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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貸款公司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1-15 18:30:21

❶ 在小額貸款公司辦了個貸款,通知批款了,面簽之後就等到賬了,突然又

簽了約就不行了,不要也會產生利息費用
是指借款人攜帶合法有效等 到貸款銀行交納貸款所需費用並進行面談及簽字的手續,也指當面簽證,面簽要點之一是打消對方懷疑你的移民傾向。

❷ 小額貸款公司操作流程

壹------------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籌建) 資料 目錄 1、成立XX市XX區XX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申請書…… 頁 2、出資人承諾書…………………………………………… 頁 3、出資人協議書…………………………………………… 頁 4、XX市XX區XX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籌建方案……… 頁 5、《XX市XX區XX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頁 6、XX市XX區XX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名稱核准書…… 頁 7、住所、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材料………… 頁 8、擬任職董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申請書……………… 頁 9、擬任職董事、高管人員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頁 10、擬任職董事、高管人員信用記錄良好的證明材料…… 頁 11、擬任職董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學歷證明材料……… 頁 12、擬任職董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金融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頁 13、擬任職董事、高管人員履責合法經營服從監管承諾書… 頁 14、XX省小額貸款公司第一大股東(發起人)申請表… 頁 15、XX省小額貸款公司法人股東申請表……………… 頁 16、XX省小額貸款公司自然人股東申請表……………… 頁 17、全體股東信用記錄良好的證明材料…………………… 頁 18、全體股東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頁 19、出資人關聯情況《法律意見書》(律師中介機構出具) 頁 20、XX市XX區XX小額貸款公司可行性研究報告 頁 貳-------公司制度及管理辦法 1.公司章程 2.公司基本制度 3.公司財務制度、 4.資金管理制度 5.信貸管理制度 6.風險管理制度 7.內部控制制度 8.財會管理制度 9.安全保衛制度 10.信息披露制度 11.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2.不良貸款管理辦法 13.貸款責任認定就追究辦法 13.法人客戶信用等級評定辦法 14.個人信用等級評定辦法 15.個體工商戶信用等級評定及授信貸款管理辦法 16.客戶經理管理辦法 17.授信業務申請書 18.現場稽核操作規程 19.信貸資產分類管理辦法 20.信貸業務管理辦法 21.中國中小商業企業信用等級評價標准 叄-------公司業務制度和業務流程 1. 檔案管理流程 2. 個人類客戶授信業務操作流程 3. 個人聯保貸款操作流程 4.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操作流程 5. 個人質押貸款操作流程 6.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 7. 公司類客戶授信業務基本操作流程 8. 固定資產貸款操作流程 9. 流動資金貸款流程 10.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操作流程 11. 商戶「信用共同體」小額貸款流程 12. 授信業務操作綜合流程 13. 授信業務擔保操作流程 14. 授信崗位職則 助學貸款操作流程 15. 信貸資產風險分類及預警信號及處理流程 16. 信貸資產檢查操作流程 17. 助學貸款操作流程 肆-------制度 1 信貸管理基本制度 2 大額貸款管理制度 3 貸後管理制度 4 貸款保證管理制度 5 貸款操作規程實施細則 6 貸款風險管理制度 7 貸款管理責任制度 8 貸款計結息管理制度 9 個人貸款業務管理制度 10 農村小企業貸款管理制度 11 農戶小額貸款管理制度 12 企業貸款管理制度 13 信貸合同管理制度 14 信貸業務檔案管理制度 15 農村小額貸款公司財務制度 伍-----各類合同及附表 一.合同 1.借款申請書 2.保證擔保借款合同 3.信用借款合同 4.信用擔保書 5.信託資金借貸合同 6、流動資金擔保合同 7.農業借款合同 8.農業借款合同(代放款憑證) 9.小額存單抵押貸款合同 10.人民資金借款合同 11.個人住房借款合同 12.個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 13.個人住房質押擔保借款合同 14.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合作協議書 15.小額貸款公司示範合同文本 16. 財產抵押合同 17. 抵押擔保借款合同 18. 委託貸款合同 19. 委託資金借款合同 20. 質押擔保借款合同 21. 最高額保證擔保借款合同 22. 最高抵押擔保借款合同 23.貸款到期通知單 24.延期還款申請書 25.延期還款協議書 26.以物抵債協議 27.還款憑證 二.表格 1 . 自然人客戶貸款調查表 2. 同意保證意向書 3. 同意抵(質)押意向書 4. 自然人客戶建立信貸業務關系申請書 5. 貸款公司貸後檢查報告表 6. 貸款公司自然人申請借款資料清單 7. 貸款公司法人(含個體工商戶)申請借款資料清單 8. 貸款公司法人客戶(個體工商戶)借款申請書 9. 貸款公司自然人其他客戶借款申請書 10. 貸款公司自然人其他客戶信用等級評定表 11. 抵押物明細表 12. 自然人客戶貸款調查 13. 小額貸款公司會計報表 14. 小額貸款公司會計報表填報方法 15. 擔保機構基本情況調查表 陸-------法律法規參考 1. 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指導意見 2. 關於進一步做好小企業貸款工作的通知 3. 關於進一步作好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 4. 商業銀行小企業授信工作盡職指引(試行) 5. 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 6. 小企業貸款風險分類辦法(試行) 7. 關於大力發展農村小額貸款業務的指導意見 8. 關於在從緊貨幣政策形勢下進一步做好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 9. 關於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 10.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 11. 關於認真落實「有保有壓」政策,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 12. 貨款通則 13.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1991) 14. 關於取締地下錢庄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銀發[2002]30號) 15. 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 16. 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 17. 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 18. 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關聯交易管理方法 19 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 20. 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辦法 21 貸款風險分類指引 22. 小企業風險分類辦法(試行) 23 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 24. 關於加大防範操作風險工作力度的通知 25. 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指引 26. 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指引 27.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指引 28. 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內部評級體系監管指引 29. 商業銀行專業貸款監管資本計量指引 30. 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緩釋監管資本計量指引 31. 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監管資本計量指引 32.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合作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 33. 村鎮銀行組建及審批工作 34. 貸款公司組建審批工作指引 35. 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

麻煩採納,謝謝!

❸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有什麼規定

一、提高認識,准確把握「現金貸」業務開展原則

(一)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

(二)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三)各類機構應當遵守「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誘致借款人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應全面持續評估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償付能力、貸款用途等,審慎確定借款人適當性、綜合資金成本、貸款金額上限、貸款期限、貸款展期限制、「冷靜期」要求、貸款用途限定、還款方式等。

不得向無收入來源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單筆貸款的本息費債務總負擔應明確設定金額上限,貸款展期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

(四)各類機構應堅持審慎經營原則,全面考慮信用記錄缺失、多頭借款、欺詐等因素對貸款質量可能造成的影響,加強風險內控,謹慎使用「數據驅動」的風控模型,不得以各種方式隱匿不良資產。

(五)各類機構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

(六)各類機構應當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

二、統籌監管,開展對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

(一)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

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二)嚴格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託、無指定用途的網路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限期完成整改。應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借款人「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等行為。禁止發放「校園貸」和「首付貸」。禁止發放貸款用於股票、期貨等投機經營。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建立持續有效的監管安排,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加強督導。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審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資或吸收公眾存款。禁止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產。禁止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的資金應與表內融資合並計算,合並後的融資總額與資本凈額的比例暫按當地現行比例規定執行,各地不得進一步放寬或變相放寬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的比例規定。

對於超比例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制定壓縮規模計劃,限期內達到相關比例要求,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監督執行。

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區、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具體負責。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制定並下發網路小額貸款風險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有關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應嚴格按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監管和風險管理要求,規范貸款發放活動。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助貸」業務應當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應要求並保證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或變相投資以「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為基礎資產發售的(類)證券化產品或其他產品。

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的規范整頓工作,由銀監會各地派出機構負責開展,各地整治辦配合。

四、持續推進,完善P2P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二)不得將客戶的信息採集、甄別篩選、資信評估、開戶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參與P2P網路借貸。

(四)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服務。不得提供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撮合業務。

各地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應當結合《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19號)要求,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現金貸」業務進行清理整頓。

五、分類處置,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機構處置力度

(一)各類機構違反前述規定開展業務的,由各監管部門按照情節輕重,採取暫停業務、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不予備案、取消業務資質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堅決取締;同時,視情由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協助各類機構違法違規開展業務的網站、平台等,有關部門應叫停並依法追究責任。

(二)對於未經批准經營放貸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在銀監會指導下,各地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對於借機逃廢債、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頓工作的,加大處罰、打擊力度;涉嫌非法經營的,移送相關部門進行查處;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停止提供金融服務,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處置互聯網金融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違法違規活動的,分別按照處置非法集資、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等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三)對涉嫌惡意欺詐和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時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切實防範風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六、抓好落實,注重長效,確保規范整頓工作效果

(一)各地應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明確各類機構的整治主責任部門,摸清風險底數,制定整頓計劃,壓實轄內從業機構主體責任,全面深入開展清理整頓,抓緊建立屬地責任與跨區域協同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同時,做好應急預案,守住風險底線。

(二)各地應引導轄內相關機構充分利用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範借款人多頭借貸、過度借貸。各地應當引導借款人依法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建立失信信息公開、聯合懲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各地應開展風險警示教育,提高民眾識別不公平、欺詐性貸款活動和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的能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四)各地應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充分利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平台等渠道,對提供違法違規活動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罰,形成有效震懾。

(五)各地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規范整頓。對監管責任缺位和落實不力的,將嚴肅問責。

(六)各地應將整治計劃和月度工作進展(月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銀監會),並抄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民銀行)。

(3)小額貸款公司的通知擴展閱讀

《貸款公司管理規定》第八條 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❹ 沒辦貸款卻收到重慶小雨點貸款公司的小額貸款公司的通知說貸款了是怎麼回事

可能是有人冒用了你的身份證進行貸款了的吧!

❺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的監督管理

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發起人承諾制度,公司股東應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並承擔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關系,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切實加強貸款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加強內部控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活動。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撥備制度,准確進行資產分類,充分計提呆賬准備金,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東、主管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年度業務經營情況、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必要時應向社會披露。
小額貸款公司應接受社會監督,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處置。對於跨省份非法集資活動的處置,需要由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的,可由省級人民政府請求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處置。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由當地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人民銀行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測,並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徵信系統。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向信貸徵信系統提供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擔保和貸款償還等業務信息。

❻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通知的附件

《黑龍江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小額貸款公司、股東、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的行為,加強監督管理,保障小額貸款公司持續、穩健發展,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等文件精神,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小額貸款公司,是指經批准,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五條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股東、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發放貸款。
第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應設立在縣(市、區)。不得跨縣級行政區域發放貸款。
第七條省政府授權省金融辦作為全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牽頭組織實施試點工作,制定和完善試點工作的相關政策,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變更等重大事項進行審批等工作。各市(地)、縣(市、區)應指定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督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依法接受各級小額貸款公司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機構的設立
第八條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稱由行政區劃、字型大小、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其中行政區劃指小額貸款公司所在縣(市、區)的名稱,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在申請開業前向企業名稱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
第九條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發起人或出資人應符合規定的條件;
(三)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2000萬元;
(四)有限責任公司應由9至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9至200名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五)注冊資本來源應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出資人或發起人在公司設立時一次足額繳納;
(六)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七)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八)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九)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第十條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經過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第十一條籌建小額貸款公司,申請人應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籌建申請書;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籌建工作方案;
(四)籌建人員名單及簡歷;
(五)發起人或出資人基本情況及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發起人或出資人最近2年經審計的會計報告;
(六)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的籌建期最長為自批准之日起6個月。籌建期內達到開業條件的,申請人可提交開業申請。
小額貸款公司申請開業,申請人應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一)開業申請書;
(二)籌建工作報告;
(三)章程草案;
(四)擬任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資料;
(五)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六)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七)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材料;
(八)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擬任小額貸款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除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小額貸款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與其履行職責相適應的知識、經驗及能力;
(二)小額貸款公司的董事長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從事相關經濟工作8年以上或者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具備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本辦法所稱的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小額貸款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對經營管理具有決策權或對風險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員。
第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的籌建由縣級主管部門受理和初審,由市級主管部門復審,省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小額貸款公司達到開業條件,其開業申請由縣級主管部門受理和初審,由市級主管部門復審,省政府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五條經批准開業的小額貸款公司,由省政府主管部門發放批准文件,並憑批准文件在批准之日起2個月內,按正常程序辦理注冊、登記等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小額貸款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後,還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安機關、中國銀監會派出機構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相關資料。
第三章股權設置和股東資格
第十六條企業法人、自然人、其他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可以向小額貸款公司投資入股。
第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權設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最大股東應是境內企業法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企業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二)入股前上一年度末,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三)入股前上兩年度連續盈利,且上兩年度利潤總額之和不低於600萬元。
第十九條除上述條件外,最大股東和其他投資入股小額貸款公司企業法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二)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無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三)財務狀況良好,入股前上兩年度連續盈利;
(四)年終分配後,凈資產達到全部資產的30%以上(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五)入股資金來源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六)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力;
(七)其他條件。擬入股的企業法人屬於企業改制的,原企業經營業績及經營年限可以延續作為新企業的經營業績和經營年限計算。
第二十條境內自然人投資入股小額貸款公司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和誠信記錄,無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三)入股資金來源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四)其他條件。
第二十一條其他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作為小額貸款公司的出資人(發起人),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省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有關條件。
第二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最大股東持股比例不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股本總額的20%,其他股東持股比例不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股本總額的10%,不得低於小額貸款公司股本總額的5‰。
第二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後,向認繳股本的股東簽發記名股權證,作為股東所持股份和分紅的憑證。
第二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不得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
第二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轉讓、繼承和贈與。但發起人或出資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額貸款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或質押。小額貸款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或質押。
第二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實收資本變更後,必須相應變更其注冊資本。
第四章經營管理
第二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除經營小額貸款業務外,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不得對外投資,不得設立分支機構。小額貸款公司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活動。
第二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不得向內部或外部集資、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第二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小額貸款公司應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
第三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小額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對單一集團企業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5%。
第三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經營,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為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在此區間的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有關貸款期限和貸款償還條款等合同內容,均由借貸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原則下依法協商確定。
第三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利率管理、支付清算管理、金融統計和監管報表、徵信管理、現金管理按照《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銀發2008〕137號)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關系,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三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切實加強貸款管理。
第三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加強內部控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規定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活動。
第三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撥備制度,准確進行資產分類,充分計提呆賬准備金,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第三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應按要求向主管部門報送會計報告、統計報表及其他資料,並對報告、資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
第三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東、主管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年度業務經營情況、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必要時應向社會披露。
第五章機構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須經縣級主管部門初審,市級主管部門復審,省政府主管部門審批。
(一)變更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變更住所;
(四)變更持有資本總額或者股份總額5%以上的股東;
(五)股東之間股份轉讓;
(六)修改章程;
(七)變更組織形式;
(八)其他變更事項。更換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報市、縣級主管部門審查其任職資格,由省政府主管部門負責核准。
第四十條小額貸款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包括解散和破產兩種情況。小額貸款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公司解散。小額貸款公司解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進行清算和注銷。小額貸款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第四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因解散、被撤銷和被宣告破產而終止的,應向省政府主管部門繳回批准開業文件,及時到工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並予以公告。
第四十二條各級政府小額貸款公司主管部門應積極開展培訓工作,有針對性地對小額貸款公司及其客戶進行相關培訓。
第四十三條建立小額貸款公司行業自律機制,組建行業協會,實施行業自律管理,推動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四十四條省工商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要根據自身職能指導和督促系統內下屬機構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五條市、縣級主管部門負責依法對小額貸款公司實施持續、動態的日常監管。市、縣級主管部門要建立多方聯動的協同監管機制,組織工商、公安、人民銀行、銀監等部門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檢查,重點防範和處置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高利貸等違法違規行為。工商部門應搞好准入把關、加強日常巡查和信用分類監管,強化企業年度檢驗,督促企業合規經營。對小額貸款公司涉嫌從事非法集資的行為,銀監部門應根據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的認定申請,及時進行認定。
第四十六條人民銀行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督檢查,並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徵信系統。小額貸款公司應按要求向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信貸徵信系統提供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擔保和貸款償還等業務信息。
第四十七條全省建立小額貸款公司動態監測信息系統,實行網路化、信息化監管。
第四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發起人承諾制度,公司股東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並承擔風險。
第四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向注冊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領貸款卡。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融資信息及時報送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小額貸款公司主管部門,並應跟蹤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的使用情況。
第五十條小額貸款公司主管部門應建立對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服務質量的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定期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服務質量進行考核評價,並可將考核評價結果作為對小額貸款公司綜合評價、行政許可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內容。
第五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違反本規定,小額貸款公司主管部門有權採取風險提示、約見其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談話、監管質詢、責令停辦業務、建議吊銷營業執照等措施,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防範風險。
第五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應依法責令其整改、罰款、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擅自設立分支機構的;
(二)未經批准擅自變更登記事項的;
(三)未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擅自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
(四)違反利率政策的;
(五)未經核准擅自更換法定代表人和任命主要管理人員的;
(六)拒絕或者阻礙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監管檢查的;
(七)不按照要求和規定提供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
(八)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
(九)法律、法規授權工商、人民銀行、銀監部門處理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違規行為。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由省金融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❼ 民間小額貸款公司今天發通知整改不反錢是騙局嗎

不返錢是什麼意思

❽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的終止

小額貸款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包括解散和破產兩種情況。小額貸款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二)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公司解散。小額貸款公司解散,依照《公司法》進行清算和注銷。
小額貸款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小額貸款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可在股東自願的基礎上,按照《村鎮銀行組建審
批指引》和《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規范改造為村鎮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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