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借貸人意外死亡,欠銀行的錢 沒有遺產 但是有賠償金 擔保人可以追償死亡賠償金嗎
不能,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范圍,不能作為債務清償的依據
另外,包括傷殘賠償金等人身損害賠償,都不能作為債務清償的范疇,包括債權人或者擔保人都不能主張
㈡ 債務人和擔保人都沒能力償還貸款擔保人會拘留嗎
如果債務人或擔保人在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後,有能力償還債務、而拒不償還的,法院有權對債務人或擔保人採取拘留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債務人或擔保人確實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法院不能對債務人或擔保人採取拘留措施。
可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主要內容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進一步明確了刑法規定的「情節嚴重」的具體情形。規定負有義務的人有能力執行而實施三類八項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中規定的「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第一類為「經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後仍拒不執行的」情形。第二類為「致使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或者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情形,包括「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人員進入現場或者聚眾哄鬧、沖擊執行現場」等「發生在法官眼皮底下」的拒執行為。第三類是致使債權人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二是明確了酌定處罰情節的適用條件。規定對申請執行人為弱勢群體的涉民生執行案件,如申請執行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勞動報酬等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拒不執行構成犯罪的,可以酌情從重處罰。同時,為了鼓勵被告人積極履行判決、裁定確定的法律義務,使執行案件得到實際執行,規定在一審宣判前,負有執行義務的人全部或者部分履行執行義務的,量刑時可以酌情從寬處罰,包括可以從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三是規定了部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可以按照自訴程序進行追訴。1979年刑法將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與妨害公務罪規定在同一條文,實踐中作為自訴案件辦理。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聯合出台的《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曾明確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屬於公訴案件,但在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改後,「六部委」重新作出《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拒執罪案件是否屬於公訴案件未予明確。為適應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的需要,本解釋明確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三項規定條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按自訴案件立案受理。同時,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的規定,自訴人在宣判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從而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的追訴程序由單一的公訴程序改為公訴與自訴可以並行的程序。
四是規定了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的一般管轄原則。本解釋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執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按照刑事訴訟法及其解釋的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法院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及犯罪結果地,而拒執行為的主要結果就是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執行法院所在地可以納入犯罪結果地范圍。因此,明確一般情況下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由執行法院所在地法院審理,符合法律規定,也更有利於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相關證據的收集、固定和追訴程序的推進。如果由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審理更為適宜,或者發生管轄爭議的,則按法律規定處理。
㈢ 兒子給他人擔保,領取了老人的撫恤金,存在銀行法院能付執行嗎
兒子給他人擔保,領取了老人的撫恤金,存在銀行法院能付執行。
如執行人領取撫恤金,即繼承了財產,這部分財產即變為執行人的財產,法院可依法要求該執行人,用所享有的撫恤金進行賠償,這部分財產理所當然的可供執行。
擔保簡介:擔保,是指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為保障其債權實現的,要求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合同。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
㈣ 貸款人無力償還擔保人也無力償還法院會執行擔保人的退休工資嗎
貸款人無力償還擔保人也無力償還法院會執行擔保人的退休工資,因為擔保人也是有一定的責任地。
擔保責任 :
1、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2、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3、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4、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5、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6、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7、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8、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9、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10、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㈤ 貸款擔保人死亡後的責任
為了保證債權人的債權能夠得到順利實現,一般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保證是擔保的一種形式,保證人需要對主債務承擔擔保責任。保證的設定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債權人的權益,保護交易的安全。從法理上分析,保證人有義務為意外死亡的債務人償還債務。債務人死亡,債務並不隨之消亡,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仍然存在。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可以看出,債務人死亡並不導致債的滅失,債務人的繼承人應該在其繼承的范圍內清償債務,所以保證人在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可根據追償權向債務人的繼承人主張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㈥ 老公給人家擔保貸款我余額寶的錢會被扣了嗎
擔保貸款和余額寶沒什麼大的關聯吧。只要被擔保人能及時還款,一般對你們沒什麼影響,如果拖欠不還的話,才會影響到你們,但也不可能銀行直接從余額寶里扣款的
㈦ 我老公前兩年幫人貸款做擔保人,那個人是詐騙罪進監獄了,當時說我老公和另外一個給擔保貸款15萬,可那
您好,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四十條規定,主合同債務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欺詐、脅迫事實的,按照擔保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條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並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所以,如真是您所說,是可以起訴至法院的。
但不知具體情況,這種事最好去咨詢律師,面對面。
強制執行時不能扣撫恤金的,如果法院真的這么做,你可以提異議。
㈧ 家人幫別人擔保貸款,貸款人超期不還款,銀行凍結擔保人的所有賬戶,請問擔保人的小孩賬戶會被扣款嗎
欠銀行貸款不還:
1.銀行催款;
2.產生罰息(這將會增加日後的還款壓力);
3.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影響日後貸款;
4.銀行上訴借款人;
5.收回抵押物,並將抵押物用於拍賣,賣後資金用於償還貸款;
6.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銀行會起訴貸款人和擔保人並要求法院查封凍結賬戶,不能動子女的賬戶,但如果能證明是為逃避債務,將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的,可以查封子女的賬戶。
借款人逃匿,有詐騙貸款的嫌疑,如果數額巨大,可以按照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數額不是很大,屬於民事糾紛。
㈨ 銀行有貸款沒有還,會不會扣革命傷殘軍人費
一個五級殘疾軍人想這樣對你說:
首先想的就是糾正你已經過去十多年的錯誤:我們不是革命傷殘軍人了。2005年7月起我們就是名正言順的「殘疾軍人」。
至於銀行貸款扣款那是一定的,不然就是司法流程的事情了。但是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規定,如果沒有人民法院判決指定扣撫恤金的,那麼誰也不能動我們殘疾軍人撫恤金一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