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抵押擔保 > 虛假貸款擔保防範

虛假貸款擔保防範

發布時間:2021-06-20 15:01:29

① 開發商如何防範對按揭貸款的擔保風險

現在人們購買商品房,一般都是採取按揭貸款的方式支付房款。按揭貸款的模式以提前透支購房人未來收入的方式,解決了購房人當下沒有足夠資金購買一生最大的商品—住房的矛盾。極大的推動了人們改善居住條件,購買商品房的熱情。銀行也樂於「成人之美」,積極放貸,穩穩當當的賺取長期穩定利潤。商品房開發企業更是得益於按揭貸款的模式,在商品房建設過程中完成銷售,大大的縮短了開發周期,加快資金周轉和財富積而大跨步的發展。 利益與風險同在。銀行以買房人尚未建成取得的商品房進行抵押貸款給買房人,促成商品房買賣雙方的交易。自然在這種交易模式中占據主動,他通過規則的設置,將風險盡可能的轉移出去。商品房建成交付後,自然需要買受人辦理抵押權登記,將商品房抵押給銀行為其貸款擔保。但商品房建成交付前,則需要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賣方與銀行簽訂保證合同,對買受人的依約還貸承擔共同連帶保證責任。按揭貸款最容易發生逾期和停止還貸的恰恰是這個階段。購房人不歸還貸款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在這個階段購房人還貸拖期或停止還貸,銀行不會選擇與貸款人解除合同向貸款人追償,一般是從開發商的保證賬戶劃扣資金為購房人還貸。若碰上商品房買受人出點意外,或給你來個「人間蒸發」讓你怎麼都聯系不上,那開發商只有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歸還貸款。 開發企業如何防範和降低這一替購房人還貸的風險呢?現行的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能否解決這一風險?有人認為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後,就視同為購房人的商品房抵押登記,可以解除開發企業對購房人貸款的保證責任。這一種錯誤認識。《物權法》第20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從上述規定看,預告登記是准物權行為,不能產生物權效力。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的法律效力是:將來能夠進行不動產抵押登記時,抵押權預告登記的權利人享有優先權,不經抵押權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不能在該物權上設立抵押權。因此,在商品房未向買受人辦理轉移登記和抵押權登記前。即使在預購時同時進行了抵押權預告登記,開發商還要繼續承擔按揭貸款的擔保責任。 開發企業可以採取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來降低和防範此類風險。 第一,在雙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條款 為了督促購房人及時歸還銀行貸款,和解決購房人不還貸款而導致開放商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後,對購房人主張權利困難的問題。開發商要在與購房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或簽訂補充協議約定:「開放商為購房人承擔階段性擔保責任期間,購房人違反貸款合同在約定期限內不歸還銀行貸款,視同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根本違約,開發商有權解除與購房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由購房人承擔因此給開發商造成的所有損失。該條約定同時起到督促購房人按約履行與與銀行貸款合同的效力。 第二,關鍵是盡快辦理好商品房的產權和抵押權登記 在雙方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或購房人交首付款時,就將商品房的維修基金和契稅以及辦證手續費和相關辦證所需資料全部收齊,並代理購房人辦理各項產權證書,既體現了開發企業為主的服務熱情,又能將辦理商品房的產權證和抵押登記的主動權控制在自己手裡。進行此項操作時千萬不要忘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合理辦證期限和購房人不配合辦理產權及抵押登記時要承擔的違約責任。讓購房人知道辦理商品房產權登記是買賣雙方的義務,拖延履行是要支付違約金的。 第三,讓購房人提供反擔保 如果認為購房人基本信用不好,或購房人炒房意圖明顯,為其承擔階段性擔保的風險過高,可以讓購房人提供在此期間的反擔保,由其提供財產抵押或由收入穩定的第三人為其承擔連帶責任。如果銀行因購房人歸還貸款的違約扣劃了開發商的資金,也會有承擔風險資產或下家給開發商托底。 開發商在房地產開發經營的過程中,存在交易風險是難免的。作為房地產方面的律師,願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就經營中的難題進行探討,盡量避免經營風險的發生。

② 怎樣防範融資性擔保貸款風險

首先研透銀監會出台的《關於規范融資性擔保機構客戶擔保保證金管理的通知》
風險控制:
(1)細化客戶准入:制定客戶准入標准,嚴格按照標准進行融資擔保客戶的准入,風險評價按照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標准及手段進行嚴格的風險控制。
(2)嚴格流程管理:
保前調查主要內容為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人經營管理情況、資產狀況、貸款用途及還款來源分析、反擔保分析、分析風險點並提出防範措施等綜合分析。
保中審查主要有申請人的審查、還款來源審查、反擔保審查、貸款用途審查、風險指標審查、信用結構審查、合規合法審查。
保後管理主要內容有保後檢查及保後管理、風險分類、風險預警、到逾期催收等內容。
(3)落實反擔保措施:包括有抵、質押、連帶責任責任保證反擔保、保證金反擔保等綜合反擔保措施。

③ 在銀行信貸中,如何防範貸款保證的風險

你好,你說的是擔保的風險吧,做了擔保人,就意味著如果被擔保人無力清償債務或付款,您就必須代其支付。其中銀行貸款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 如果屬於一般保證,要在銀行起訴借款人並執行未果後才可以向你們追償,如果屬於連帶擔保,貸款人和擔保人需要共同承擔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做了擔保人,就意味著如果被擔保人無力清償債務或付款,您就必須代其支付。其中銀行貸款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種,不同擔保方式面臨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貸款人的財產,餘款向擔保人追索;後者銀行可以根據貸款人和擔保人追款的難易程度來選擇追款對象。所以說,做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也不相同,責任與義務也有所區別,總的來說,有一個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的意識是很重要的。 降低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是所有做貸款擔保人最關心的問題,因為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世態變幻莫測,誰也不知道風險在哪天降臨。要想降低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需要您注意這些事項。 第一,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擔保的形式,明確自己提供擔保後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必要時可要求被擔保人提供反擔保。 第二,做銀行貸款,就要有信譽,同樣,做銀行貸款擔保人,也要為有信譽的人做擔保。擔保銀行貸款,切忌礙於同學、朋友的情面,不假思索,盲目相信。要知道,不是您們的關系越好,風險就越小,而是貸款人信譽越高,擔保風險越小。想方設法收集到此人的信譽資料,對他的信譽情況進行了解,如果信譽不佳,關系再好也不能為其擔保。 第三,合理評估貸款人的償還能力和自己的擔保承受能力。在評估擔保人的償還能力時需要對貸款的數額、貸款人的財產狀況做詳細的了解,因為貸款人的償還能力決定了擔保人所承擔風險的大小。 第四,注意了解自己的法定權利,特別是要掌握擔保責任免除的合同條款,注意掌握被擔保人的貸款使用情況,出現違規操作可以申請不再為擔保人擔保

④ 一方以虛假資料騙取銀行貸款擔保人是否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間無力還債,由擔保人墊還。

⑤ 使用虛假產權擔保貸款,擔保有效嗎

使用虛假產權擔保貸款是無效的,
1、擔保資產必須真實有效;
2、債務人審核對應的擔保資產;
3、擔保的資產需要辦理對應的抵押手續。
補充:抵押品不真實,後面的流程是沒辦法走的,就算審批通過,對於借款人來說也是一種騙貸行為。

⑥ 擔保貸款的防範對策

針對以上擔保貸款中存在的問題,需要銀行及相關部門認真落實《擔保法》及其他法律對擔保貸款的具體要求,切實提高擔保貸款質量,降低和防範擔保貸款風險。
嚴格審查保證人的資信狀況。保證人的資信狀況包括保證人的獨立法人資格、工商登記情況、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負債情況、償債能力、信譽程度,並要對保證人的擔保資格、履約意願嚴格把關,防止互相擔保、連環擔保的現象發生。
對抵押物進行詳細的審查。抵押物作為貸款清收的第二還款來源,在擔保貸款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銀行應對抵押的物品進行詳細的審查。內容包括:抵押物的所有權、使用權、佔有權、處置權和保管權等。《擔保法》規定,當事人以特定財產,如土地使用證、城市房地產、運輸工具、機器設備進行抵押時,應當進行抵押登記。如果未進行抵押登記,則抵押合同不能生效。對未經有關部門登記和評估的物品,嚴禁設定為抵押品,防止無效擔保的發生。
加強隊伍建設,提高銀行經營管理人員和信貸人員的整體素質。建立業務培訓制度,定期對經營管理和信貸人員進行國家法律法規、信貸業務的培訓,及時更新其知識結構,同時加強經營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強化其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
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為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針對中小企業尋求擔保難的狀況,政府部門應牽頭,建立中小企業借款擔保中心;中小企業互助擔保基金和商業擔保機構也是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構建統一規范的銀行客戶信用徵信系統。作為集信用徵集、登記、評估、查詢、風險預警於一體的信用中介服務體系,不僅能實現各銀行的資源共享,有效防範信貸風險,而且能夠積極地促進整個社會誠信體系的形成。

⑦ 貸款人使用虛假材料辦理的貸款,擔保人是否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你好,貸款人使用虛假個人信息辦理貸款,擔保人跟借款人都屬於咋騙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還款的義務。

⑧ 偽造貸款擔保手續是什麼罪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
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
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閱讀全文

與虛假貸款擔保防範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江南小額貸款余額 瀏覽:934
捷信可以一次買兩個手機貸款嗎 瀏覽:789
上海新民間貸款政策 瀏覽:138
貸款公司手續費20個點 瀏覽:738
沒有銀行流水能貸款買房嗎 瀏覽:770
房產沒過戶怎麼貸款嗎 瀏覽:180
手機網上貸款還不起咋辦 瀏覽:66
網上貸款利息超過多少是犯法的 瀏覽:492
小額貸款公司合規經營自查報告 瀏覽:758
把10萬元拿給小額貸款公司 瀏覽:796
永通小額貸款 瀏覽:716
小額貸款的利息簡單演算法 瀏覽:555
海爾小額貸款工資 瀏覽:469
上海房地產貸款余額 瀏覽:834
農村沒錢蓋房子可以貸款嗎 瀏覽:194
上海公積金貸款放款多久才能下來 瀏覽:283
巴中住房公積金貸款年利率 瀏覽:926
齊齊哈爾無抵押貸款在什麼地方 瀏覽:140
加盟貸款公司需要投資多少 瀏覽:117
根據月還款怎樣算貸款利率 瀏覽: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