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銀行告知是擔保人,我現在貸款也貸不了,該怎麼辦,對方是誰我也不知道
一,在為他人擔保的時候,擔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種關系,擔保人有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把貸款還清之後,擔保人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了。如果借款人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款人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可以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後可以要求借款人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二,如果是想要解除擔保,則要看擔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款人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必須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可以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對於你這種情況,先和銀行溝通給誰做的貸款擔保,再聯系對方或者由銀行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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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小額貸款擔保人不知情貸款人還不起錢擔保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作為擔保人在擔保協議上簽了字,一旦借款人不還錢,那需要擔保人還款或者催促借款人還款的。
『叄』 在擔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銀行工作人員修改為貸款人,擔保人負有什麼責任
銀行工作人員的作為,應當視為是銀行單方解除擔保合同的民事行為。即此表示擔保人的擔保義務已被解除,在銀行貸款到期後,擔保人不再負有擔保責任。但銀行在將擔保人的擔保義務解除後,擅自將擔保人設定為貸款人的民事行為,則是不合法,屬無效的民事行為。結論:銀行單方修改合同的民事行為,是一部分合法,一部分不合法。
『肆』 貸款人提供假手續但是擔保人當時不知情 等貸款發放以後才知道 並向銀行口頭通知 這種情況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如果貸款人提供的資料是假的,就可能涉嫌貸款合同詐騙,這樣的合同應認定是無效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但有可能承擔民事責任。
我國《擔保法》規定: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
第七條 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第八條 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條 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擔保人可以根據承擔賠償責任的事實對債務人或者反擔保人另行提起訴訟。
『伍』 貸款我在擔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給擔保人做了一個假房產證現在無力償還貸款怎麼辦
是你申請貸款,你做了一個假房產證,你的擔保人不知道你的房產證是假的給你做了擔保是這樣情況嗎?
首先銀行肯定會向你和你的擔保人追討貸款,但是如果擔保人能拿出證據證明他是在不知道你的房產證是假的情況下給你做的擔保,也許不會追究他的連帶責任,但是如果不能提供證據就要承擔連帶責任了。
『陸』 貸款擔保人不知情情況下被騙取保證,責任怎麼算
擔保人即保證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責》、《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你媽的情況,怎樣才能證明是被騙為甲的?這是問題的關鍵,要找出嫩讓法律認可的認可的證據,才能擺脫這個債務。憑嘴說,是沒有辦法證明被騙的。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柒』 銀行貸款擔保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借款保證人時,要不要承擔責任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因重大誤解簽訂了擔保合同的,申請撤銷後擔保後,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如果存在欺詐等情形的,不承擔擔保責任。一般保證責任指保證人僅對債務人不履行還款責任時,負補充責任的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務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捌』 爸爸偷偷的拿著媽媽的身份證找擔保人去銀行貸款還賭債,媽媽完全不知情,現在爸爸去世了,我媽媽要幫他還
賭債不受法律承認,不需要還
『玖』 銀行貸款本人還不了擔保人負什麼責任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的個人或企業向銀行申請,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不同的情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你在提問中所說的「擔保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字擔保」,這個不知情,是不知道擔保的利害關系 ,還是受欺騙擔保?
如果是不知道擔保的利害關系,那麼屬於不懂法,不懂法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是受欺騙而擔保,那麼可以找出受欺騙的證據到法院撤銷擔保。
擔保人所承擔的責任:
一、一般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二、連帶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撤消擔保人的責任: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欠銀行貸款不還,將會受到很嚴重的後果。
具體包括:
1. 銀行催款;
2. 產生罰息(這將會增加日後的還款壓力);
3. 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影響日後貸款;
4. 銀行上訴借款人;
5. 收回抵押物,並將抵押物用於拍賣,賣後資金用於償還貸款;
6. 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分析:
1 貸款行會依法催收到期貸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抵押或質押合同)的約定,貸款行將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採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質押的財產等。判決下來後,會依法強制執行(扣劃存款,
拍賣抵質押物等)財產以清償銀行的貸款損失。具體包括: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處置抵押(質押物)物變現時產生的相關費用等。
2. 信用會受到影響,如果是以公司為借款人,貴公司在全國銀行信貸咨詢系統中會被記錄在案,個人名義的貸款也會在全國個人徵信咨詢系統中被記錄逾期貸款。如果貸款行不消除記錄,可能今後在所有的銀行都無法貸款。
3. 如果不是惡意的拖欠銀行貸款,而且有能力支付正常貸款的利息,建議先向貸款行先申請貸款展期,說明還款意願和暫時還不上貸款的事實和以後還款的計劃,一般情況下會得到銀行的幫助。
『拾』 在擔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銀行工作人員修改為貸款人,擔保人負有什麼責任
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銀行工作人員私自修改的貸款合同,那麼一旦被查實,他就起碼該承擔「偽造合同」罪,承擔法律責任,至於他偽造文件中的貸款人,不知情,不需要承擔責任。
做了別人銀行貸款的「擔保人」,就應該知道自己不是貸款人,但是也可以被銀行追究連帶責任,要還款。銀行不需要「修改」合同,憑你在擔保人的簽字確認,就可以要你替別人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