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未到銀行為人擔保,被銀行內部人員違規操作為他人擔保貸款十萬,現人已被抓,我徵信有問題,怎麼維權
你好,如果情況屬實,你可以向人行徵信部門申請個人徵信異議處理,記得提供相關證明證據,徵信部門經過調查核實後會依據規定取消你個人徵信不良記錄的,希望幫到你
② 國企法人私自以公司名義為私企貸款提供擔保違法嗎
國企法人私自以公司名義為私企提供貸款擔保,是濫用職權的違法犯罪行為。你可以向國企委舉報,也可以直接向當地的紀檢委舉報。
③ 國企擔保給私企貸款償還不上私企有什麼責任
濕氣需要進行還款,如果還還不行的話,會以自己的財產進行先行償還,如果償還還是無法完成的話,有國企進行償還
④ 公司貸款違規操作,我該怎麼辦
你說的這個流程我清楚,就是公司利用員工為公司貸款,從而貸出一部分的資金作為公司的流動資金,解燃眉之急。
這種破事一般只有私企乾的出來。
如果你的申辦資料還在公司的話,那就是一個定時炸彈,萬一公司貸完款不還,你就完了,不按時換,你也麻煩了。
你現在所要做的就是先和公司交涉,先好言好語的說清楚。實在不行就向勞動部門舉報了,一般先是仲裁委員會負責仲裁,公司會受到哪些處罰又怎樣,這種無視員工的行為我們因該拿起法律武器去反抗,畢竟這是我們的權益。
PS:如果你有貸款行業務人員的電話,可以打個電話問下,被退的資料上是不是有註明被退的原因,並且問清楚這些資料二次使用還能不能審批的下來,先問清楚,心安些。
⑤ 分公司負責人違規為自己借款擔保構成什麼犯罪
.騙取貸款構成犯罪,必然導致借款擔保合同無效。
具體你可以上律伴,問律師應該要知道的詳細具體些。
⑥ 在私企上班老闆讓為企業貸款擔保算是職務行為嗎
你好。如果視為職務行為,將與保證人的角色沖突。因為職務行為意味著該行為是企業行為,你為企業貸款擔保如果算職務行為,那就意味著該行為是企業自身行為,為企業貸款擔保,等於是企業為其自身擔保,這不符合保證人的規定和要求。
⑦ 個人擔保為公司貸款,個人有何責任
我是一名科級公務員,為私企擔保出現資金鏈斷裂,貸款還不上怎麼辦?
⑧ 用國企土地證為私企擔保貸款,違法嗎
不違法,但未履行必要程序可能違規。
國有獨資企業對外擔保需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同意,國有控股企業按《公司章程》規定辦理對外擔保事項。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對擔保事項的規定:
第三十條國家出資企業合並、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進行重大投資,為他人提供大額擔保,轉讓重大財產,進行大額捐贈,分配利潤,以及解散、申請破產等重大事項,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不得損害出資人和債權人的權益。
第三十一條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合並、分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分配利潤,以及解散、申請破產,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
第三十二條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有本法第三十條所列事項的,除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的以外,國有獨資企業由企業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國有獨資公司由董事會決定。
第四十五條未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同意,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不得有下列行為:(一)與關聯方訂立財產轉讓、借款的協議;(二)為關聯方提供擔保;(三)與關聯方共同出資設立企業,或者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其近親屬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投資。
⑨ 公務員為民營企業擔保借款是不是違法行為
公務員借錢不還的,並不算違規違紀,屬於普通民事行為。借錢不還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維權。人民法院受理後,會開庭審理查明案件的事實以及審查證據,並依法作出判決;且判決書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法律依據:《民法通則》
第八十四條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9)違規為私企貸款擔保擴展閱讀:
《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免予刑事處罰是一種非刑罰處罰方法,是為了在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中貫徹寬嚴相濟政策,根據犯罪的具體情況,打擊和孤立極少數,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數。即確認某種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卻不判處刑罰。
在過去一段時間,對被免予刑事處罰的公務員,一般給予撤職或開除處分。如1988年,國務院《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貪污賄賂行政處分暫行規定》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因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賄賂罪被免予刑事處罰的,給予撤職或開除處分;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規定,審判人員因犯罪免予刑事處罰的,給予撤職或開除處分。
目前,上述規定已由《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所取代,而這兩項法律法規均未就公務員被免予刑事處罰後的政紀處分檔次作出明確規定。同時,《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的有關表述不夠嚴謹、周密。
⑩ 兩個公司相互擔保貸款屬於違法行為嗎
1、兩個公司想到提供擔保不違法。
2、法律對公司對外提供擔保沒有限制。公司對外提供擔保時,經董事會或者股東會決定後,即合法有效。
《擔保法》
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公司法》
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