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公司如何對敗訴的訴訟的擔保賠償
如果不讓公司要敗訴的情況下,那麼他就應該承擔保險責任
B. 幫朋友擔保貸款,逾期未還,人也不聯系不上。銀行已起訴,法院民事判決書已下。我是擔保人之一,今天已
信用卡只是允許你透支消費的額度,法院沒有權利刷你的卡還款,政策也不允許。所以沒事的。
C. 銀行貨款合同寫明無需擔保,但是保險公司讓我辦理了高額擔保費違法嗎
銀行貸款合同寫明無需擔保,但是保險公司讓你辦理了高額擔保費用,肯定是違法的
D. 我為公司擔保貸款公司還不上,法院判決書送來了,會影響我的銀行信貸嗎
當然影響啊,因為是有案在身,你的財產不一定屬於你了。銀行對此都是不通過的。
E. 判決書下來了,作為擔保人該怎麼辦
已經判決了,不好擺脫責任了。不過你要是承擔責任後可以向公司追償。
F. 保險公司擔保責任
擔保和保險本身來講,兩者是有區別的。一方面在有效期間內,從擔保角度講,一旦買房人不能還款,擔保單位就有責任代買房人還款。而從保險(壽險)角度講,保險公司為買房人賠付貸款是有責任范圍的,並不是買房人所有的不還款情況保險公司都責任賠付。
另一方面,我們應該全面理解保險的概念和作用。保險(壽險)不應僅僅是貸款中的一項費用,交納保險費後,買房人相應取得了一種減少未來償付風險的權利,這部分風險將由保險公司來承擔。如果買房人償還剩餘貸款本息,之後買房人和保險公司之間並不因此而產生債權債務關系,這樣買房人就利用保險將保險事故帶來的還款風險完全消除了,買房人仍擁有房屋的所有權。
而在擔保的方式下,如果買房人不能償還貸款,擔保單位代其還清了貸款,依照我國擔保法第三十一條,擔保單位相應取得了對買房人的追索權。
舉例來說,擔保單位為買房人貸款30萬元提供擔保,如果買房人還了10萬元貸款本息後不能繼續還款,擔保單位為其償還剩餘20萬元本息後就有權利要求買房人向擔保單位償還20萬元的本息,也就是說買房人相就職為擔保單位20萬元本息的債務人。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或其繼承人要麼想辦法繼續還清擔保單位為其代還的20萬元本息,要麼將其擁有的財產(包括其貸款購買的住房)變賣來償還債務。也就是說,擔保單位為買房人償清貸款後,買房人債務仍沒有消除,只不過債權人發生轉移而已。
G. 我是擔保企業貸款,判決書上判決為企業執行完畢後不足有我承擔連帶,現企業未執
擔保有兩種方式,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一般保證為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為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法律規定按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保證的主要區別: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人則只要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債權人就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從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保證的區別可以看到,連帶責任保證比一般保證更有利於保證債權人利益,在選擇何種保證方式時,債權人應盡量選擇連帶責任保證。
判決為「企業執行完畢後不足有我承擔連帶」可見,你這種情況屬於一般保證
H. 公司為別的公司擔保貸款,對方還不上,我如何做能讓損失降低
降低損失的最好辦法就是找你的那個公司,讓他盡可能的還給你點
I. 法院給保險公司判決書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要看這個判決時是不是生效判決:
1、如果這個判決只是初審判決,保險公司很大可能要上訴,這個時候就要等二審結果。
2、如果這個判決時終審判決,且已經生效。保險公司一般會在10日內履行賠款義務。因為判決書上給的日期一般也就10天。
3、也有保險公司疏忽或故意不履行的情況,這個時候你一方面催促保險公司,再不行的話向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