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一、銀行貸款擔保人條件需具備哪些
1、年齡在18周歲(含)至65周歲(含)之間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和婚姻狀況證明;
3、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二、哪些人不能成為貸款擔保人:
1、夫妻雙方不能為他人擔保;
2、貸款地以外戶籍的人士不能為他人擔保;
3、無法規劃自己的生活,沒有經濟來源,沒有能力為他人還本付息的,無法為他人擔保;
4、離退休人員不得成為保證人;
5、其他原因未通過審核的。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企業法人職能部門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事業單位和以公益為目的的社會組織不得擔任擔保人。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社會組織為保證人的,其簽訂的保證合同不存在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的,視為有效;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機關可以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過程中擔任擔保人。其他情況下不得擔任擔保人。
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作為銀行貸款擔保人最基本的條件是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並且需要具有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同時在選擇擔保人時應當注意的是企業法人、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擔任擔保人的。銀行要求提供擔保人也是為了減輕他們的貸款風險,因此您在申請貸款時一定要選擇具有擔保資格的擔保人來擔保。選擇擔保人或者在擔保人進行擔保時有任何疑問。
㈡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是什麼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㈢ 銀行貸款擔保人主要負責哪些
銀行貸款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擔保是指在對借款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不受借款人有無能力的限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㈣ 銀行貸款保證人什麼意思
保證人就是擔保人,貸款人不能還款情況下,擔保人有責任還款。找朋友做擔保是可以的,但一般朋友不會給你做擔保。
㈤ 請問在銀行貸款裡面,擔保人有什麼作用
主要作用其實就是一個還款來源的延伸,擔保人具有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如果你貸款了,然後請了擔保人,你無力償還自己的貸款,自己跑路了,將追究擔保人的責任,所以一般不要去給任何人做擔保,風險太大。
㈥ 銀行貸款為什麼要有擔保人
也是為了給這一筆錢有一個擔保,如果對方沒有償還能力,需要有擔保人來幫忙進行承擔,也是為了保證。
㈦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問題
首先、你的信用卡如果出現欠費,那麼你在人行的個人徵信報告中將會出現信用污點,這個污點持續時間在5年以上,且你以後的個人金融申請(如房貸、企業貸款)將出現申請難度;
第二、你可以以你現在的欠息問題作為理由迴避你朋友的要求,因為你目前的個人信用已在各個銀行徵信報告中出現了污點,確實不利於你作為擔保人出現在你朋友的貸款申請中。
建議你盡快償還卡費,同事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助你。有問題可以加我。
㈧ 銀行貸款要擔保人,擔保人是干什麼
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借款人與擔保人的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作為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承擔還款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