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申請擔保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擔保貸款是以第三人為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為條件發放的貸款。擔保可以是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㈡ 貸款擔保人條件是什麼
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二、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㈢ 民法典民間借貸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民法典中,民間借貸擔保人需要滿足的條件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具有償還債務的能力,有良好的信譽等。法律規定不得擔任保證人的主體不可以作為擔保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㈣ 銀行貸款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銀行貸款需要具備的條件就是你有穩定的工作,其次就是個人徵信是沒有問題的。滿足了這兩個條件,基本上就可以申請貸款。
㈤ 關於個人擔保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個人擔保貸款的條件:個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擔保;貸款用途明確合法;貸款申請的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以及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等。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㈥ 新民法典規定銀行貸款被銀行工作人員和借貸人合夥拿了擔保人還要履行嗎
按貸款合同處理,如果有問題,貸款擔保人要提供銀行工作人員和貸款人合夥欺騙擔保人的證據,以此舉報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㈦ 民法典中房產抵押貸款要什麼條件
民法典中房產抵押貸款需要的條件是: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具有購房合同、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能夠支付不低於購房全部價款後防務評估價50%的首期付款,同意以所購房屋或提供貸款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物等。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十七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三、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四、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五、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六、申請中期、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㈧ 民法典中做擔保人需要哪些條件
民法典中做擔保人需要的條件包括擔保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與本案沒有牽連,有能力履行其擔保義務,有固定住所,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㈨ 民法典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多久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