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公拿結婚證去貸款,妻子有責任嗎
老公拿妻子的結婚證去貸款,如果這個貸款是用於家庭支出,妻子是有責任來進行償還義務的,如果老公拿身份證去貸款,但這個貸款用在其他方面,與家庭的日常生活無關,妻子是沒有責任來償還這個貸款的。也不需要因為老公拿著自己的結婚證去貸款而感覺到特別擔心,如果自己在生活當中沒有用到這筆錢,那麼就不需要償還,如果用到這筆錢,作為夫妻來說還是應該共同承擔這一部分貸款的。
在法律的規定下,如果自己不知情或者既是知情但自己沒有用這錢,就是不用償還這筆錢,由對方來償還就可以,即使兩個人離婚,也不會作為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倆一起來償還,只是作為借貸人的個人債務。
不要因為丈夫拿著自己的結婚證去貸款,就感覺到特別擔心,只要有證據能夠表明自己沒有用過這些錢,就不用償還。
㈡ 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拿我的結婚證去做擔保
太好了
你丈夫很聰明
結婚證只能證明結婚,什麼也擔保不了
㈢ 老公拿著結婚證去跟別人做·擔保這樣也可以嗎
這樣肯定是不行的,如果他要是做擔保的情況下,他不能拿你的結婚證代表你們兩個去進行一個擔保,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它不能代表你個人的一個意願,所以說對方的這種行為肯定是不行的。
但是針對某些情況來說,如果對方認為這樣的行為是可靠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是你沒有同意,那麼你老公也需要進行一個承擔,而且在你們擔保期間你們是無法使用貸款的,所以說在你們遇到緊急狀況的時候,可能也是沒有辦法,所以說有的時候做擔保是一個很嚴謹的事情,不能隨隨便便的給人去做擔保,這樣的話可能會給自己造成嚴重的後果,尤其是對方無法償還的情況下,那麼在這個時候是需要你們進行一個償還的,因此在這時候一定要跟自己的老公好好的溝通一下,盡量不要有這樣的一個行為。
㈣ 老公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拿了我們的結婚證去銀行貸款,他沒錢還的情況下,我有責任要幫他還嗎
北京專業婚姻律師溫馨提示:您要證明所貸款項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債務,您就沒有責任幫其償還。
【相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㈤ 老公拿我們的結婚證幫朋友去銀行貸款。有什麼影響
你老公若是充當債務擔保人的角色(依你所述),僅憑」結婚證「是沒用的。如果拿出家庭財產來作保,來證明自己的擔保能力,對方(銀行)見了結婚證,就更要找你,夫妻共同簽字認可,自願承擔擔保人義務,才行。
㈥ 老公用我們的結婚證給他哥從銀行擔保貸了五萬,錢已還清還有擔保責任嗎
擔保的那5萬元已經還清了,這5萬元你們已經沒有責任了。
後續你老公哥哥再借錢,無論他借多少,只要你們沒再給他做擔保,你們就沒有責任。
㈦ 結婚了拿著結婚證辦的代款,有可能另一方,是擔保人嗎
我認為這是有可能的,夫妻之間以父母之間,子女之間都可以互相擔保,但前提是這個人有擔保能力
㈧ 老公給別人擔保貸款 為什麼要我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還要我簽字 簽了很多 會查我的徵信嗎
知道擔保人的職責嗎?——如果借款人還不上貸款,是需要擔保人負責償還貸款的——你們是否有足夠的經濟實力來為別人擔保?如果沒有,而且是以自家的住房等資產,甚至還要把父親的資產拿去做擔保,屆時借款人不還款,豈不是把你父親的資產也拿去替別人還款?
換句話說就是,如果你們家有上千萬的資產,拿出個百八百萬的替別人作擔保,這個沒問題。但是,如果你們只有百八百萬的去替別人做擔保,那麼最好思量一下,你們是否能夠承擔得起替別人還款的連帶責任?
㈨ 我老公是公務員給別人擔保貸款,用的我們的結婚證身份證,現在我想離婚,怎麼辦
勸你老公立刻停止這種行為,如果別人用你們的證件擔保貸款,一旦出事,法律上你們還要承擔一切後果,所以,這樣一直做下去的話吃虧的總是你們。
至於離婚大可不必吧,畢竟倆人走到一起也不容易,不相愛怎能走到一起,不能因這種事打垮了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