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利轉貸罪的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的規定,高利轉貸罪是指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再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 目前高利轉貸行為在中國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這種行為嚴重地破壞了中國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
2. 高利轉貸罪判刑標準是什麼,有什麼規定
1、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受法律保護,適當的要求利息且年利率沒有超過36%屬於合法的,年利率為24%的受法律保護。年利率超過36%屬於高利貸。
2、放高利貸的行為並不屬於違法犯罪,不會因放高利貸而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會判刑的。
3. 高利轉貸的法律法規
活該你去吃官司
你這利息也太黑了,多少時間就四十以上,你怎麼不去搶吶。
想要掙黑錢就要做好思想准備
4. 高院的司法解釋之前立案的從銀行貸款高利轉貸借貸合同有效嗎
不可以賺錢,涉嫌違法犯罪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5條第1款「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5. 高利轉貸罪的量刑標准
高利轉貸罪的量刑標准具體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抵押貸款高利轉貸罪最高法擴展閱讀
高利轉貸罪的構成要件:
高利轉貸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借款人,即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2、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3、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4、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6. 高利轉貸罪的刑法條文
一、高利轉貸罪,是指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
二、《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高利轉貸罪】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