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妻子給人擔保貸款,由於借款人還不上款導致妻子上了黑名單,請問這樣對老公影響大嗎他還可以貸款買房子嗎
會影響到家人,你貸款可能通不過。
❷ 妻子能給丈夫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嗎
哪些人不能成為貸款擔保人
1、夫妻雙方不能為他人擔保;
2、貸款地以外戶籍的人士不能為他人擔保;
3、自己生活無法自擬,無收入來源者,不具備替他人還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為別人擔保;
4、離休人員不成為擔保人;
5、其他原因審核不通過的。
❸ 結婚後夫妻一方給別人做擔保貸款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七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第十八條 婚姻法第十九條所稱「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夫妻一方對此負有舉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依據上述法律規定,你妻子的擔保就等於你倆共同擔保,對擔保的貸款負有連帶清償責任。
建議:既然已經無法改變,那隻有勇敢地面對了。不就是個擔保,你肯定你妻子的弟弟肯定無能力償還貸款?況且她弟弟還有房子嘛。不必多愁!和氣生財,貸款遲早肯定能還清。
❹ 銀行貸款戶主只給別人做擔保,老婆名下可以貸款嗎
如果你擔保的對象沒有出問題,還好如果出問題了,你和你老婆是屬於一個戶喲。
❺ 老公給朋友擔保妻子可以貸款嗎
這要看貸款逾期沒有。如果沒有不良記錄是可以貸的。
❻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別人擔保貸款貸款人無能力償還,會不會執行妻子財
妻子的個人財產不會被執行,婚內財產可能會被執行。
❼ 妻子和別人擔保貸款能影響到丈夫名下的財產嗎
只要是夫妻的財產是分開的就沒有事情,擔保只是借貸者不還時影響擔保人的,他人是不會影響的。
❽ 妻子正在為別人做貸款擔保,丈夫買房能用公積金貸款嗎
正常的擔保是沒有影響的,就怕你所擔保的款項出現了糾紛,那就有影響了。
❾ 我妻子給別人做了商業貸款擔保,我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的。
如果你妻子也有公積金,最好不要參與貸款額度的計算,如果參與了公積金管理中心和銀行要征詢她的信用度、有無貸款(擔保)等事項,總歸是有一定的影響。
以你一人的名義來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可能會低一點,但比較保險。今後貸款發放開始還款後,你妻子的公積金可以提取出來償還你們的貸款。
❿ 老婆為別人貸款做擔保,老公是否存在連帶責任
因為夫妻的財產是共有的,夫妻一方承擔的經濟責任也就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責任,由此,老婆對外擔保實際上是用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對外擔保,擔保如出現經濟責任,老公當然也有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