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助學貸款沒還完可以當擔保人嗎
一般來說,申請助學貸款不要擔保人,但由於同學們沒有還款來源和還款能力,則需要共同借款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Ⅱ 助學貸款的擔保人可以是家人嗎
法律分析:申請助學貸款不要擔保人,但由於學生沒有還款來源和還款能力,則需要共同借款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條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
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Ⅲ 大學生助學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不要擔保人,但由於同學們沒有還款來源和還款能力,需要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Ⅳ 助學貸款擔保人條件
法律分析: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戶籍均在本市、縣;
5.家庭經濟困難,家庭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Ⅳ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由於家庭貧困,一些同學打算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保證學業能夠順利完成。但是不少同學對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還不是很了解,那麼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擔保人嗎?快跟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據了解,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不要擔保人,但由於同學們沒有還款來源和還款能力,需要共同借款人。那麼誰可以作為你的共同借款人呢?可以參考以下幾條:
1、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
2、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周歲之間;
5、如果共同借款人之前也申請過助學貸款而且還未還清,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如果還有疑問,建議同學們向當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老師咨詢。
Ⅵ 大學生助學貸款擔保人條件
1、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的戶籍一致;2、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以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3、如果借款學生是孤兒,共同借款人則會由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到60周歲之間;5、如果共同借款人之前也申請過助學貸款而且還未還清的情況,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六條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Ⅶ 助學貸款的擔保人要承擔哪些
如果貸款的學生違約不能如期歸還所借貸款,其擔保人要承擔全部還款責任,並繳納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Ⅷ 大學里的國家助學貸款是否需要擔保人
不需要擔保人。
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申請材料
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後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②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③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④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8)學業貸款擔保人擴展閱讀:
貸款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銀行可以停止發放貸款並清償貸款本金:
1、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2、有違法亂紀行為,受校方行政處分或有關部門刑事處罰的;
3、中途退學、被校方開除或取消學籍的;
4、學習成績差,無法完成學業的;
5、出國留學或定居的;
6、被宣告失蹤、死亡、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勞動能力的。
根據《擔保法》: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Ⅸ 助學貸款的擔保人的要求
法律分析:1,為借款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的戶籍一致2,若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3,如果借款學生是孤兒,共同借款人則會由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到60周歲之間,且需有有效資產抵押、信用戶評定等證明。
只要滿足以上條件之一,即可申請成為助學貸款的擔保人,但如果擔保人之前也申請過助學貸款且暫未還清其貸款,則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擔保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Ⅹ 助學貸款需要什麼人做擔保
助學貸款的擔保人需要滿足是貸款學生的監護人,直系親屬或者其他自願成為擔保人等。
一般來說,申請助學貸款不要擔保人,但學生畢竟沒有還款來源和還款能力,尤其是生源地助學貸款則需要擔保人,也就是共同借款人。成為助學貸款擔保人的條件如下:
1、為借款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的戶籍一致;
2、若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學生是孤兒,共同借款人則會由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到60周歲之間,且需有有效資產抵押、信用戶評定等證明。
只要滿足以上條件之一,即可申請成為助學貸款的擔保人,但如果擔保人之前也申請過助學貸款且暫未還清其貸款,則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擔保人
拓展資料:
1.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在當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
3)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並享有政治自由,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4)能履行擔保義務,有穩定收入來源與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貸款擔保人的擔保方式
1)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