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只有擔保人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借款人跑了這時法院會如何處理
如果是連帶保證,可以只起訴保證人。如果是一般保證,需要追加借款人為被告。
B. 從未給別人擔保貸款,可是收到法院傳票怎麼辦
去法院看看究竟是怎麼回事,如果有人起訴你,應該有起訴狀,可以根據起訴狀寫答辯狀,說明你從未給人擔保貸過款。
擔保人的條件,根據《擔保法》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也就是說只要年滿十八周歲,具有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就可以成為保證人。
貸款擔保,應該提供你的身份資料,如果有人從非法途徑盜用你的身份證復印件,在擔保合同或協議上也應該有你的簽名。
答辯時根據上面兩條,首先說明你剛高中畢業,未參加工作,沒有經濟能力,不具有保證人的資格。其次說明你未提供身份證、未在擔保合同上簽過名,沒給人提供過貸款擔保。
C. 我是銀行擔保人,貸款人不還款,法院已經下過傳票,請問這種情況我還可以坐飛機嗎
應該可以的、只有在有能力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才會被限制消費的。一是法院的生效判決沒下下來、二是你不是第一債務人。所以說是可以坐飛機的啊。
D. 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收到法院傳票會影響個人徵信嗎
收到法院傳票不會影響個人徵信。
收到法院傳票的,僅是說明有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了,這是正常的訴訟活動,不會影響到個人的徵信。但是,如果在法院判決後,本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法院可將你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會對你的徵信產生影響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E. 銀行貸款沒還款 被法院傳票了 請問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1、《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證(二)連帶責任保證。
2、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擔保區別:一般保證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連帶保證責任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3、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需要看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六個月後擔保人沒有賠償義務。
F. 貸款 法院傳票
如果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則擔保人是要承擔還款義務的。您需要積極應訴,抗辯,否則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失。
建議您積極協助尋找欠款人,對於您已經承擔了責任的,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G. 關於民間借貸,我做擔保人,受到法院傳票,想求教下各位大蝦
擔保惹官司,簽字需謹慎。我在平時工作的時候碰到很多這樣的事情。有擔保的,也有聯保的。借款人不還借款,你作為擔保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關於你的情況,雖然借據里沒寫擔保期限,但還款日期就是你的擔保期限。不管借據里有沒有寫擔保責任,擔保人都是要負清償責任的。但我納悶的是,既然你沒有任何資產,債權人怎麼會同意你當擔保人?你拿什麼擔保的?關於利息,借據寫的是什麼就是什麼。另外,法院寄給你的應該是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成員告知書(普通程序)以及傳票,自己負舉證責任。
H. 因貸款的沒結清法院給擔保人下來傳票是不是夠黑名單
傳票還沒有說是黑名單呢,這個傳你去,就是讓你說明情況,並表明態度,如果你不去,或者態度不好,那必然的會成為黑名單的。
I. 09年身份證丟失,被人冒用銀行貸款擔保人,最近收到法院傳票,請問,該用什麼方式證明自己清白
你別擔心,你不應承擔責任。
1、如作為擔保人,銀行方面應當審查簽署擔保文件的人是否是你本人,如果不是你本人,那麼應當審查是否有你的授權委託書。如果擔保文件(如擔保函、擔保合同等)或授權委託書不是你的簽名,那麼意味著這些擔保合同、擔保文件對你沒有約束力,法院不會判決你承擔責任。
2、具體應對方式:你應積極到法院領取有關法律文書,同時特別注意請求法官准許你復印原告方提供的證據,然後以書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相關文件材料上關於你的簽名的真實性進行鑒定。如果鑒定結論證實文件上簽名與你實際簽名不一致,那麼你就不應承擔責任。
3、另外,此案可能涉嫌金融詐騙,你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受理後,法院的訴訟程序就會中止,待刑事案件處理後,相關案件事實自然清楚。
你的身份證丟失,他人拿到你的身份證並不意味著得到你的委託和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