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的時候,一個人最多可以給幾個人做擔保人啊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擔保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擔保人的保證力由債權人認定,一樓所說的情況,是銀行對擔保進行授信評級的。那麼沒有進行評級授信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保證人。
擔保能力的大小,主要根據擔保人的收入、財產、信用等進行認定。也就是說,一個人可以同時給多人提供擔保,擔保的多少由銀行對擔保人擔保能力的認定來確定。
根據法律規定以下幾種不能作為擔保人:一、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二、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三、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但是銀行為了防範風險一般情況下,以下幾種人不能作為擔保人:一、自己給自己擔保。二、夫妻雙方、或者子女、父母等財產共有人親屬不能相互擔保。三、負債過多、已經超出自己還款能力的人不能擔保。
② 擔保人可以貸款嗎
可以貸款。
申請貸款業務的條件:
1、年齡在18-65周歲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4、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參考鏈接:網路_貸款
③ 有擔保人可以貸款多少
這個問題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具體分析一下,你自己就心裡就有數了。 如果你給你朋友張三(假設他叫張三)做擔保人,向銀行貸款,會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張三信用不良。因為貸款的是張三,你只是擔保人,銀行首先會審查貸款人得資質,他有不良記錄的話,你資質再好也白搭。
二,張三信用還行,你有不良記錄。 也白搭。
三,張三信用還行,你信用也還行。也白搭。
為什麼呢?銀行審核貸款,看的不僅僅是信用的優良與否。還得考慮你的還款能力。 如果你倆都沒有正兒八經的收入,或者無法證明你倆有正兒八經的收入,人品再好,窮光蛋一個,借了拿什麼還呢?
眾所周知,現在銀行貸款難。即使有像樣的企業在名下都得費一番功夫,最好還得有熟人。
所以,如果用的多的話,你們就必須要拿出像樣的資產抵押給銀行,這樣,銀行才肯帶給你,當然前提是你倆信用良好。 如果用的少,你倆就去辦信用卡吧!中農工建交,招商華夏民生等等等等。。。 這些銀行,你倆人挨個一人辦一個。。。 加吧加吧也能夠用了吧!
很欣賞你肯為朋友兩肋插刀的作風,但還是要提醒你,不要貿然讓自己背上債務。如果你倆的情誼深厚,就無所謂了。 希望給點分吧~!
④ 擔保人與能貸款的多少有什麼影響
你有親戚在銀行上班是沒用的
銀行需要經過調查
調查你償還貸款的能力和你的個人資產
找其他高收入的人也是一樣
就跟辦信用卡差不了多少
其他的我也不是很清楚!你自己問下銀行不就行了
⑤ 銀行貸款,其中一個擔保人可以只擔保部分金額嗎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相信很多朋友在生活之中都會選擇去做一些相關的事業,來去讓自己的生活變得好一點,但實際上在做這些事業的時候,都是需要資金的,於是就有很多朋友選擇去銀行進行相關的貸款,不過小編相信在貸款的過程之中應該會遇到這個問題,那就是需要擔保人,因此就有一些朋友非常疑惑,擔保人能不能夠此擔保其中部分金額,實際上是不可以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到擔保人是不能夠擔保其中部分金額的,要做的話只能全部擔保,但擔保人的風險是非常大的也是非常可怕的,一旦欠款人不還錢的時候,這個時候擔保人就需要歸還所有的錢。
⑥ 一個擔保人可以給幾個人做貸款擔保
不是給幾個人擔保的問題
關鍵得看擔保人的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
比如擔保人的授信額度為10萬元,那麼他就可以擔保總共10萬的貸款,可以給一個人擔保10萬,可以給兩個人分別擔保5萬,可以給5個人分別擔保2萬,只要擔保總額不超過10萬即可。
當然你為人擔保了貸款,你的授信余額就減少了,比如你自己貸了5萬的款,你就只能為別人擔保5萬元了
⑦ 一個擔保人可以為幾個貸款作擔保
一個擔保人可以為多個貸款作擔保,但是必須同過銀行審核,即所擔保總貸款數額不超過個人資產(固定資產)總價值,且有固定收入,以上銀行會委託資產評估機構做出書面評估,如果銀行或相關部門有人有關系的話一切都不是問題!
⑧ 一個擔保人可以同時擔保兩個貸款嗎嗎
可以。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8)一個擔保人能貸款多少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三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第十四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保證的方式;
(四)保證擔保的范圍;
(五)保證的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