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擔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擔保嗎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
若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錢方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若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能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
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能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後能要求借錢方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
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
另外,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一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最高額保證的保證期間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1)貸款擔保人能撤出么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條 保證責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推定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保證人的一般抗辯權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⑵ 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取消擔保嗎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若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錢方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若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能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能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後能要求借錢方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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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貸款擔保人可以替換或者退出嗎
貸款擔保人替換或者退出屬於變更,有以下規定:
根據《擔保法》和《貸款通則》相關規定,借款人申請變更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的,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借款人首先向貸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請,經貸款科同意,由貸款科向貸款經辦銀行開具《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
2、銀行經辦人員應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的內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擔保人、原所有擔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銀行現場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人變更協議》,本人簽字並按手印,協議各方簽字齊全後,擔保人變更有效。
3、銀行經辦人員根據變更內容,修改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信息,並通知貸款科變更手續完成。
4、貸款科解凍被替換擔保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凍結新增擔保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各委託銀行應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因借款相關人員簽字不真實引發的合同糾紛,由經辦銀行承擔。
⑷ 貸款擔保人如何退出,能有幾種辦法
如果已經在辦理貸款的程序中了,就不可以退了,如果剛遞交材料也是可以的,具體咨詢相關銀行員工
⑸ 擔保人怎樣撤出擔保
所謂擔保就是在借款人還不了所借的錢,由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這樣出借人(即題中的銀行)的風險就降低了。一般來說,出借人所要求的借款人和擔保人都要有該筆貸款的還款能力。因此,貸款種類和金額的不同所要求的擔保人的資質也不同。你說貸款是買房子的,不知是否是辦理按揭,如是,銀行一般要求擔保人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簡化之,銀行大概只接受公務員,教師,醫生等人員。銀行工作人員表述的可能對你造成了誤解,他大概是說要公務員的中層以上領導。這個無關看不起老百姓之說,因為銀行的本質追求利潤,規避風險,不管是白色收入還是灰色收入,中層領導還款的能力都要高於一般平民。
作為住房貸款擔保人條件應該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對穩定;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賬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他不良債務;
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或撤銷擔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自然人擔保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不想擔保了,銀行貸款擔保人怎麼退出?
如果借款人已經還清,您可以理直氣壯地找銀行要求他們出具擔保責任解除通知書,不出就到處投訴;如果借款人還有貸款,還沒還呢,您只能找銀行請求他們解除,不過一般他們不會同意的,擔保關系是合同,對方不同意就不能解除;即使去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法院也會駁回的。很多人礙於面子,不得不為親戚或朋友做銀行貸款擔保人,但事後又後悔了,不想再擔保了,而此時想退出擔保,卻又不知該怎麼辦。那不想擔保了,銀行貸款擔保人怎麼退出呢?下面律師365就將為您解答!
一、不想擔保了,銀行貸款擔保人怎麼退出?
如果借款人已經還清,您可以理直氣壯地找銀行要求他們出具擔保責任解除通知書,不出就到處投訴;如果借款人還有貸款,還沒還呢,您只能找銀行請求他們解除,不過一般他們不會同意的,擔保關系是合同,對方不同意就不能解除;即使去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法院也會駁回的。
二、銀行貸款擔保人應該具有的責任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指擔保人和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的責任。擔保一般分為一般擔保、連帶責任擔保兩種。
一般銀行貸款償還時,首先要看您當初擔保時做的保證是連帶責任擔保還是一般責任擔保。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可以選擇在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 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麼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後的剩餘貸款再向擔保人追索。擔保人沒有對擔保方式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擔保人按照連帶責任承擔責任。
銀行貸款擔保人怎麼退出,退出不行的,除非等貸款還清,因此在進行銀行貸款擔保時一定要謹慎,切勿因為一時礙於面子不好拒絕就答應別人,在進行銀行貸款擔保前一定要評估自己將會承擔多少擔保風險。
⑹ 貸款擔保人能變更或取消嗎
房貸擔保合同簽訂以後,擔保人是不可以隨意撤銷的,只有在房貸結清以後,擔保人才可以解除擔保關系。或者是中途需要更換擔保人,那麼原擔保人與貸款人需要同時向銀行提交更換擔保人的申請,新擔保人必須通過銀行的審核,審核通過允許更換擔保人,原擔保人擔保責任撤銷。
⑺ 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取消擔保嗎
如果審批已經通過了,確定額度了,目前是處在正在放款的階段,則無法取消擔保人。只能期望他正常還款。
⑻ 貸款擔保人可以取消嗎
有些人在急需用錢的情況下,迫不得已會借高利貸,高利貸在債務人逾期不還款的情況下可能產生高昂的利息。法律並不會對雙方約定的高昂利息加以保護,也就是說當債務人不還款時,債權人提起訴訟要求債務人支付高昂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不過很多高利貸擔保人對擔保高利貸的行為有疑慮,或者其擔保行為違背了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擔保人在滿足一定條件下,是有權利行使撤銷權的。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顯失公平的;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擔保人行使自己的撤銷權需要在規定的時間行使,法律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可行使撤銷權。撤銷權適用除斥期間,當擔保人沒有在規定期間內行使撤銷權的,其撤銷權消滅,擔保人也就無權行使撤銷權了。擔保人在為他人提供擔保時,一定要注意借款主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並且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避免因擔保行為造成自己不必要的財產損失。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