消嗎
只要貸款人按照協議規定,按時按約歸還貸款金額的話,到期後,擔保人的責任自動到期,若貸款人無力償還貸款,則擔保人無力償還貸款則擔保人有義務償還貸款。
6. 做了貸款擔保,貸款到期續期我能不再繼簽嗎怎樣取消擔保
如果是想要解除擔保,則要看擔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款人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必須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可以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7. 兩年的信用社貸款一年到期後第二年擔保人是否還要去信用社簽字
請問農村信用社貸款合同兩年 ,第二年續貸要擔保人和本人簽字嗎?
8. 農商銀行貸款一年到期了要全部還嗎
在農業銀行代的房貸還款一年以後可以把剩下的全部還清;
提前還款在某些情況下對借款人有利而對貸款人不利,所以是否允許提前還款以及提前還款的條件應予明確規定。提前還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款、提前部分還款且貸款期限不變、提前部分還款的同時縮短貸款期限三種情況。貸款銀行只能受理自發放個人貸款第二個還款月起借款人提前還款的申請。 提前還款固然能夠節省利息支出,但有四類買房人不適合提前還款。
折疊辦理程序
1.提前全部還款:由貸款銀行審核相關材料無誤後,辦理提前全部還款手續。
2.提前部分還款且貸款期限不變:貸款銀行指導借款人填寫相關協議。如果原貸款擔保方式為抵押+保險且抵押登記尚未辦理的,還需持保單正本、本人身份證和相關協議到市中心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減保手續,最後簽訂完的協議應由貸款銀行及時送交相應分中心。
3.原貸款擔保方式選擇抵押+保險且抵押登記已完成的,和選擇非抵押+保險的借款人,申請提前部分還款同時縮短貸款期限:貸款銀行指導借款人填寫相關協議,簽訂完的協議應由貸款銀行及時送交相應分中心。
4.原貸款擔保方式選擇抵押+保險仍在保險期內,且抵押登記尚未完成:借款人申請提前部分還款同時縮短貸款期限,可直接到擔保中心辦理。
9. 幫別人擔保貸款續期3年,第一年到期了,第二要不要我本人簽字呢!
作為擔保人,如出借方有每年審核條款,你就要簽字的,如沒有,就不需要的。
10. 給朋友銀行貸款做擔保人一年,到期還清後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又重新用我的資料擔保貸款,這個擔保有效嗎
銀行貸款一般是不用擔保的,除非他本人徵信有問題,還清之後,是需要重新擔保的,每個銀行政策不同,不過大部分還是有效的,廣州這邊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