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開發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將土地做為抵押在銀行貸款,後來在取得使
般情況取土使用權前提該宗土爭議般土部門辦理使用權讓轉讓提前進行確權工作所律角度講土使用權證書土權屬唯證明辦理抵押存障
㈡ 開發商土地抵押給銀行貸款到期住宅是否會被收回
不會 銀行沒那權利 要通過法院的 因為已經建房 地又搬不走 最多是強制凍結開發商帳戶 賣了房換錢而已。
㈢ 請問房地產開發商將期房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了,買這樣的期房有風險嗎
被抵押的房產不一定不能買。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抵押期間,抵押人(如開發商)在通知或取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轉讓抵押物,但應將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告知受讓人(購房人)。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在實際操作中,如果開發商將抵押的房產(包括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權被抵押)進行銷售的話,在辦理預售登記、產權過戶時,必須取得抵押權人(一般為銀行)的同意,由抵押權人出具同意辦理的書面信函。需要說明的是,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辦理預售登記或者產權過戶並不意味著抵押權人放棄了抵押權。因此,有人認為「辦理了預售登記的房屋就不會出現問題」的觀點是值得商榷的。
開發商有義務明確地將房產抵押的有關情況告知購房人,否則會導致合同無效,購房人日後無論因何種原因要求退房的話,都可以以此為由。在通知購房人時,最好是取得購房人的書面確認,以免日後的糾紛。
如果你需要購買此類房產的話,可以參考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付款方式不是按揭貸款的話,你可以要求將與所購房產抵押部分相應的購房款全部或者部分直接交給抵押權人,由抵押權人解除對於該部分房產的抵押。
2.如果付款方式是按揭貸款,而貸款銀行與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不是同一銀行的話,可以約定,由貸款銀行將款項的全部或者部分直接支付給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後者在收到該部分款項後,應當解除對所購房產相應部分的抵押。
3.如果付款方式是按揭貸款,而貸款銀行與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是同一銀行的話,這種情況相對比較簡單,銀行為保護自己的利益會對所貸款項進行適當處理,同時會間接地降低你購房的抵押風險。
希望幫到你.
㈣ 房產開發商的土地已抵押那麼房產還能抵押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㈤ 開發商土地證辦理了抵押貸款,為什麼就不能辦理分戶土地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規定如下第三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
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
所以你開發商土地證抵押未解除時是不能辦理分戶土地產權證的。
㈥ 開發商土地抵押貸款如何辦理
根據開發商不同的資質,如果開發資質在2級以上非常容易貸款(有土地證的情況下)如果開發資質是3級或者暫定級別,現在這個時間段來說,直接從銀行貸款的很難的 ,不過可以找個變通的方法,通過的別的公司來操作也就是改頭換面而已,費用方面比正常銀行的費用要高,進入11到明年3月錢 這個時間段銀行正規來說是不放款的 簡單來說的就是借個殼 ,這個殼就是能在銀行貸出款的公司,來進行操作。整個過程用寫的話就太多了 裡面的操作也不是一句兩句就能說清楚的 簡單點就是能做 現在最好做的就是有土地證,上面沒有建築物,這個是能貸出款的,找公司貸款的時候一定要多問問 , 因為現在中介很多 能過真正進行這種操作的很少 。比如我現在這個地方 整個市裡面其實也就那麼7 8家公司能夠操作 ,詳情私聊QQ
㈦ 關於開發商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抵押後的債務糾紛
1、起訴是必須的,而且要快!對方的土地使用權已經做了抵押登記,一般問題不大,問題是要衡量以後實現債權時土地拍賣款是否能足額償還債務,如果不能,則必須申請查封房屋。
2、可以查封沒辦手續的房子,因為房子是一種事實狀態存續著,且我國是「房地一體」的制度政策,查封這種「違章建築」是沒有問題的。
3、你們最好做訴前查封,保證對方不會耍手段。訴前是必須提供擔保的。
4、一般律所都是以一般代理做這些案子,很少以風險代理做的。或者你能找到熟人,也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