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們家欠六萬元的貸款 法院起訴書到了 如果實際情況還不起 法院會怎麼判擔保人會受到什麼 牽連 急!謝謝
如果是一般保證,先執行你家的財產後不足部分在執行保證人財產。
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可以直接執行保證人財產。
B. 貸款的錢被擔保人用了,銀行起訴,法院會怎樣判
貸款的人還不起,估計會判擔保人還款。
C. 有兩位貸款擔保人,法院會判哪一方還款
兩位都要承擔擔保連帶責任!貸款人和擔保人都無力償還貸款的,放貸方起訴後,法院會根據審理情況,依法判決貸款人歸還貸款、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如果貸款人和擔保人不主動履行判決的,會由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或採取限制高消費、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如果確實無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後,可隨時恢復執行。
D. 如果借款的人不還款,擔保人最後的結果會怎樣,法院將怎麼樣處理
借款人不還款,如果原告將借款人和擔保人告到法院,而借款人逃避債務或無力還款,那麼法院會判擔保人還債的。
E. 高利貸貸款人無法還款,擔保人應付什麼責任,如果上訴法院會怎樣判
高利貸本身就不合法,高利貸屬於民間集資,法律對此種集資形式不認可的,即使上了法庭,法院也會判借款者以銀行現有利率還款的,至於擔保人在法律上只是借款證明人,不會承擔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
F. 貸款人和擔保人都無力償還貸款,法院會怎麼判
貸款人和擔保人都無力償還貸款的,法院會根據審理情況,依法判決貸款人歸還貸款。
擔保人要看擔保協議裡面約定的擔保范圍,如果是連帶保證,就要對整體債務負責,如果約定了擔保范圍,就在擔保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 。
如果貸款人和擔保人確實無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後,可隨時恢復執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規定:保證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證;(二)連帶責任保證。
2、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G. 貸款15萬未還,被起訴到法院,貸款人和擔保人法院分別會怎麼判判完後還是無能力償還,法院又可以怎麼辦
會判決貸款人支付欠款。如果擔保人為連帶保證,要與貸款人一起承擔付款責任,不分份額,不分先後。如果擔保人為一般保證,要在貸款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無法償還時承擔清償責任。
判決後拒不支付的,法院可依當事人的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扣劃銀行存款,拍賣資產等,亦可對被執行人實施拘留的處罰。
H. 借款人跟擔保人被起訴會怎麼判
看擔保人簽署的協議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
連帶擔保,借款人和擔保人會同時被執行,賬戶會被凍結,資產會被拍賣。
一般擔保的話,是先向借款人追索,不足部分向擔保人追索。
I. 借款人跑了,擔保人無力償還,法院會怎麼判決
法院會判決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我國《擔保法》第六條規定「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據此,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被保證人債務人發生不能償還情況,保證人都要承擔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風險。
因此,在借款人逃跑之後,作為擔保人,理所當然的都需要承擔替借款人償還債務的的義務,至於擔保人也無償還能力,這個在以後法院執行中,可以暫時中止執行,待被執行人具備償還能力時,恢復判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