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個人擔保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個人擔保貸款的條件:個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擔保;貸款用途明確合法;貸款申請的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以及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等。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 貸款擔保人條件是什麼
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二、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 抵押貸款需要些什麼條件
房產抵押貸款,是指貸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業作為抵押。並以穩定的收入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而在未還清本息之前,用其產權證向銀行作抵押,若購房者不能按照期限還本付息,銀行可將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房產抵押貸款,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申請,房產抵押貸款條件指的是貸款申請人和抵押房屋需要具備申請貸款的條件。一說到貸款可能大部分人的反應都是覺得因為「窮」,這是典型的窮人思維。大家可以去看看阿里巴巴,萬達,騰訊等等這些大企業大老闆哪個不是貸款累累,八輩子都還不完。當今時代能貸款已經是一種能力了,是一種生存發展必備的能力。
隨著中國產業升級調整,以資本推動經濟發展將成為主要推力,也就是說資本經濟時代已經到來,借錢將是一種常態。所謂資本時代,說白了就是資金杠桿,有了資金,其活動空間和靈活性都大大增強,這也叫「資本思維」。通過「資本運作」優化和配置社會財富,實現社會效率的最大化就是「資本運作」的社會價值。
但是對於普通人來說,資本是有限的,如果沒有足夠的資金用於運作,資本的邊際效益就不能充分發揮出來,所以在資本時代,聰明的人都是善於借別人的錢來擴充自己的資本。(1)抵禦通貨膨脹
曾經有人算過,30年前的1萬元相當於現在200萬元, 同理30年後的200萬元大約只相當於現在的10萬元了。長期通貨膨脹必然有得益方和受損方。得益的一般是債務人(也就是貸款人),受損方一般是債權人(也就是存款方)。
在通脹情況下,你實際支付的價值要小於正常情況下支付的價值,也就是說通脹情況下長期貸款更合算。通脹意味著貨幣的購買力下降,也就是錢不值錢了。而銀行長期貸款周期長,其次到期後需支付的本利是固定的,並且是以當期的貨幣購買力來衡量的。
(2)提前改善生活
人活一輩子不斷的努力打拚不就是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嗎?而貸款就是用未來的錢來改善現在的生活。不要等到老了有錢了再去買房子住買車子開,那個時候的意義可能遠遠比不上今天。
(3)積累信用資本
現在辦理很多事情都有可能要看個人徵信,比如貸款買房買車,辦理信用卡等。良好的個人信用是我們無形的資產。那麼怎麼樣的信用最有價值呢?
銀行的錢借的次數越多,信用評分越高,未來借款額度越高,利息越底,這就是信用的資產。支付寶花唄,京東金融,信用卡都是一樣的道理,越借錢信用價值越高。
4.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一、銀行貸款擔保人條件需具備哪些
1、年齡在18周歲(含)至65周歲(含)之間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和婚姻狀況證明;
3、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二、哪些人不能成為貸款擔保人:
1、夫妻雙方不能為他人擔保;
2、貸款地以外戶籍的人士不能為他人擔保;
3、無法規劃自己的生活,沒有經濟來源,沒有能力為他人還本付息的,無法為他人擔保;
4、離退休人員不得成為保證人;
5、其他原因未通過審核的。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企業法人職能部門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事業單位和以公益為目的的社會組織不得擔任擔保人。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社會組織為保證人的,其簽訂的保證合同不存在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的,視為有效;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機關可以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過程中擔任擔保人。其他情況下不得擔任擔保人。
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作為銀行貸款擔保人最基本的條件是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並且需要具有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同時在選擇擔保人時應當注意的是企業法人、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擔任擔保人的。銀行要求提供擔保人也是為了減輕他們的貸款風險,因此您在申請貸款時一定要選擇具有擔保資格的擔保人來擔保。選擇擔保人或者在擔保人進行擔保時有任何疑問。
5. 貸款擔保人具備哪些條件
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有,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以及不屬於機關法人、以公益為目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第六百八十四條
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6. 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貸款擔保人的條件為是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7. 向銀行貸款要什麼條件,抵押或擔保
個人只能用房屋向銀行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