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信用擔保貸款到期無力償還怎麼辦
銀行貸款到期無力償還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分期償還或者申請法院裁決分期償還。經協商或者法院裁決後仍拒不償還的,由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貳』 保證貸款和信用貸款的區別在哪裡
1、貸款利率不同:由於保證貸款有抵押物或者有第三方擔保人,所以相對來說貸款風險就比較小,索敵相應的貸款利率就會比較低,那麼信用貸款沒有保證人沒有抵押物,其貸款的風險就大很多,所以存在的貸款風險也就大很多,那麼貸款利率也會高一點。
2、貸款期限不同:如果申請貸款人在提供抵押物的情況下辦理保證貸款的話,貸款期限最長可以達到20年,但是信用貸款的期限通常都很短,有的就幾個月,長一點的一般在1年左右,最長也就5年的貸款期限。
3.貸款額度不同:保證貸款的貸款額度和你的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擔保人的個人經濟狀況掛鉤,如果借貸人是房屋抵押的話,那麼可以低啊款的額度就可以達到房子市場價值的70%左右,但是信用帶苦啊的額度是和申請人的個人月收入掛鉤的,一般是月收入的5到10倍。
4.放款速度不同:由於保證貸款有抵押物或擔保人的存在,為此在辦理過程中手續較為復雜,自然放款時間也就較長,而信用貸款相對手續簡單,借貸人在滿足貸款條件後,通常一周左右就可放款了。
拓展資料: 保證貸款就是申請人以保證的方式通過第三方承諾在申請人如果還不了的貸款情況下,第三方擔保人承擔貸款責任的一種方式,並且擔保人必須是還清申請人的所有貸款資金。保證人為借款提供的貸款擔保為不可撤銷的全額連帶責任保證,也就是指貸款合同內規定的貸款本息和由貸款合同引起的相關費用。保證貸款的貸款手續簡單,不需要辦理登記和評估等手續,保證人可以選擇一個或者多個,並且保證人願意給你提供至少1年的保證期。由此可以看出保證貸款和信用貸款都是身份證貸款的一種方式。
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擔保。 其特徵就是債務人無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擔保僅憑自己的信譽就能取得貸款,並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為還款保證的。這種信用貸款是中國銀行長期以來的主要放款方式。由於這種貸款方式風險較大,一般要對借款方的經濟效益、經營管理水平、發展前景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考察,以降低風險。
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叄』 信用擔保對融資有什麼影響會出現負面影響嗎,比如企業產生對信用擔保的依賴
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小企業的活躍程度標志著一個國家或地區市場經濟的活力。然而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卻面臨著重重障礙,特別是在資金籌集方面存在嚴重困難,許多地區真正能獲得長期貸款的中小企業數量非常有限。當然,相對於大企業,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種普遍現象,只有解決一些人為的、不合理的限制中小企業融資障礙,才能有利於其提高自身的競爭力以及企業的長遠發展。
通過一段時間的社會社會實踐我發現中小企業融資存在以下問題
(一)企業自身方面的原因
1、經營管理水平低。盡管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很快,但仍然給人以「差、散、亂」的印象。一方面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產品生產工藝落後、質量水平低,形成了因資金缺乏導致經營績效差,因經營績效差導致融資信用差,因融資信用差導致資金缺乏的惡性循環。許多中小企業負債率較高,極度缺乏經營流動資金和發展投資基金,導致其不能正常地進行經營和投資改造,無法通過提高盈利改變企業的資信以獲得外部各種信用融資。另一方面中小企業點多面廣,涉及行業多,多頭開戶現象較普遍,金融部門難以掌握其真實情況。並且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中小企業的生產、營銷、財務、人事等方面的管理水平跟不上企業發展的步伐,致使企業不能適應市場競爭,難以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2、中小企業主管人員缺乏現代融資意識。主要體現在:(1)大多數中小企業缺乏負債經營的現代意識和相應的管理手段,企業債務與企業經營盈利之間的關系認識有限,不能以發展的角度看待企業債務融資的作用。(2)絕大多數企業主管的經營觀念未轉變,沒有從利潤和現金流的角度把現代企業看成是一個資本價值增值和現金流最大化的過程,因而不能全面看待資金在生產中的地位,從而忽略了資本與負債、資本與管理能力、資本與經營風險等因素之間的相互關系。(3)很多企業主管對現代融資工具缺乏認識,簡單地認為融資就是向銀行貸款,僅拘泥於銀行貸款單一的融資方式,導致的結果就是當傳統融資途徑被切斷時,大部分中小企業便陷入絕境,不僅缺乏利用其他融資方式的思維觀念,而且缺乏融資的操作能力,更談不上進行現代融資的創新。
3、財務信息失真,銀行不敢放貸。許多中小企業管理欠規范,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財務控制制度,財務信息失真,可信度低。有的企業從所謂的「自身需要」出發,提供虛假的甚至偽造的財務信息,使會計報表失去其可靠性和真實性。而銀行發放貸款的主要依據是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和財務收支狀況,一個資產負債狀況和財務收支狀況良好的企業很容易得到銀行的信貸支持;反之亦然。虛假的會計報表使銀行的信貸資產難以得到保障,易形成不良資產,出於資金安全和自身利益的考慮,銀行不會輕易地發放貸款。
(二)金融機構方面原因
1、金融機構信貸投放缺乏積極性。首先,我國商業金融機構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而我國中小企業資金實力薄弱、規模小、能作為貸款抵押的資產少,同時受自身條件的限制無法找到規模較大的企業為其擔保。其次,部分中小企業生產技術落後、產品技術含量低、高負債經營、效益差,銀行從自身利益出發,不願也不敢支持。
2、向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大。這主要是中小企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造成的。在貸款行為中,借款人作為企業的經營者和資金的使用者,對企業的財務信息掌握較全面,而銀行作為貸款人,只能通過財務會計報表了解企業的部分相關狀況。企業借款人為了獲得貸款,往往會在一定程度上誇大自己的優點,縮小甚至掩蓋自己的缺點,其披露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實性相對較差。在其會計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國家對其進行的會計監督有限,銀行等金融機構也不可能要求中小企業普遍接受信息中介機構的審核驗證。而以自主經營、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的金融機構放貸時必然要求建立在風險最小的基礎上,為保障資金的安全性,金融機構難免不願意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
3、向中小企業貸款管理難度大、成本高、收益低。首先,對中小企業而言,一筆貸款業務的貸款額度大小與貸款的管理費用的高低是不成比例的。無論貸款金額的大小,金融機構都要按幾乎相同的程序進行操作,從貸前調查到貸款收回整個過程的管理費用相差無幾,所以對小額貸款的單位管理成本必然會高。而中小企業的貸款一般金額較小,它的管理成本也就高於對大企業的貸款,從而影響了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此外,中小企業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提供的信息可信度低,金融機構還必須採用其他方法去獲取較全面的真實信息,這也會進一步增加貸款的管理成本。據調查測算,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管理成本遠遠高於大中型企業。因此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不會將中小企業作為首選對象,只有在國家強制或受到某些條件的限制而不能向大企業、大項目貸款時,才會選擇中小企業,這無疑也是形成其貸款難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其他方面原因
1、社會信用環境差。即社會信譽等級低,這也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主要包括:(1)中小企業還債意識差,許多中小企業獲取貸款後,不去積極還貸,而是惡意逃債、賴債、千方百計地拖債,不把還債當作必須履行的義務。(2)法律對債權人債權的保護能力差,法院對判決結果執行不力。債權人在通過法律程序保護自己的權益時,常遇「打贏官司,看不到錢」,還得支付律師費的尷尬。(3)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較多。如在企業轉制期間,有的地方政府默許甚至縱容企業逃廢銀行的債權。這種社會信用環境,破壞了經濟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使履行了經濟合同義務的債權人反而處於被動的地位。如此信譽環境下,各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必然更加謹慎,這自然會增加中小企業融資的難度。
2、缺乏有效的信用擔保體系。向中小企業貸款和提供擔保的風險都高,這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系統性風險,這就需要國家通過一種機制把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風險降到金融機構可接受的程度。對此,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是政府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近年來我國一些地方政府也建立了一批信用擔保機構,但是實際效果並不理想:(1)擔保機構擔保能力低,因為目前我國擔保基金的來源主要是地方財政,而財政投資能力有限,遠遠滿足不了社會的需要。(2)擔保機構為控制風險,都要求申請貸款擔保的客戶提供反擔保,且條件苛刻,並不低於銀行擔保抵押貸款條件,使得信用擔保機構失去本來的意義。中小企業尋求擔保難,也就必然造成融資難。
3、「政策性風險」的存在。近幾年來國家對企業發展採取了「抓大放小」的政策,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地把「放小」理解為放棄中小企業。一些政策和措施在制定時沒有考慮到中小企業的特點,使得銀行對中小企業改革認識不清,導致需求與供給嚴重背離,信貸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無法達到實際的需要量,力度嚴重不夠。
我認為應該制定的策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二、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應對策略
針對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融資中介缺乏、融資工具單一、融資渠道不暢等問題,解決也宜從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三方面入手,既需要中小企業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加強與銀行的聯系,也需要國家盡快制定向中小企業貸款的政策,並借鑒國外經驗為中小企業開辟較多的融資渠道。
(一)增強企業自身資金積累,提高企業自有資金率
增強企業自身資金積累,提高企業自有資金率和經營管理水平,以改變企業信貸資信能力,從而改變自身的融資環境。
1、企業應根據市場的變化,對產品進行改良和革新,並不斷加強對新市場的開發,增加銷售收入。
2、應引進先進技術及生產設備,進行技術改造,改善企業生產管理。
3、企業應加強應收賬款的管理,盡快回籠資金增加流動資金。
總之,企業應從多角度出發,擴大收益,增強內部資金積累,使企業走上自有資金良性擴張的道路。只有企業自身環境改善了,生產經營水平提高了,銀行等金融機構才願意向其貸款。
(二)改善並發展商業信用融資
商業信用是中小型企業融資的一種傳統的方式。它屬於短期負債融資,十分方便但不正規,一般是以良好的商業信譽為基礎,並經常運用於業務聯系緊密、關系十分固定的合作企業之間。在現有狀況下,改善並發展商業信用融資體系的辦法有:
1、充分發展企業之間縱向經營紐帶關系,與生產經營的上、下游企業結成鬆散的經營聯盟,並通過這種縱向關系發展商業信用。
2、與外貿中介機構結成緊密關系,如以資本為紐帶的工商貿企業集團或固定的夥伴關系,充分利用商業票據。
(三)建立互利合作的銀企關系
就目前而言,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更多的依賴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因此,城市商業銀行等小金融機構應以服務中小企業為市場定位,全力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當然,中小企業數量眾多、情況復雜、風險大,這就要求信貸工作人員要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在注重「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經營原則的基礎上,構建符合中小企業特點的合理、靈活而高效的服務體系。同時城市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支持不能簡單停留在純粹的資金關繫上,還可以憑借其在信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優勢,為中小企業提供市場信息、財務管理咨詢等中間業務,幫助其解決問題,增強市場競爭力,真正建立互利合作的銀企關系。
(四)進一步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建立和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提升中小企業的信用度,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中小企業發展有穩定、可靠、持久的資金投入,很好地解決其發展中的資金困難問題。當然,作為信用擔保是國際上公認的高風險行業,因此應採取嚴格的措施,識別、防範、控制和分散金融風險。一是提高市場准入條件,對擔保機構、擔保從業人員、注冊資本金等做出嚴格規定。二是建立全社會性的企業信用系統,使得誠信企業能夠獲得社會的認可,在資金取得時享有優先權和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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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信用擔保的特點
作為一種特殊的中介活動,信用擔保具有以下特點:
信用擔保介於商業銀行與企業之間,它是一種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務活動,由擔保人提供擔保,以此提高被擔保人的資信等級。 另外,由於擔保人是被擔保人潛在的債權人和資產所有人,因此,擔保人有權對被擔保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甚至參與其經營管理活動。由於擔保的介入,使得原本在商業銀行與企業兩者之間發生的貸款關系變成了商業銀行、企業與擔保公司三者之間的關系。由於擔保公司的介入就分散了商業銀行貸款的風險,商業銀行資產的安全性得到了更高的保證,從而增強了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信心,使中小企業的貸款渠道變得通暢起來。
擔保的本質實際上就是風險的防範或將風險分散和轉移。由於擔保公司的介入分散了商業銀行對企業貸款的風險,卻給擔保業本身帶來了高風險。對風險的識別與控制首先取決於擔保專業人員業務經驗的積累。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與商業銀行達成共識,共同建立風險分散機制,實行比例擔保。這樣對於商業銀行業務的開展和擔保業的發展則是一個「雙贏」的結果。從各地擔保公司幾年來的業務實踐上看,商業銀行已經認識到此點是至關重要的。
從實際情況看,信用擔保的介入只是便利了商業銀行對企業的貸款,單個的擔保還不具有全面調節經濟資源配置的作用;但從整個擔保行業看,專業擔保機構的擔保可以集中地、系統地、按照特定目的承擔數倍於其資產的擔保責任,引導社會資金和商品的流向和流量,在社會經濟資源的配置過程中發揮調節作用,成為政府實施財政政策和產業政策的有效工具之一。因此,世界上許多國家的政府往往願意出資引導、推動和發展本國的擔保業。
『伍』 銀行貸款信用擔保是什麼意思
信用擔保叫做信用保證擔保,擔保分為很多種,信用保證擔保就是我們俗稱的擔保,例如某人給某人做了個擔保,這個擔保就是信用保證擔保。其他種類還有抵押擔保,質押擔保,留置權擔保等等.....
『陸』 什麼是信用擔保貸款公司
擔保貸款公司是指由我國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依法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專門為縣域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貸款服務的非銀行業金融機構,是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全額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法律依據】
《中國工商銀行貸款擔保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貸款擔保,是指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公民向工商銀行申請的本外幣各類貸款。凡貸款應當辦理擔保的,按本辦法執行。
第六條
工商銀行分支機構之間、分支機構與所屬公司之間不得相互提供擔保。
第七條
貸款擔保的方式為:保證、抵押和質押。這些擔保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結合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柒』 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有什麼區別
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擔保。
其特徵就是債務人無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擔保僅憑自己的信譽就能取得貸款,並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為還款保證的。這種信用貸款是中國銀行長期以來的主要放款方式。由於這種貸款方式風險較大,一般要對借款方的經濟效益、經營管理水平、發展前景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考察,以降低風險。
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