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有資產能抵押貸款或擔保
國有經營性資產可以按照國家的規定用於抵押貸款或者擔保,比如:國有企業、國有獨資企業;國家授權投資企業;設置國有股權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地方政府還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不得抵押、或者擔保。
『貳』 有國家貸款的企業,能給其他企業提供擔保貸款嗎
有。我們公司可以。
『叄』 國有獨資公司能否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進行擔保貸款
當然可以。國有獨資公司也是具有獨立資格的法人,只要擔保公司同意進行擔保就沒問題。只是個人提醒要注意擔保額的問題,因為國有獨資企業往往規模較大,用款需求大,而擔保公司對單一客戶擔保不能超過其凈資產的10%,這可能會制約你的貸款額度。
『肆』 國有企業對控股子公司貸款擔保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國有企業對控股子公司貸款擔保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
1.「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2.因此,國有控股企業可以提供企業貸款擔保。但要通過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則可以為他人提供擔保。
『伍』 國有企業能不能向自然人提供擔保
擔保法的規定:
第八條國1家1機1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1務1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從上述法律來看,法律並不禁止國有企業對外擔保,但是各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都會出台《擔保管理暫行辦法》之類的文件進行限制或者規定審批過程。
所以具體的請查閱當地(省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規定,以下為山東省的規定,供參考。
『陸』 國用控股企業是否可以做企業貸款擔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因此,國有控股企業可以提供企業貸款擔保。但要通過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則可以為他人提供擔保。
『柒』 國有企業能否為個體私營業企業擔保貸款
根據擔保法規定,國有企業,是指國股控制的企事業單位,不具備為他人擔保的主體資格。如果說是,國股企業下面的一個獨立法人的機構,那是可以的。具體你可以借閱下擔保法看看。因為我的工作就是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