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假手續替別人擔保貸款,借款人還不上,擔保人會是詐騙罪嗎
不會構成詐騙罪,因為這個證據鏈可以推翻,假如你用了真手續,但是你並沒有親自簽字擔保,銀行也沒有在貸款時確認你的正式身份,那是銀行有錯在先,而你可以說那並不是你的真實意願,你也是被騙者,在這個理論之上,銀行沒有做到真實的貸款前期考察和貸後跟蹤調查,也沒有在貨款期間作出異意,所以你並沒有構成詐騙。
❷ 我給別人擔保,借款人不還,報警告他詐騙,現在被起訴。馬上要開庭了,我該怎麼辦呀
盡量收集他轉移財產的證據,看能不能通過法律手段解決這件事情。能解決固然好,如果不能解決就只能認命了。對方肯定是給你許了什麼好處了,不然你不可能給人擔保。吸取教訓吧!不要給任何人做擔保,因為即使對方有心還錢,如果一旦投資失利沒錢還,人家肯定會找擔保人要。
❸ 請問,幫人擔保了,然後借款人跑了銀行要起訴擔保人借款人!我要如何應訴,事實如下
合同肯定生效啊,你是擔保人,銀行肯定向你追責,詐騙罪可能不至於,但肯定要你償還了,你又是為賺幾千塊擔保的,就更逃不掉了了
❹ 我老公前兩年幫人貸款做擔保人,那個人是詐騙罪進監獄了,當時說我老公和另外一個給擔保貸款15萬,可那
您好,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四十條規定,主合同債務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欺詐、脅迫事實的,按照擔保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條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並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所以,如真是您所說,是可以起訴至法院的。
但不知具體情況,這種事最好去咨詢律師,面對面。
強制執行時不能扣撫恤金的,如果法院真的這么做,你可以提異議。
❺ 幫別人貸款,犯貸款詐騙罪,要判刑多久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其次,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解釋一下,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❻ 幫別人從銀行貸款做的擔保人,現在貸款逾期了,我被單位停職清收這筆貸款,請問我能不能告借款人詐騙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擔保人可以是主合同的債務人,也可以是主合同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在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合同中,主合同的債務人不是擔保合同的債務人,不享有擔保合同的權利,也不承擔擔保合同所設定的義務。在擔保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擔保權人因擔保合同享有請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的權利。受償權和保護請求權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擔保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要求擔保人履行其擔保義務,但是不能直接處分擔保人的財產,包括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但定金合同除外,擔保人履行其擔保義務,擔保權人有權受領所清償的物或金錢,並取得所有權;即使在主債務人享有抗辯權而沒有行使的情況下,擔保人清償其擔保債務的擔保權人仍有權受償,擔保人不能以不當得利要求返還。在擔保人的行為足以危害擔保權人的擔保權利時,擔保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停止其行為;在擔保物的減少或者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擔保權人權利時,擔保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擔保權人在請求擔保人履行其義務時發生糾紛,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擔保人享有抗辯權,這種抗辯權在第三人作為擔保人的擔保合同中,不僅是對主債務人而言的代位權的內容,更重要的是一種獨立的權利。在主債務人放棄抗辯權的情況下,擔保人仍有權抗辯。這一權利在我國《擔保法》中對保證人有明確規定,而對其擔保合同中的擔保人,未有明確規定。但依據權利義務對等這一法律原則,也適用於其他擔保合同中的擔保人。依此權利,擔保人行使債務權時,如果存在法定事由,擔保人可以對抗擔保權人行使請求權。抗辯權主要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法律沒有規定,當事人也未約定由合同的哪一方當事人首先履行合同時,認可一方在對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之前,可以拒絕對方請求自己履行所負擔的義務的權利。不安抗辯權也稱為保證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一方根據合同本應向對方履行義務,但如果在其履行之前發現對方的財產顯著減少或履行能力明顯降低,可能難以履行給付義務,即可以要求對方恢復應有的履行能力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若對方沒有恢復履行能力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該當事人可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主債務未屆清償期,擔保權人向擔保人行使請求權的,擔保人有權拒絕履行自己的擔保義務。
❼ 擔保人告貸款人詐騙罪在什麼情況下成立
擔保分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承擔的責任也不一樣。
❽ 由於幫別人擔保貸款,現在那個人跑了,自己卻成了被告,怎麼辦
這樣看來你爸爸跟信用社之間存在借貸關系,你爸爸到期不還款信用社向法院起訴他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所欠信用社的錢款你爸爸應當歸還。但是,你爸爸在歸還後可以起訴那親戚返還。若沒有證據的話,返還就困難了。
另外,你那親戚如果是擔保人的話,你爸爸沒有能力償還的時候,他要承擔連帶責任。
反之,你爸爸如果沒有能力償還,法院也不會讓他坐牢,因為他不是故意不還,而是沒有能力償還。法院會終止執行。
最好是想辦法把那親戚找到,一切都可以解決。
❾ 幫人貸款 他還不上現在銀行起訴我詐騙怎麼辦
這個沒有辦法,只能強制讓他把錢還上,要不然銀行會讓你來還的,最好不要給人擔保,這種事情如果沒事即可,一旦借錢的人還不上了,肯定會讓你來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