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別人向銀行貸款 作為擔保人 簽署的擔保合同是擔保人也留有一份 還是只有銀行一份必須到銀行簽訂嗎
如果你想要,可以印一份,正常來說沒有你的份。
而原件應該在銀行的。
你是擔保,擔保的意思,就是貸款的人還不上的話,這錢就得你還。
銀行找不到人還錢,自然就要起訴你了,這是正常的。
你還是快點找到那個貸款的吧。
2. 貸款買房子,一定要有擔保人簽字才行嗎
如果你要買房貸款的話,要有擔保人簽字更好,如果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拿你買的這個房子做抵押也可以,加上你的房屋公積金,還有首付,如果再有人給你擔保,那不更好嗎?
3. 買房貸款是要擔保人嗎
通常不需要,買房貸款通常是按揭貸款。
按揭貸款是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房屋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借款人履行債務,還清本息後,再重新收回物業所有權。一般稱物業所有權轉讓方為按揭人,受讓方為按揭受益人。可見,在按揭貸款過程中,按揭受益人經轉讓成為物業所有者,按揭的基本特徵是發生了所有權的轉移。
房地產抵押貸款,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即抵押是不轉移所有權為前提,抵押權人在抵押的房地產上設置抵押權作為限制性物權。這一行為中債務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一旦債務人履行債務,還清本息,業主獲得完整產權。
4. 購房要擔保人簽合同嗎
購房不需要,辦理貸款的時候需要
5. 購房合同需要擔保人簽字嗎
法律分析:不是必須要擔保人簽字。如果你要買房貸款的話,要有擔保人簽字更好,如果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拿你買的這個房子做抵押也可以,加上你的房屋公積金,還有首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6. 個人購房擔保借款合同是什麼有哪些注意事項
個人購房擔保合同是指買房者在購房時沒有經濟能力支付全款,需要向開發商支付一部分首付,並且通過拿房屋抵押的方式來向銀行獲取貸款獲取的貸款用於支付開發商剩餘部分費用,這就是我們經常所說的房貸,在房貸時需要和銀行簽訂個人購房擔保合同,主要身份是買房人,同銀行信貸部門之間進行簽訂,主要是為了促使貸款人實現貸款人自身的還款權利的一種法律效力的文書。借款擔保是以個人的信用資質為抵押,向金融機構進行借款,需要第三方作為擔保,因為貸款時需要拿自己名下本身沒有的房子去提前貸款,所以需要簽訂一定擔保合同,所以貸出的款項直接打到了房地產開發商賬戶上,開發商賬戶收到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到賬提示後,會將房屋手續過戶給購房者。
合同的簽訂主要是對貸款人有一定的法律約束依據,監督貸款人要按照合同要求按時按量對銀行進行還款,一旦不進行還款,銀行會按照擔保合同所簽訂協議,對房屋進行收回,銀行有權對房屋進行拍賣,所以一旦簽訂合同,個人一定要進行履約,千萬不要去試探銀行底線,也不要抱有僥幸心理,認為房子到手可以不用理會銀行,欠的債總是要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