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的車子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我老公拿去抵押了(給他拿去賭博了)
正常情況下,車主不是你老公,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更沒有什麼委託授權,這個抵押應該是無效的。
問題是,你們是兩夫妻,這有可能形成表見代理。
所以,有兩種可能。
一是你拿回車子,債主找你丈夫。
二是你拿不回車,轉賣後買主是善意第三人。那你就只能向你丈夫追究責任了。
2. 銀行貸款未審查擔保人的股東會議決議,擔保合同無效,約定的擔保期限有效嗎
擔保期限是擔保合同的條款,擔保合同都無效了,是當然無效自始無效,擔保期限條款也無線。
民法典第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但是,擔保合同無效,不代表擔保人肯定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有過錯,也需要承擔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3. 擔保人沒有簽字的擔保有效嗎
進行民間借貸時,借款合同不需要擔保人簽字的,所以擔保人沒有在借款合同簽字的,不影響借款合同效力。如果是擔保合同沒有簽訂的,擔保合同無效。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擔保人可以委託別人簽字嗎
可以,但需要出具委託書。擔保人因各種原因無法前往簽字,要是真正的擔保人知道是由你代替他簽字,那麼讓他出具一份委託書。偽造擔保人簽字,該擔保合同效力待定,沒有經過擔保人追認不對擔保人產生法律效力。如果是這樣的話,有可能涉嫌貸款詐騙罪;另外,如果從民事角度來說,就等同於不存在實際的擔保人。偽造簽名,指紋是屬於偽造證據,根據偽造證據的目的以及情節可以分別追究法律責任。
總結:由上可以知道,借條擔保人沒簽字是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的。依據《民法典》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4. 貸款人提供虛假資料,擔保有效嗎
法律分析:借款人向銀行提供虛假抵押資料,抵押合同就無效了。
1、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是提供的資料合法有效;
2、資料為虛假的,意味著銀行的審核一定是通不過的,抵押合同一定不會生效。
補充:這種行為如果銀行起訴騙貸的話是完全成立的,需要謹慎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 第十六條 規定身份證虛假信息應負法律責任如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