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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不能為擔保機構發放貸款

發布時間:2021-12-18 07:04:30

『壹』 擔保公司能不能擔保從銀行貸款

理論上是可以的。

銀行對於擔保人是有一定的要求的,符合條件才能做銀行貸款的擔保人。

1、滿18周歲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籍公民;

2、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最好是公務員、在編事業單位人員;

3、擔保人需要有還款意願,願意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4、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有良好的個人信用記錄,在借錢方不能償還貸款的狀況下,能按時足額的還款。

上面所講的就是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條件,如您想申請信用貸款,也會被要求找擔保人,當然,如果實在找不到的話,可以找擔保公司,不過,擔保公司是收費的

『貳』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里說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發放貸款或受託發放貸款。

本來融資性擔保公司就是需要通過銀行放貸的,通過銀行向企業放款是合規的。

『叄』 銀行對擔保公司有審查義務嗎

發放該筆貸款的銀行對其保證人有審查義務,包括保證人資格和保證能力。如銀行發放了該筆貸款,銀行還要履行對保證人的監管義務。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法律對連帶責任保證的執行視訴訟人的要求可先執行保證人、也可先借款人或同時執行借款人、保證人承擔償還責任。如保證人無法清償債務,銀行可申請執行借款人,如都無能力償還,銀行可申報核銷,但賬銷案存,一旦借款人、保證人有償還能力,如訴訟銀行又不放棄的話,銀行可申請繼續執行直到追回損失。
銀行審查的如下:
1、有著密切不可分割的關系
2、擔保公司屬於融資公司的一種。擔保公司裡面一般由資產評估師,經濟師、會計師、分析師等多個與金融有關的職位組合而成。這公司主要是由融資公司(或需要貸款的公司)向其提供需要擔保,然後再由擔保公司的各個崗位的人員對其需要貸款的公司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等,然後再決定是否為其擔保,但此時擔保公司是不會出資一分錢,貸款是由融資公司或銀行出資
3、如果是貸款公司自已找的擔保公司,那麼銀行會對其擔保公司進行嚴格審核,發放貸款數額、時間都與擔保公司有著莫大的干係(銀行發放貸款)
4、如果是貸款公司找到融資公司需要對其貸款,那麼融資公司則需要貸款公司找擔保,那麼此時融資公司會審核但保公司,發放貸款數額、時間都與擔保公司有著莫大的干係(融資公司發放貸款)
5、如果是貸款公司找到融資公司需要對其貸款,融資公司對貸款公司審核後,由融資公司找擔保公司,那麼銀行會對其擔保公司進行嚴格審核,發放貸款數額、時間都與擔保公司有著莫大的干係(銀行發放貸款)

『肆』 擔保人因徵信不好,銀行工作人員還是將貸款發放,是否屬於違法放款罪

對不合法,一個沒有徵信的人怎麼可以去擔保,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擔保人的責任與權利
誰可當擔保人?
年齡超逾18歲,不是破產者。
擔保人可較後選擇退出嗎?
這要由金融機構決定。它可要求擔保人清還債務,中止合約。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擔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許原任擔保人退出。
擔保人何時可抽身而退?
當貸款已還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負責攤還他的債務。
當擔保人有何權利?
根椐中央銀行指南,擔保人有下列權利:
* 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伍』 銀行員工可為他人做貸款擔保嗎

銀行員工不可以為他人做貸款擔保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5)銀行不能為擔保機構發放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五十二條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各項業務管理的規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

(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挪用、侵佔本行或者客戶的資金;

(三)違反規定徇私向親屬、朋友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四)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業務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三條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不得泄露其在任職期間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陸』 受政府擔保基金委託後,銀行能否作為貸款人和擔保機構雙重身份出現

問題沒有交代清楚,我只能按我的理解來回答你。政府出資建立擔保基金並存入銀行,為某些業務提供擔保,那麼擔保人始終是出資人(即政府),銀行只扮演貸款人的角色,擔保機構依然是出資人(政府),銀行不可能扮演擔保機構的角色。

『柒』 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貸款,是嗎

是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四十條 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拓展資料
前款所稱關系人是指:
(一)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
(二)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個人信用貸款需要滿足的條件
個人貸款資質要達標 貸款機構受理貸款申請後,會從借款人的房產、收入、職業、信用、學歷等方面綜合評定貸款資質。其中,財力、職業、收入都是重要的評判標准,一般來說國企單位員工、公務員等較易獲批,這類人群也常被貸款機構視為「優質客戶」。
貸款資料要完整、真實 申請個人消費貸款,借款人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收入證明以及其他有效財力證明等,這些資料最好在貸前准備好,並且要真實可靠,切忌弄虛作假。
確定好貸款額度、期限 如果借款人以個人信用作保證申請貸款,不過,這些只是貸款機構對最高貸款額度的一個限定,具體能貸多少,還得依據借款人的資質來判定,但是借款人也得結合自身情況確定好貸款額度、期限,以防因還款壓力過大無力還貸。
選對還款方式 借款人選擇還款方式時,應結合自己的還款能力、貸款期限綜合確定。如果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可考慮一次性還本付息,如果在一年以上,且自身收入高、還款能力強,可考慮等額本金,若還款能力一般,則可考慮等額本息。

『捌』 銀行給企業發放貸款的問題

別聽1樓扯,財務狀況好,盈利,規模大,還要貸什麼款?樓主既然說是潛規則了,肯定什麼都不滿足.或者滿足一點.首先說明下,銀行是爭著給好企業貸款,不包括中小企業.甚至排斥.當然,要貸款,肯定得先像一家"好"企業.
1.注冊公司,注冊資本越大越好,起碼400萬起.所說的資本不一定要全部是你個人或者合夥人的錢,可以找注冊增資的公司,400萬的公司也就2萬多塊,各個地區價錢不一.
2.開立銀行賬戶,走賬,也就是所說的現金流量,有資金的話不妨多從賬戶上走一走.起碼走半年,流量在1000萬左右.
3.稅務一定要清楚,每個月繳點稅.
4.半年後,最好是跨年,比如說08年8月到09年2月.找會計公司做審計.08年度的
5.辦理貸款卡
6.提供08年度的公司報表,稅務報表(假報表).審計報告,驗資報告.公司基本資料等
7.找一家擔保公司擔保,或者朋友企業擔保或者聯保.擔保公司會收取一定的擔保費用和風險金,朋友企業聯保不需要,兩者有利有弊,擔保公司穩妥,朋友企業可能不滿足銀行條件.
8.順利貸款
假如你什麼都沒有,只好所有東西都做假啦,銀行是不會去查的,只要做假別露了馬腳就行.幾個朋友一起做假,照樣可以貸到款.
這些只是狹義上的內容,真正想貸款,不是找潛規則,而是看自己如何把握,自己多去嘗試,才知道怎麼貸款,在網上問潛規則就有錢放到你口袋么?所以多看看,多了解人家是怎麼貸的.手續時怎麼樣的,需要什麼材料.假如人家銀行問你審計報告是什麼你都不知道,還貸什麼款呢.貸款沒有那麼容易啊,又不是辦銀行儲蓄卡

『玖』 銀行員工可以隨便為別人擔保借款嗎

不可以做擔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9)銀行不能為擔保機構發放貸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章 保證

第一節 保證和保證人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拾』 什麼性質的擔保公司 能夠吸收存款 發放貸款

什麼性質的擔保公司都不能吸收存款, 發放貸款!
1、擔保公司分為融資性和非融資性的;
2、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獲取銀行授信,做貸款增信業務;
3、擔保公司的主營為提供增信,收取擔保費。
補充:擔保公司吸收存款是要被當地銀監會點名的吊銷牌照的,慎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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